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
買麥四萬石。
五月内均齊衛輝水次。
六月初旬。
分為三運。
依次抵通。
現在市價。
并不緻增昂。
得旨嘉獎
○予故土默特貝子哈穆噶巴雅斯呼朗圖、緻祭如例
○壬寅。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禮部議準。
左都禦史張若溎奏稱、鄉會試策問。
不得以本朝人發問。
對策亦不得引涉。
至策題每問不得過三百字。
違者分别議處。
從之
○步軍統領衙門奏、浙江鎮海縣生員葉清揚、控本縣常平倉谷。
勒派商民買交。
請交閩浙總督審訊。
得旨、此案着交餘文儀、于赴任過浙時。
會同巡撫富勒渾、秉公查審具奏
○以直隸大名道巴延三、為河南布政使
○癸卯。
孝誠仁皇後忌辰。
遣官祭景陵
○谕、昨以京師及近畿、甘霖未沛。
農田待澤甚殷。
因命刑部将軍流以下等罪。
分别減等發落。
今思秋審冊犯内、有曾經三次緩決者。
其情罪俱尚可原。
今歲恭逢萬壽慶典。
此等人犯。
亦當在恩诏寬減之例。
又何必令其久系囹圄。
着交刑部堂官。
将秋審緩決三次人犯。
逐一查明。
酌量所犯情節。
分别減等具奏。
以清庶獄而召和甘。
該部即遵谕行
○又谕曰、雲保在内廷行走五十餘年。
茲聞溘逝。
朕心深為轸惜。
着加恩賞銀二百兩。
辦理喪務。
并賞給都統職銜。
所有應得恤典。
仍着該部查照都統例具奏
○谕軍機大臣等、據明山奏報。
甘省得雨情形一摺。
内稱惟臯蘭、金縣、安定、會甯、古浪、平番、等縣。
俱系連年積歉之區。
今春缺雨。
所種夏禾無幾。
茲臯蘭等處。
雖經得雨。
隻可補種秋禾。
而古浪、平番、尚未據報得雨。
現饬将撥運倉糧。
酌量借粜。
以資接濟等語。
前以甘省得雨未優。
令明山奏明酌撥倉糧。
以備借粜。
曾令善為經理。
今臯蘭等處。
僅能趕種秋田。
而古浪、平番、二縣。
曾否得雨。
尚難豫定。
所關尤為緊要。
均須實力确查。
妥協辦理。
俾窮民不緻失所。
現在明山已降旨解任。
令文緩前往署理督篆。
着傳谕文绶、即董率所屬。
将各該縣應辦借粜事宜。
核實确查。
悉心籌辦。
務期闾閻均沾實惠。
口食有資。
副朕轸念邊氓至意。
又明山另摺奏、請将藩司楊景素。
暫留甘肅。
俟尹嘉铨到任交代。
再令起程等語。
直隸藩司印務。
現有王顯緒署理。
楊景素到任。
不妨略遲。
且尹嘉铨于四月初六日。
自山東起程。
計其到甘。
亦已不遠。
該督可轉谕楊景素。
俟與尹嘉铨交代清楚。
再行前赴新任将此傳谕文绶知之。
尋文绶奏、春間少雨。
所種夏禾無幾。
四五月得雨後奏。
趕種秋禾。
現已長發。
除各屬夏秋田禾可望收者不計外。
夏禾被災。
如泾州、固原、靜甯、鹽茶廳、隆德、紅水縣丞、循化廳、安定、會甯、金縣、臯蘭、平涼、平番、古浪、狄道州、沙泥州判、崇信、華亭、環縣、撫彜廳、張掖、山丹、東樂縣丞、武威、鎮番、花馬池州同、河州、甯遠、漳縣、岷縣、甯夏、甯朔、平羅、清水、三十四州縣廳。
所撥甘糧二十萬石。
陝糧十萬石。
現在次第起運。
按被災輕重之處。
分别運往。
以備接濟。
先将陝錢三萬串。
泾州倉存糧五萬七十餘石。
運災重要區。
得旨、覽奏俱悉。
亦屢有恩旨矣。
其督饬屬員。
悉心妥辦。
以救災黎。
又批、吳達善不日即到。
一切告彼可也
○以刑部郎中吳紹詩。
為刑部侍郎
○以冠軍使書麟、為西安副都統
○甲辰。
谕、據周元理奏、升任東平州知州沈維基、現有承修城垣工程。
未便遽易生手。
請将該員暫行留任。
俟工竣後。
奏明請旨簡用。
所有甘肅平涼府知府員缺。
請另行簡放等語。
沈維基既有經手緊要城工。
着照所請。
仍留原任。
俟工竣後。
該撫再行請旨。
其平涼府知府員缺。
着達沖阿補授
○又谕、昨因京師毗近一帶地方。
望雨甚殷。
降旨将秋審緩決三次人犯。
分别減等發落。
以昭寬恤。
至于應行立決人犯。
情罪重大。
非尋常案犯可比。
且各直省道裡遠近不一。
經該部題奏結案。
約計行文到日。
已非清理刑獄之時。
或該省雨本優沾。
均毋庸更為停緩。
惟在京現審案件内、有立決人犯。
适當省刑之際。
應予暫緩行刑。
折衷庶為允協。
着刑部将此等應結案牍。
暫行停止題奏。
俟雨澤沾足。
再行請旨。
嗣後遇有應行清理刑獄時。
俱照此例行。
着為令。
所有本日法司進呈王大等絞決一本。
即着發還。
遵照辦理。
○谕軍機大臣等、據周元理奏、籌辦采買運京麥石一摺。
内稱東省堪以多辦若幹。
即京畿多得若幹接濟等語。
所見甚是。
已于摺内批示。
昨因豫省奏報麥收分數。
合計七分有餘。
該省亦與京師毗近。
若與東省兩處通融購辦。
調劑更為得力。
已傳谕何煟、令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