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夫役摃運。
恐棧道内、難以多集人夫。
本年春間。
解送饷鞘入川。
畢沅曾于棧内、雇用騾頭。
按棧往回接替。
甚屬妥便。
此項京兵等到棧。
如可用騾往回接替。
仿照辦理。
較之雇備夫役。
更覺妥便。
着傳谕畢沅、就該處情形。
何者最為便易。
迅速豫籌妥辦。
其川省南棧籌備之處。
已另谕富勒渾酌辦。
畢沅可與富勒渾、彼此酌商。
妥速辦理
○又谕、昨已有旨派京兵二千名。
吉林黑龍江兵二千名。
分起前赴四川軍營。
沿途特派大員經管。
其四川省已派出錢鋆、但需用夫役較多。
恐錢鋆一人照料不及。
富勒渾着回至成都。
籌辦送兵之事。
其在陝西、自寶雞入棧以後。
恐人夫供用稍繁。
現谕畢沅、或可仿照今春運饷時、酌用騾頭。
往來接替。
以期便易。
至入川後。
富勒渾即當豫為籌畫。
官兵行李等項。
需夫任負。
為數不少。
一時雇覓。
恐難遍給。
且川省百姓。
連年運米等事。
出力甚多。
亦不可不加體恤。
現已曉谕京兵等、以伊等皆滿洲世仆。
受恩深重。
途中應付夫馬。
如有不能周到之處。
自無不可通融。
即或稍需自用己力。
亦不為過。
惟期迅速成功。
更見伊等感恩效用。
如此宣谕。
想京兵等、必能恪遵朕旨。
沿途不敢苛求。
富勒渾惟當深體朕意。
善為經理。
使軍行利捷。
民無煩擾。
方為妥協
○癸醜。
谕、前據将軍大學士溫福奏、接劉秉恬劄、知六月初一日夜三更時。
有賊人從美卧溝、襲侵底木達等處。
董提督不知下落。
當經溫福撥兵一千名。
令海蘭察飛赴應援。
嗣據海蘭察奏報、初十日卯刻。
賊從木果木山後猝至。
溫福軍營綠旗兵。
紛紛潰散。
溫福随帶滿洲兵百餘人迎擊。
殺賊數人。
身受槍傷陣亡等語。
實為駭異。
上年攻克小金川時。
逆酋僧格桑、竄往金川。
将軍等統兵進剿。
因念軍營後路。
最關緊要。
特派董天弼、于底木達、布朗郭宗等處駐守。
并巡防美卧溝一路要隘。
其溫福所攻昔嶺之木果木後山梁。
派有侍衛德爾森保、帶兵駐守。
乃先據溫福奏、董天弼竟退住美諾。
經溫福嚴劄饬催。
始回駐底木達。
仍另立一小營居住。
不閱數日。
緻賊觇其疎懈。
得肆侵擾。
而德爾森保、自移駐木果木山梁後。
其作何巡防之處。
并未有隻字奏及。
可見其全無設備。
緻賊衆闌入溫福軍營。
是溫福之失事。
實由董天弼、德爾森保、二人所誤。
董天弼死有餘辜。
德爾森保、亦罪無可逭。
現在查明另辦。
至溫福軍營綠旗兵。
一見賊至。
盡皆奔潰實堪發指。
現已有旨、令劉秉恬、富勒渾等、逐一嚴查倡首及附和之衆。
盡法誅戮。
以肅軍紀而示懲儆。
總之此次潰變。
皆由未用滿洲兵。
緻軍營無可倚仗。
遂爾偾事。
去年朕原已派健銳等營精兵數千備用。
因溫福、阿桂奏、京兵較綠旗兵。
費幾數倍。
朕亦為其說所遊移。
因而中止。
亦事機合有此小挫。
以緻于此。
悔已無及。
現在選派健銳火器營兵二千。
吉林黑龍江兵二千。
伊犁厄魯特兵一千。
簡勵将士。
用壯軍聲。
今據阿桂奏、現在派兵防守。
殺賊多人。
并設法将叛逆降番。
羁其頭人。
殲其醜類。
剿清後路軍營。
軍心鎮定。
一切儲偫充餘。
鉛藥敷用等因一摺。
所辦深合機宜。
實為嘉慰。
着即命阿桂為定邊将軍。
另整規模。
