書。
或偵探邊情。
或逆料我将進兵。
為此緩師之計。
均未可定。
然書中尚無不馴之詞。
似知畏懼。
況以綠營兵千名。
即使攻掠。
亦無大獲。
反使賊匪有詞。
不若示以大度。
暫停攻擊。
以俟後信。
即賊匪狡計緩師。
于我毫無所損。
且賊匪見兵不進。
必知我将厚集兵力。
明年大舉。
張皇駭懼。
将來通盤籌畫。
再行辦理。
得旨、此是阿桂本意。
汝既不願前往。
自可暫行停止
○旌表守正被戕之直隸清豐縣民吳克謙女吳氏。
○庚子。
谕軍機大臣等、據李侍堯等奏、潮州府奸民池亨會等、聚衆不法一案。
已據獲犯一百九名。
現在設法查拏首逆朱阿姜等語。
匪徒糾衆。
持械殺傷衙役多人。
且敢妄書年号。
白布纏頭。
抽畫符印。
狂悖已極。
前谕該督等迅速搜捕。
現在雖已陸續拏獲夥黨。
而首犯尚未就擒。
該犯系朱姓。
敢于造謀肆逆。
必有詭托故明支裔。
希冀煽惑匪徒情事。
若不克日就獲。
速正典刑。
何以申明法紀。
現已傳谕鐘音。
就連界各處。
一體嚴緝。
着傳谕李侍堯等、務須加緊設法擒拏。
毋令兔脫稽誅。
此外如有依草附木之黨羽人等、亦應盡力捕治。
勿使一名漏網。
所有現獲各犯。
即行審訊明确從重定拟。
此等重案。
即多辦數人。
令濱海刁民。
知所警懼。
正所謂辟以止辟。
不得稍存姑息之見。
再此案該督等摺奏。
應用六百裡。
今乃僅以五百裡摺奏。
未免延緩。
着一并谕知李侍堯等、仍将首犯曾否拏獲之處。
即速由驿馳奏
○又谕據李侍堯等奏稱、咈<?口蘭>哂夷船來廣。
帶來刷印銅闆圖二百三十二張。
并請應否備帶紙墨油水。
及每幅須印若幹張之處等語。
該處帶來刷印圖幅。
所有第一次圖三種内愛玉史詐營圖。
現已印有二百張。
亦足用矣。
毋庸再印。
其阿爾楚爾圖。
止有四張。
伊犁人民投降圖。
止有二十八張。
應令其印足二百張。
其未經呈樣之十三幅。
并着管理造辦處大臣、傳谕李侍堯、交該國夷船帶信催令上緊镌刻。
每種俱刷印二百分。
連銅闆一并送繳。
至紙墨油水。
毋庸備帶。
其彼處帶來書信。
着交認識西洋字之人閱看。
并令其将此意繕寫回書。
一并交與李侍堯寄往。
并谕德魁知之
○禮部奏、皇太後萬壽聖節慶賀禮儀。
得旨、是。
照例行禮。
奉皇太後懿旨。
今年停止筵宴
○兵部奏荊州将軍雅郎阿、協領色楚。
于所屬兵滋事。
将擡夫阿高、踢傷身死。
徇隐袒護。
請照例降革。
得旨、依議。
将軍雅郎阿、系統轄大員。
擡夫阿高、被踢身死。
僅交屬員訊問。
含糊咨覆。
實屬有心袒護。
照徇庇例降三級調用
○辛醜。
谕、前據刑部議駁盛京刑部侍郎朝铨、審拟薩靈阿毆死家奴童六五兒一案。
所報屍身年歲。
與屍親供情不符。
是檢驗既已不實。
而承審又未究出确情。
朝铨率行具題。
殊屬不合。
因将伊交部議處。
至案情疑窦未明。
若仍令其覆審。
恐不免意存回護。
且原供屍親等、現俱在京。
因命将案内各犯證。
解交刑部。
另行審拟。
嗣據兵部等議駁朝铨條奏一本。
以盛京駐防官員。
前因習氣不堪。
停其叙錄。
至拏獲盜犯。
乃責所宜然。
未便即謂其湔除舊習。
遽請議叙。
又請定窩藏盜賊罪名一節。
舊例條分縷晰。
毋事紛更。
而守堡、鄉長、與保正、甲長、名異而實同。
均可比照辦理。
亦毋庸别立科條。
部駁俱為甚當。
已依議行矣。
彼時以朝铨辦事。
屢次錯誤。
若薩靈阿一案。
果如刑部所駁。
則朝铨即難複勝侍郎之任。
因交軍機大臣存記。
俟刑部審明之日。
再降旨定奪。
今據刑部條奏。
查對丁冊。
童六五兒年歲。
