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計二三月可到。
着傳谕溫福。
豫為籌度。
并令德福将該處情形。
随時馳寄溫福。
俾得留心部署
○刑部議準、雲南按察使覺羅法明奏稱、滇省州縣、不附郭者、決囚部文到日。
如印官公出。
無同城佐貳。
即令該吏目、典史、會同營員。
代為監決。
以免申請另委。
耽延時日。
緻重囚意外之虞。
從之
○丁醜。
太宗文皇帝忌辰。
遣官祭昭陵
○戊寅。
祭大社大稷。
遣裕親王廣祿恭代行禮
○谕軍機大臣等、土爾扈特投誠。
所有接濟牲畜。
已據奏伊犁厄魯特等、貢馬牛羊二萬餘。
商都達布遜諾爾。
達裡剛愛、辦送馬羊十萬。
并文绶在巴裡坤等處。
暨回子地方。
采買可得十萬餘。
合計不下二十餘萬。
為數不少。
着傳谕舒赫德、如已足用。
毋庸另辦。
即一面奏聞。
一面飛咨停購。
免緻糜費。
并将此寄吳達善。
文绶知之。
○己卯。
太祖高皇帝忌辰。
遣官祭福陵
○谕軍機大臣等、據永德奏、監生段興邦、威逼佃戶周德先父子五人。
先後服毒投塘身死。
照例拟發邊遠充軍。
并請将田畝。
斷給一半。
與周德先之孫一摺。
已批交該部議奏矣。
段興邦以田土細故。
辄捏詞控告佃戶。
複用言恐吓。
緻周德先父子五人。
先後自盡。
實屬豪強兇惡。
僅拟軍罪。
豈足蔽辜。
據稱現在咨部核結。
刑部作何核拟。
或準或駁。
曾否咨覆完結。
而向遇威逼一家三命之案。
部中作何定拟。
有無分别另辦。
若果悉以軍罪問拟。
于理豈為得平。
着傳谕大學士劉統勳等、即行查明覆奏。
至永德明知段興邦之情罪較重。
仍照常拟以充軍。
咨部完結。
轉以科斷田産末節。
專摺陳奏。
貌似嚴懲。
而意存輕縱。
未免近于取巧。
豈封疆大臣實心任事之道。
永德着傳旨申饬
○又谕、據吳達善等奏、購辦賞給土爾扈特降人、皮衣等項一摺。
所辦甚好。
已于摺内批示矣。
新徕人衆。
急需禦寒之具。
吳達善、文绶、既經極力籌辦。
自可如期運往濟用。
據稱、皮衣之外。
兼購皮張針線。
尤為妥便。
且又購辦氊衣。
并湊以哈密庫貯棉氊等件。
為數已多。
約計所備。
足敷應用。
即可及早陸續解送。
毋庸過于寬餘多購。
轉緻稽延。
将此傳谕吳達善、文绶、并舒赫德知之。
又谕、據舒赫德奏、接濟土爾扈特牲畜。
現已六萬三千有餘。
再于哈密等處。
買羊二三萬。
即敷應用。
其商都達布遜諾爾等處官廠牲畜。
無庸辦送等語。
雖系籌計撙節之道。
但新徕人數衆多。
分給不宜太少。
且商都達布遜諾爾。
達裡剛愛。
辦送牲畜。
業經起解。
未便運回。
或因為數已多。
即将回子地方采買停止。
其哈密等處羊隻。
着舒赫德酌量情形。
速将應需若幹。
就近咨商吳達善。
文绶、妥辦。
運到後酌為添給。
毋令過少。
以副加惠新徕之至意。
并傳谕吳達善。
文绶知之
○四川提督董天弼奏、臣于七月初二日、抵瓦寺之卧龍關。
與小金川現占之巴朗拉、距八十餘裡。
賊人已砌碉修卡。
而沃克什之達木巴宗、木耳宗、日隆宗、左巴朗拉西南。
是小金川已見官兵進援之路隔絕。
臣約計達木巴宗糧貯。
足供數月。
無虞内潰。
先谕小金川、曉以禍福利害。
如仍執迷。
俟官兵至齊。
即行掩襲。
得旨、總不成事體。
已有旨了。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董天弼、自打箭爐西路、酌辦進兵。
業經五十餘日。
總未見奏及作何辦理。
節經傳旨申饬。
今閱該提督所奏。
總不成事體。
已于摺内批饬矣。
董天弼既往瓦寺一路酌辦用兵。
自應乘其不備。
迅速焦剿。
擒獲渠魁。
乃七月初二日已抵卧龍關。
至初六日、尚爾茫無措置。
豈兵貴神速之道。
且董天弼身為四川提督。
川省兵丁。
皆其所轄。
何難飛檄催調。
迅速掩擊。
使彼猝不及防。
乃一味遷延坐待。
轉以官兵未能到齊為詞。
意欲推诿。
至僧格桑甫經遵受約束退回。
複敢圍攻沃克什。
實屬頑梗不法。
該提督前奏。
明知其不可以口舌化導。
必須攝以兵威。
況小金川已築碉拒守。
仍複譯谕曉以利害。
徒為番夷輕視。
知若輩之毫無能為。
于事安能有濟。
董天弼如此畏葸不堪。
何以膺專阃重寄。
豈竟慢視邊務。
尚思遷就了事耶。
至所稱糧食足供數月。
尚無内潰之慮。
更不成語。
董天弼此行。
豈不過虛應故事。
竟思玩日老師。
優遊坐食乎。
至董天弼與阿爾泰分駐。
辦理軍務。
該處一切情形。
自應随時專摺速奏。
乃兩月以來。
僅一陳奏。
尚付差弁緩程赍遞。
而摺内複雲相距路遠。
不及與督臣聯銜。
實屬可鄙可笑。
提督有奏事之責。
況系進兵之時。
何至畏懼總督如此。
真是全然不曉事體。
恐伊福薄。
不足以副委任。
董天弼着再傳旨嚴行申饬。
嗣後宜奮勉痛改。
毋贻重戾。
○以正黃旗漢軍參領李生輝、為鑲藍旗漢軍副都統
○旌表守正捐軀之貴州龍泉縣民李先友妻陳氏
○庚辰。
上奉皇太後幸卷阿勝境。
侍早晚膳。
至癸未皆如之。
○賜扈從王公大臣。
及蒙古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