俟京兵到齊後。
另籌進剿。
務須掃蕩賊巢。
擒殲兩逆。
以雪憤恨而申威令。
至溫福自統兵進剿以來。
身先士卒。
奮勇殺賊。
忠荩可嘉。
方盼其剿洗金川。
擒俘逆豎。
以膺懋賞。
不料功屆垂成。
倉猝遇變。
臨陣扣軀。
深堪悼惜。
溫福着賞給一等伯爵。
世襲罔替。
入祀昭忠祠。
并賞銀二千兩治喪。
其應得恤典。
仍着該部察例具奏。
伊子永保、随侍軍營。
見其父受傷。
能奮不顧身。
射賊救護。
搶奪父屍。
以至得有石傷。
其可嘉憫。
即着承襲伊父伯爵。
所有臨時捍衛将軍力戰陣亡之将弁兵丁。
及跟随将軍遇害之官員。
已有旨令阿桂等查明分别議恤。
再僧格桑、以服屬土司。
敢于抗拒王師。
已屬罪大惡極。
乃于喙走稽誅之後。
複敢潛回故地。
煽惑降番。
滋肆侵擾。
尤為罪惡貫盈。
其父澤旺、本系大逆。
例應緣坐正法之犯。
今春械送京師。
以其衰老待斃。
且因僧格桑負罪潛逃。
是以不即正法。
今僧格桑如此肆逆。
其父斷不應稍稽顯戮。
着交刑部、即将澤旺淩遲處死。
懸首藁街。
以彰國憲。
将此通谕知之
○又谕曰、浙江按察使郝碩着馳驿前往四川。
幫辦一應軍需事務。
其按察使印務。
即着徐恕暫行署理
○又谕曰、王進泰、着即馳驿前往四川。
管理提督事務
○太子太保大學士劉綸遺疏聞。
谕曰、大學士劉綸、品行端醇。
學問博雅。
久直禁廷。
簡畀閣務。
勤勞夙着。
倚任方殷。
今春偶患腮頰浮腫。
即派禦醫診視。
并令加意調攝。
入夏以來。
慮其未能輕減。
屢差侍衛存問。
嗣聞其體氣虧弱。
特賜人薓俾資培益。
用冀速痊。
昨以重受暑風。
複加沉劇。
倍增廑念。
茲聞溘逝。
深為悼惜。
着加贈太子太傅。
入祀賢良祠。
其任内革職降級之案。
均予開複。
并賞銀一千兩。
辦理喪務。
并派皇十二子、帶領侍衛十員。
往奠茶酒。
所有應得恤典。
仍着該部察例具奏
○以福建閩安協副将顔鳴臯、為金門鎮總兵
○甲寅。
谕、小金川逆酋僧格桑、侵占底木達等處。
并擾及木果木軍營之事。
昨已有旨通谕矣。
至溫福軍營失事。
其罪不在劉秉恬、而小金川一帶後路。
不能妥密豫防。
及不查參董天弼之處。
劉秉恬實不能辭咎。
本年春間。
因将軍等分路進攻金川。
所有美卧溝等處、通連賊境要隘。
随谕令劉秉恬、悉心籌畫。
酌量派兵防守。
并令劉秉恬在美諾彈壓。
又令其移駐簇拉角克。
往來巡防。
若果兵少不敷防守。
即當早奏調兵。
今賊人仍從美卧溝潛出侵擾。
則劉秉恬所設法嚴防者何事。
又前令董天弼、于底木達、布朗郭宗駐守。
并巡防美卧溝一帶。
又以董天弼懦弱無能。
複交劉秉恬随時查察。
倘不實心出力。
即據實嚴參治罪。
乃前據溫福奏、董天弼退住美諾。
冀耽安逸。
經溫福嚴饬劄催。
始回底木達。
其另立一小營。
并不在官寨駐守。
不閱數日。
旋緻失事。
則系劉秉恬于事後始奏明者。
溫福身在軍營攻剿。
尚知董天弼措置乖方之處。
即行饬責。
劉秉恬近在簇拉角克。
豈轉毫無聞見。
何不早為參奏則該督之駐彼經理又屬何事。
此次賊匪滋擾。
皆由董天弼玩誤所緻。
實屬死有餘辜。
而劉秉恬之罪。
亦與董天弼相去無幾。
前因劉秉恬在軍營督辦糧運諸務。
頗能奮勉出力不辭勞瘁。
是以加恩授為總督。
并賞戴孔雀翎。
晉階太子少保。
今以防守後路緊要大事。
贻誤若此。
實不能複為寬解。
