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簽雲。
此座大卡。
甚為險要。
官兵雖已占據山上。
攻此卡時。
仍必先下而後上攻。
如得大卡。
再向下攻。
則資哩即難存立等語。
該處情形。
朕雖未能深悉。
第據此圖形勢而計。
朕意與其下山之後。
再上攻擊。
莫若派兵、由西首旁邊山梁。
直下至資哩寨尾。
即可截其後路。
若以為遠而纡曲。
即自設炮之地。
直下山根。
如無陡險。
亦可至資哩寨尾。
如此、則攻取資哩。
似為更易。
雖下壓時、沿途亦有碉卡。
然向下攻取。
尚不緻于費力。
故于伊等所攻山岩突起大石卡處。
畫以朱筆。
此圖仍着發回溫福等、視朕所畫之處。
或由山梁進攻。
或直下山攻取。
惟相度地方情形。
一面辦理。
一面奏聞
○戶部等部奏、乾隆三十五年。
軍機大臣、會同吏、戶、兵、三部奏準、革職離任人員。
内奉旨賞職銜頂帶者。
準照原官、降一等捐複。
前議雖遵成規。
但該廢員等、既經邀恩。
似無庸限以降捐之例。
請将例得捐複文武人員。
賞原銜者、照官捐複。
願降捐者聽。
降等賞銜者。
内或願捐複原官。
準聲叙案由。
結呈戶部。
移吏、兵、二部、核明合例者。
文職州縣以上。
武職衛千總以上。
傳令取結赴部。
各該部劄開履曆案由。
帶領引見欽定。
奉旨準捐原官者。
各照原銜捐複。
未經引見、及引見不準捐複原官者。
仍照降等銜報捐。
願遞降者聽。
其例不引見人員。
賞降等銜、願捐複原官者。
由戶部咨送吏、兵、二部、核明合例者。
移咨戶部辦理。
知照到日彙題。
至補用班次。
文職、在外題補之運副、運判、令捐入補班。
簽掣各省題補。
在外揀選之京縣縣丞。
照開複人員例。
發原省委用。
武職、副将五缺後。
請補一人。
參将以下。
千總以上。
歸雙月、五缺後選一人。
守禦所千總。
歸雙月、三缺後選一人。
水師人員。
請旨發有水師題缺省分補用。
營千總、把總、發原任省分拔補。
餘照前豫工例辦理。
從之
○刑部奏、旗下另戶人等、緣事發遣黑龍江等處者。
三年後、悔罪改過。
即入本地丁冊。
挑給錢糧。
奉天等處。
發往駐防當差旗人。
例無明文。
請嗣後照黑龍江等處例。
三年後悔罪改過。
一體入冊挑糧。
複犯罪、亦照黑龍江等處例。
改發雲南等省。
再發遣新疆當差旗人。
前經烏噜木齊辦事大臣溫福奏準、分别原犯軍流、及免死減等各項。
定限三年、五年、改過安分。
交伊犁駐防處所。
歸入各旗。
挑補駐防兵。
惟未議編入丁冊。
請一體編入。
從之
○左都禦史張若溎奏、六科給事中奉差。
有由禦史簡署者。
該禦史升給事中。
所署科、向不另奏署。
緻以一人兼兩科。
請嗣後另開禦史。
奏請簡署。
得旨允行。
下部知之
○又奏、各省吏治之壞。
一、換帖。
司、道府、及州、縣。
各序齒兄弟相稱。
樹彼此依倚之勢。
一、上省。
府、州、縣、官。
借名禀事。
鑽營巧探。
往返兼旬。
延閣政務。
一、宴會。
上官屬員。
略分言歡。
招優酬酢。
荒職耗财。
請饬各督撫等、約束稽查。
年終據實具奏。
得旨、此奏是。
着照所請行
○署河東河道總督姚立德等奏、山東運河廳屬西岸單閘。
東岸水口。
并泇河廳屬西岸。
均纖堤要工從前排椿碎石工程。
現多坍腐。
應修補。
得旨允行。
下部知之
○甲午。
遣官祭曆代帝王廟
○以固倫額驸拉旺多爾濟、為正黃旗蒙古都統
○以鑲紅旗蒙古副都統瑚世泰、正黃旗蒙古副都統福森布、對調
○旌表守正捐軀之河南羅山縣民胡鎬妻韓氏
○乙未。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幸豐澤園演耕
○還宮
○谕、朕于五月二十五日啟銮。
恭奉皇太後巡幸熱河駐跸。
秋後即由彼進哨。
所有應行出派人員。
應行豫備事件。
着交各該處、俱照二十年之例。
出派豫備
○又谕、前經降旨、将各省正賦。
分年普行蠲免。
陝西省于上年已屆輪蠲。