與朝铨原報無異。
其屍親楊任氏所供。
實系從前往福州駐防時避嫌捏報。
是朝铨審拟此案。
尚無舛謬。
自應免其議處。
所有兵部議駁之奏。
朝铨實有應得處分。
着交部照例察議
○谕軍機大臣等、上屆皇太後七旬大慶。
各督撫等、俱願胪歡祝嘏。
因前屆辛未年。
各省所辦慶典。
過于糜費。
特派大臣經理其事。
酌定數目。
令各彙交承辦處。
代為備辦。
明歲恭逢聖母八旬萬壽。
普天同慶。
自應仍循辛巳年之例。
特派大臣董事。
上屆單開兩淮鹽政、交銀二十萬五千兩。
長蘆鹽政、交銀十萬兩。
彼時鹽務尚未徹底清厘。
此項銀兩。
必皆派自商衆。
而以鹽政出名。
殊屬無謂。
今鹽政既經額定養廉。
自當量其所得。
酌定限數。
不應仍令多交。
緻得藉口公事。
複開派累之漸。
至兩淮商衆等、春曾至天津。
為朕慶祝。
明冬恭遇北慶。
伊等自必欲共抒忱悃。
上祝鴻厘。
原不妨俯從所請。
但伊等各欲自效其衢歌巷舞之誠。
毋庸官為代辦。
臨期可量留段落。
令其來京自行陳應。
俾抒愛戴。
其長蘆兩浙商人。
照兩淮量加節減。
并酌留段落。
聽其各申忭祝。
将此谕令李質穎、西甯、熊學鵬、知之。
其河東、兩廣、距京較遠。
無庸令商人跋涉。
仍照上次之例。
酌定數目。
令其轉交董事大臣。
代為備辦。
并谕李侍堯、固世衡、知之
○以鑲紅旗漢軍都統傅玉、為荊州将軍。
喀什噶爾參贊大臣秦璜、為鑲紅旗漢軍都統
○予出師緬甸病故前鋒參領富哈禅等二百八十四員。
兵四千五百九十七名。
恤賞銀兩有差
○壬寅。
上詣奉先殿、壽皇殿、行禮
○谕、兵部議奏、雲南進兵未能出力之前鋒副參領愛達哈。
本身所得雲騎尉。
不準另襲外。
其餘未能出力人員内。
所有世職。
一體不準承襲等語。
原因伊等未能出力之故。
不甚明晰。
故如此辦理。
但此項世職。
有由伊祖父勞績所得。
承襲至今者。
若一概不準承襲。
殊失獎恤舊勳之意。
所有此次未能出力人員。
如系本身所得之職。
依議不準承襲。
若系由伊等祖父勞績所得之職。
着施恩查伊等族内。
将應襲之人。
另行承襲
○命侍講學士褚廷璋、提督湖南學政
○予廣東龍門協水師營遭風淹斃兵林毓琏等、賞恤如例
○是月。
護理江蘇巡撫布政使李湖奏、江浦、丹陽、山陽、阜甯、海州等、五州縣。
今年歉收各戶。
明春青黃不接之時。
民食或有拮據。
請于正二月間。
各戶計口借給一月口糧。
秋收後徵還。
得旨、如所議行
○江南河道總督李宏奏、查清口東西二壩。
前因湖水漸消。
陸續接築四十七丈。
留口門二十丈。
今半月内。
又消水七寸。
高堰志樁。
現存水五尺七寸。
山盱五滾壩。
高出水面二尺八寸。
及三尺三寸不等。
應再酌收六丈。
以資節蓄。
已督率道廳陸續趱築完竣。
得旨嘉獎
○福州将軍弘晌奏、臣标下裁汰綠旗兩營。
将官兵移交督撫城守各标營補伍。
惟現在駐防官兵。
到閩未久。
一切馳奏。
及密查稅口等項。
鹹資熟手。
請将裁歸補伍之千把總内。
挑選四員。
馬步兵二十名。
仍交臣等管束差遣。
按季将弁兵行走勤惰。
移知該标營考拔。
俟駐防八旗官兵熟谙風土後、即停。
得旨、着照所請行
○陝甘總督明山奏、甘省土瘠民貧。
一遇荒歉。
全藉官倉。
明春耔種口糧。
在所必需。
查被災州縣。
倉儲既少。
撥運又艱。
今核各屬收成六分有餘者。
糧價亦屬中平。
豫行采買。
庶倉儲得裕。
民借有資。
報聞。
卷之八百七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