若不加以懲儆。
轉似朕有意曲庇。
何以服衆人之心。
即劉秉恬自問。
亦何顔複戴花翎。
忝任總督乎。
此事若在他人。
即當重治其罪。
第念劉秉恬、系初經任用之漢人。
且平日辦理他事。
尚屬認真。
姑從寬典。
劉秉恬、毋庸俟該部嚴加議處。
即将伊總督及所加宮銜。
概行革退。
拔去孔雀翎。
以示炯戒。
仍加恩賞給按察使銜。
在軍營随同辦事。
俾勵後效。
所有四川總督員缺。
即着富勒渾調補。
在美諾等處辦事。
照劉秉恬例。
用欽差大臣關防。
文绶、去年獲咎之由。
系沾染外省袒護惡習。
尚無大罪。
在當時不得不加以創懲。
念其向來頗能辦事。
尚可棄瑕錄用。
文绶、着加恩補授湖廣總督。
仍照富勒渾之例。
署理四川總督印務。
在省辦理地方事務。
如有關系軍需之事。
仍着往來查辦。
其湖廣總督印務。
仍着陳輝祖暫行署理。
至此次富勒渾、本因查辦糧運出口。
繼以山水漲發。
留駐督辦橋道。
一聞賊人侵占底木達之信。
即帶領頭二起已到黔兵。
馳赴蒙固橋、策應防守。
料理俱能妥協。
博清額、系派往審事之人。
亦即同富勒渾帶兵馳守蒙固橋。
彼時賊勢鸱張。
若非富勒渾、博清額、二人統兵在彼防範。
更不知成何事體。
而博清額旋即前往美諾。
與海蘭察督兵聲援。
連日海蘭察奏到諸摺。
具有條理。
必系博清額為軍機章京。
辦事年久。
熟習機宜。
故能周到若此。
富勒渾博清額、均屬可嘉。
俱着交部議叙。
博清額、并着賞戴孔雀翎。
朕于諸臣功罪。
辦理一秉大公。
至軍旅重務。
賞罰尤不肯絲毫假借。
輕重權衡。
悉視其人之自取。
将此傳谕劉秉恬、使知感愧。
并通谕中外知之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申保等奏、鳳陽興武各幫。
米色潮濕攙和。
均系江蘇所屬。
此乃糧道朱奎揚專責。
恐該員年力漸衰。
未能實心整頓。
谕令該督撫查明。
如朱奎揚辦理不善。
即據實參奏。
今據高晉等覆奏、江蘇上年收兌漕糧。
實皆一律純淨。
官吏并無濫收攙雜情弊。
而另摺又奏、朱奎揚精力日衰。
不敢因尚無劣迹。
緻滋贻誤。
請勒令休緻。
所辦非是。
江蘇所兌漕米。
既查明并無情弊。
即與朱奎揚無涉。
該員年齒雖衰。
其精神尚不至于頹憊。
熟手亦頗難得。
何必無故遽令勒休。
況據稱鳳陽等幫。
漕米潮雜。
正在查辦。
如果朱奎揚辦理不善。
何妨俟查明再行參奏。
而亟亟為此勒休之請耶。
察吏之道。
固不當徇庇姑容。
亦不宜依違無據。
薩載、初任巡撫未久。
辦事或涉遊移。
高晉久曆封疆。
素稱谙練。
不應輕率若此。
高晉、薩載、均着傳旨申饬
○又谕、據海蘭察等奏稱、美諾南山一帶。
現已派兵前往、分别剿撫。
道路易通等語。
是南山一帶之路。
此時自己開通。
惟北山科多新橋等處。
賊衆甚多。
且系阿桂後路。
最關緊要。
阿桂須即将此一帶賊番。
盡行剿滅。
并即速赴底木達、布朗郭宗兩處。
上緊克複。
乘賊番占據未久。
攻之尚易。
逼令賊酋勢迫。
仍竄回金川。
可先清小金川地界。
将美卧溝、大闆昭等要隘。
選派将領。
分撥重兵防守。
并将沃克什至卧龍關一帶後路。
防範周密。
官兵即可于小金川地方。
暫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