該省尚有額徵本色糧草等項。
不在應免之列。
第念陝省地近邊陲。
民俗樸願。
平日頗知踴躍奉公。
其所徵本色糧草。
亦出自田畝。
即與正賦無異。
乃以格于成例。
未得均沾渥澤。
未免向隅。
着加恩。
将乾隆三十六年。
西安等九府州額徵本色、并存留各租糧。
及延安等三府州額徵本色糧草各項。
并查明一體加恩蠲免。
此内如有已經完納者。
即準其抵作本年額徵之數。
毋庸另徵。
俾闾閻生計。
愈得寬裕。
副朕惠愛邊氓至意。
該部遵谕速行
○谕軍機大臣等、畿輔于二月十二、十五、等日。
連渥春膏。
而山東、河南、山西、等省。
亦同日均沾時雨。
今據勒爾謹奏、西安、同州、二府屬。
于二月十二、三、等日。
各得雨五六寸、至深透不等。
十六日、省城又得甘霖。
勢甚寬廣等語。
陝甘境壤毗連。
曾否亦滋渥澤。
甘省地氣素寒。
且有止收一熟之處。
若此時甘雨□澍普滋。
于春麥夏田。
方能有益。
盼望尤為切要。
着傳谕文绶、将甘省曾否得雨之處。
即行具摺由驿馳奏。
以慰廑念。
尋奏、甘省各屬。
自二月初旬後。
均先後得雪得雨不等。
有渠水處。
已種春麥。
山田旱地。
雖未透足。
因上年天寒凍早。
今春融化。
土膏滋潤。
現俱次第翻犁。
甯夏府屬歲修渠工。
亦委員督辦。
俾渠水通流。
以資引灌。
得旨、覽奏欣慰
○是月。
盛京工部侍郎兼奉天府府尹雅德等奏。
錦縣、甯遠、廣甯、義州等、四州縣。
每年額徵退地銀。
向例折半徵豆運通。
餘半徵銀。
嗣經臣等奏請。
将應徵半銀。
亦按每石六錢。
折徵黑豆。
撥給莊頭餧官馬。
不敷、動地丁銀折撥。
但退地半銀正項。
雖折徵黑豆。
而耗羨現仍納銀。
請并按銀數、以每石六錢折徵豆。
扣撥莊頭養馬。
原動地丁銀。
扣留歸款。
得旨允行
○直隸總督周元理奏。
永定河南岸玉皇廟。
上年秋。
河漫沖去。
現漫工已竣。
應重建。
并請于廟北。
添建龍神廟。
報聞
○湖廣總督富明安奏、雲南盤獲遊僧悟能、康教、并擔夫何廷輔。
經該撫諾穆親咨。
委員解楚。
臣細鞫三犯。
俱系湖南武岡州人。
悟能、俗姓袁。
有胞兄袁上賢可證。
康教、系空照音訛。
俗姓李。
有堂兄李可先可證。
何廷輔、有父何君義。
弟何老八可證。
并非京山逆犯嚴金龍父子。
但悟能、空照、既無度牒。
敢遠出募化。
亦非安分。
均分别枷杖。
勒還俗、遞籍管束。
何廷輔、交親屬收管。
嚴金龍父子。
仍饬各屬緝拏正法。
得旨、所辦是。
如以正犯未獲。
将此二人冤殺了事可乎
○山東按察使國泰奏。
曆城去歲歉收。
交春米價漸昂。
緣本城富商。
囤積居奇。
雖粜官米。
難平市價。
現饬該管官嚴查。
令将貯糧。
酌中取價出粜。
并禁胥役需索。
此外歉收各屬。
有囤糧網利者。
令一體查辦。
得旨、此等事行之妥、固善。
不然。
有斃無益也
○山西巡撫三寶奏、大兵進剿小金川。
軍報緊要。
通川驿路。
經饬員修理平坦。
其河橋因水勢湍急。
橋樁不能存立處。
亦俱饬豫紮木筏備渡。
得旨嘉獎
○護貴州巡撫布政使覺羅圖思德奏、黔省鑄局。
向設畢節縣城。
鑄錢不無硗薄沙眼。
該管官以回爐折耗。
未加整頓。
乾隆二十五年、鑄局移省。
交錢官驗。
質輕沙眼。
揀出重鑄。
爐匠等、不複敢偷工減料。
但界連楚粵。
恐往來人等、或便帶小錢入境。
現饬屬嚴查。
除康熙年間小制錢、仍聽民便外。
餘小錢、俱令官收買。
一斤換制錢一百。
令地方官墊給。
俟所收小錢解局。
另鑄歸款。
報聞
○又奏、古州一帶生苗。
須土弁得人。
方免滋事。
歐韻清等婪贓。
雖經敗露。
恐别寨有似此者。
現饬貴西道、親赴各寨嚴查。
并赍追出歐韻清等贓銀。
按寨宣谕給還。
至岑龍、少烏、等寨土弁。
現令地方官、妥選驗充。
承充人、或再婪索。
地方官不立舉發。
接任之員。
照例參奏。
如即系選舉之員。
加倍重處。
得旨嘉獎。
卷之九百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