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出欠錢争鬧細故。
遽議褫職。
豈為平允。
且因責一抗官之刁民。
即罷一執法之縣令。
于無知愚民。
亦不足以示懲創。
邊學海。
毋庸革職。
着改為罰俸三年。
餘依議
○又議準、直隸總督楊廷璋奏稱、滹沱河日就北趨。
工程險要。
沿河之缺。
今昔繁簡不同。
請将薊運河通判。
改為簡缺。
正定府糧馬河通判。
改為專繁要缺。
從之
○予故太子太傅大學士陳宏謀、祭葬如例。
谥文恭
○以參革貴州甕安縣屬草塘土縣丞宋琏子遵仁。
襲職
○丁巳。
上以秋狝木蘭。
奉皇太後自圓明園啟銮
○谕曰、崔應階奉、本年後進各幫糧船。
沿途節次稽阻。
抵壩較遲。
回空食用。
不無少有拮據。
向例有三升八合餘米。
應随正米交倉。
請暫行緩交。
俟下運搭解等語。
着照所請。
将現已抵壩。
及在後各幫船。
應交餘米。
暫行免其交倉。
俟下運時數搭解。
俾旗丁等飯食有資。
以示體恤。
該部即遵谕行
○谕軍機大臣等、據舒赫德奏、投誠之土爾扈特等、當渡河時。
伊目睹其窮困情狀。
實堪憫恻。
請饬交陝甘總督。
在巴裡坤。
哈密。
采買羊隻。
并将牧廠孳生牲畜。
通融趕解。
暫行分給。
以資生計。
所奏甚是。
土爾扈特等、自俄羅斯。
率領妻子颠連前來。
窘迫已極。
若不加意撫恤。
令伊等或至餓斃。
朕心實有不忍。
今巴裡坤現有孳生羊隻。
而哈密。
吐魯番。
辟展。
俱系出羊之地。
從彼處辦送額林哈畢爾噶。
和博克薩哩。
等處。
亦為近便。
但伊等男女。
幾及十萬。
必須專派賢能大臣、親往妥辦。
吳達善甫經抵任。
應行查辦之事甚多。
着派文绶、即帶幹員。
前赴哈密等處。
于孳生販賣牲畜。
盡數購辦。
陸續送至厄魯特遊牧之處。
均勻分給。
文绶仍往來照料。
毋緻贻誤。
再哈密伊薩克。
現在入觐。
伊家必有管理事務之人。
吐魯番素赉璊。
現在家中。
文绶即将此事明白曉谕。
令其幫辦羊隻。
照數給價。
諒伊等亦無不踴躍。
此項價值。
現有運送哈密。
巴裡坤。
安西。
銀二十萬兩。
着就近動給。
并将舒赫德摺寄閱。
即着将作何商辦。
可得羊隻若幹。
作何分起趕送之處奏聞外。
并劄寄舒赫德知之。
尋吳達善文绶奏、查巴裡坤、并無孳生羊隻。
商販者可以買辦。
已于附近産羊之區。
豫為部署。
臣文绶到彼。
盡可多得。
一有确數。
一面奏聞。
一面酌委員弁解送。
得旨嘉獎
○陝西巡撫文绶又奏、奉旨籌備土爾扈特投誠賞項。
經臣奏請在甘肅道庫。
撥銀二十萬兩。
解貯安西道庫。
并烏噜木齊。
各五萬兩。
巴裡坤十萬兩。
今督臣吳達善劄稱、巴裡坤路徑稍僻。
應改貯哈密。
以省迂繞。
報聞
○是日、駐跸南石槽行宮
○戊午。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署雲貴總督彰寶奏、古州、上江、下江、朗洞、四營。
向例赴粵采買兵眷米糧。
近因黔省之都勻、黎平、獨山、等府州。
産米頗多。
相距亦近。
該營員俱赴都勻等處購運。
而仍向粵西取結。
按粵省米價運腳造報。
易滋捏飾。
請将此例停止。
得旨、如所請行
○是日。
駐跸密雲縣行宮
○己未。
直隸總督楊廷璋奏、北運河漫口之張家王甫、甘露寺、狼兒莊、小蒙村、即張家莊外。
又有小馬頭莊、姚家莊、周家莊、桃花口、亦經漫溢。
并續報坍損之枳棘城、丁家莊、霍家嘴、旱溝汛、天齊廟村、等處。
惟張家王甫、甘露寺、兩處漫口。
皆二三十丈。
餘俱不甚寬。
現在分别督饬賠修完固。
得旨、知道了。
又批、究竟各口皆堵築完固否。
何不奏明
○是日、駐跸要亭行宮
○庚申。
谕、古北口地方。
因潮河盛漲。
連年被水。
情形較重。
疊經頒發帑金。
善為撫恤。
并賞銀葺屋。
俾有安居。
開倉平粜。
賞借月糧。
使軍民足資口食。
惟是該處兵糧。
祇提标歲支一季本色。
餘俱用折色關支。
既無赢羨流通。
而米糧入市。
又屬稀少。
偶遇雨水稍多之年。
價值易緻昂貴。
日用籴買。
未免拮據。
茲經臨詢覽。
雖景象尚覺安恬。
而善後經營。
宜令益臻饒裕。
昨歲曾于口内添建倉廒。
貯谷八萬石備用。
因思積貯既屬充盈。
而新陳亦當量為出易。
若兵食使之寬裕。
則餘糧兼可贍及闾閻。
自為一舉兩得。
着加恩、将古北口駐防八旗兵丁、及城守營提标綠旗兵丁。
應雲月糧。
自本年為始。
每年支給兩季本色。
以示體恤。
其如何酌定章程。
按數準支。
及将來作何源源運貯接濟之處。
并着該督楊廷璋詳晰妥議具奏
○又谕、去年潮河暴漲。
沖及古北口邊牆。
緻有傾頹。
因特發帑金。
派和爾精額。
會同王進泰。
鸠工庀役。
重加修築。
以複舊觀。
本年七月初雨後。
河漲複盛。
新修之牆。
仍然摧塌。
茲跸路經臨。
親行閱視。
見城垣圯處。
适當來水之沖。
蕩擊在所不免。
原不當與水争地。
況自古建立邊牆。
本為守險控遠而設。
若我朝德威遐訖。
口外耕耒□<鍐-釒>相望。
久為内地編氓。
即蒙古諸番。
亦無不隸我臣仆。
并非可僅雲中外一家。
又何藉此重門之禦。
而必與水争地。
請事複修。
仍被水沖乎。
所有經水沖損之牆。
竟無庸複行補築。
止須就其形勢。
于外層稍加甃葺。
因齧址量置炮台。
俾存規制而示觀瞻。
其缺處聽水暢流。
不緻淩擊為患。
轉為經久無弊之策。
但此項工程。
蒇役未及踰年。
何以一遇水沖。
即複隤坼。
究系施工不能堅實所緻。
若按保固成例。
理應着賠。
但念工料繁多。
非伊等力所能辦。
着加恩免其賠還。
而承辦草率之咎。
難以輕貸。
和爾精額。
王進泰。
俱着交部嚴加議處
○谕軍機大臣等、據舒赫德奏、土爾扈特投誠人衆。
禦寒無具。
請敕辦皮襖二三萬件分給。
所奏甚是。
即着文绶一手購辦。
惟期貫實。
毋庸制面。
作速解往伊犁。
均勻分給。
所需價值。
亦于撥給銀項動用。
仍将朕轸念伊等施因之處。
着舒赫德遍谕。
并寄信吳達善知之
○貴州巡撫李湖奏、查動用前撫臣良卿制造兵器。
除滇省新兵。
按名配給鳥槍、腰刀、帳房、鑼、鍋、鍬、斧、鐮、共八千餘具。
又撥補出師兵丁遺失鳥槍等項。
共一萬餘具。
現存鳥槍等項。
共一千餘具。
得旨、另有旨谕。
谕軍機大臣等、據李湖查覆、制辦軍機一摺。
所開撥補出師兵丁。
遺失鳥槍、帳房、鑼、鍋、等項。
為數甚多。
殊不可解。
征兵随帶器械。
原不能保其必無遺失。
但黔兵之在軍營者。
為數本屬無多。
而所失鳥槍腰刀。
多至五千有餘。
帳房鑼鍋。
多至一百五十有餘。
實出情理之外。
其中不無捏報虛銷情弊。
從前滇省出兵時。
各兵遺失器械。
該領兵将佐等、豈無呈報檔案可稽。
着傳谕溫福、彰寶、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