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此時情形。
該土司斷不肯令賊番繞出。
占據侵截。
但賊番狡惡異常。
不可不加意防範。
查西安滿兵。
據副都統書麟報稱、已帶領前四旗兵一千。
迅速行走。
現将抵省。
臣已行文文绶等、即令将在前之一千。
徑從雜谷腦一路。
迅赴綽斯甲布軍營。
至滇兵内先到之一千。
即派副将巴福書、帶往宜喜日旁。
以資防剿并令将先到之狹甘兵一千。
接赴綽斯甲布軍營庶聲勢倍為壯盛至在後之滇兵一千應添入南路軍營。
協同攻剿其西路新舊黔兵。
約尚有四千餘。
并無提鎮大員統領應令常青督率帶赴西路。
得旨嘉獎
○河南巡撫何煟奏、豫省有漕州縣五十四處。
向例八月初旬。
在本境開倉徵收運赴衛輝水次交兌。
臣責成道府、親曆各屬稽察。
兼分委員弁、暗訪明查。
倘有刁難勒索浮收情事。
立即嚴參辦理。
再本年承數歲有收之後。
又複兩季豐登。
闾閻充裕。
恐官吏視為易取。
作奸舞弊。
暗滋侵削。
臣先期出示。
将曆來收漕各弊。
詳切指出。
俾百姓之艱苦。
官吏稍知顧念。
官吏之積弊。
百姓共識隐微。
官民均不能相欺。
以冀刁索滋害者。
觸目警心。
漸知斂迹。
得旨嘉獎
○是日、駐跸布敦昂阿大營
○丁未。
上行圍
○谕、據李質頴奏、兩淮綱商江廣達、程謙德等呈稱、受恩深重。
仰報無由。
今值進剿金川情願公捐銀四百萬兩。
少佐軍需等語。
辦理金川軍務。
節次解備軍需銀二千九百餘萬兩。
俱動給部庫、及外省官帑。
方今府藏充盈。
足敷撥用。
原無藉乎助捐。
第念該商等、以饋饷費繁。
急公情切。
具見愛戴懇忱。
姑俯從所請。
着李質頴、查明各商捐數多寡。
定等呈報。
交該部照好善樂施之例。
從優議叙。
原摺交戶部核存
○又谕、據陳輝祖等奏、此次楚省赴川弁兵。
多有懇派軍營效力之人。
而提标千總呂玫、派兵時。
因差委未與。
自請随征。
又外委戴必達、因途遇馬兵出缺。
即願辭退外委。
頂補前往等語。
綠營弁兵。
能如此深知大義。
實屬可嘉。
呂玫、戴必達等、到營後。
着阿桂留心察看。
伊二人如果奮勉出力。
即從優拔補。
以示鼓勵
○谕軍機大臣等、據李質頴奏、兩淮綱商江廣達、程謙德等呈稱、情願公捐銀四百萬兩。
少佐川省軍需一摺。
已降旨準其所請。
交該部照好善樂施之例。
分别從優議叙矣。
但此事雖系江廣達、程謙德、二人出名呈請。
而其中所捐銀數。
自系衆商等、各就赀本多寡。
量力奉公。
自應視其捐助之等差。
以定錄叙之輕重。
方為平允。
着傳谕李質頴、查明某商名下。
捐銀若幹。
按其數目。
定為三等造冊報部。
以便分别議叙。
仍将所定等次。
開單具奏
○是日、駐跸坡赉昂阿大營。
○戊申。
谕、據陳輝祖奏、此次沿站居民。
聞官兵經過。
運送軍械等項。
鹹争先來站受雇。
如宜昌巴東一路。
人煙稀少。
其旁近之恩施、宣恩、建始、等縣民夫。
亦多自行趨集。
軍行偶有遺失行裝。
随路趕送交收等語。
此誠佳事。
該省上年過兵地方。
本年新正。
曾經加恩緩徵。
今沿站旁近各縣民夫。
俱能踴躍急公。
各效子來之誼。
自宜并沛恩膏。
用昭獎勸。
着該署督、查明恩施、宣恩、建始、三縣。
量予緩徵十分之幾。
奏聞請旨。
再直隸、河南、狹、甘、雲、貴、等省。
兵行經過各州縣。
節經降旨加恩、分别緩徵。
其沿站旁近之州縣民夫。
如有協助辦差出力者。
并着該督撫一體查明具奏。
候朕酌量加恩。
以普一視同仁之意。
該部即遵谕行。
尋陳輝祖奏、此次沿站民夫。
除恩施、宣恩、建始、三縣協助巴東一路外。
又有鶴峰、長陽、長樂、興山、四州縣民夫。
協助東湖歸州一路。
内宣恩、興山、二縣。
本非過兵之地。
本年錢糧。
業已全完。
應将次年錢糧。
酌緩十分之五。
其恩施、建始、鶴峰、長陽、長樂、五州縣。
因前次施南、衛昌、二協營兵經由。
本年錢糧。
業予緩徵。
但各民夫于本處出力。
複能協助鄰封。
其次年錢糧。
應再緩十分之三。
得旨、如所議行
○谕軍機大臣等、豐昇額等奏、修建碉卡以利防剿一摺。
所見非是。
豐昇額等在宜喜軍營。
駐兵已半年有餘。
凡緊要隘路。
應防侵轶。
各處營卡。
應防偷劫。
随地随時。
何一不當守禦。
豐昇額等諒俱辦及。
何以此時忽專言防守。
且行軍之道。
進一步即當守一步。
必防守有方。
然後能進剿得利。
剿守并非兩事。
如豐昇額等所言竟似前在宜喜。
專為剿賊。
今駐宜喜。
專為自守。
豈朕谕豐昇額等仍駐宜喜。
僅令其為株守計乎。
至伊等在宜喜。
上半年雖無寸進。
然頗知設法覓路。
并時常打仗。
間有攻得碉卡、殺戮賊衆之事。
看來尚覺奮勉。
此時固未可輕率妄進。
複為撲碉塞責之舉。
但亦當審度機宜。
牽綴賊勢。
整勵士卒。
以待再進。
使賊人不能測我端倪。
自必不敢輕犯。
乃竟束手無策。
徒爾添建碉卡。
于事何益。
況溫福營中多建碉卡。
令兵丁搬運木石。
疲勞不堪。
其後竟以卡多分撥。
兵力随之大挫。
豐昇額等豈不聞之。
何轉蹈其覆轍乎。
今既修築。
已屬成事不說。
但須聯絡有法。
勿令官兵坐守頹靡。
置之無用。
而其出力修建兵丁。
亦當加之犒賞。
使其悅而忘勞。
此亦将帥撫循軍士之不可少者。
又據稱、綽斯甲布。
後路綿長。
現在賊番注意在此窺伺等語。
更不成話。
前因阿桂尚在當噶爾拉。
大局未定。
恐豐昇額一軍。
孤懸賊境。
緻彼窺伺。
乃朕遙為籌度之詞。
自阿桂退至翁古爾壟。
與宜喜軍營。
聲息已通。
現又簡派八旗勁旅。
并添調各省精兵會剿。
官兵聲勢日盛。
賊必不敢複肆鸱張。
今昔情事不同。
此可信之于理者。
況豐昇額等既奏軍營之事。
自當據實在情形而言。
設賊番果有窺伺。
于何月日侵何營卡。
官兵如何禦擊。
曾否就勢殺賊。
或官兵不無小失。
均不妨逐一奏明。
如阿桂在當噶爾拉軍營。
賊番來侵。
經奎林奮力擊敗。
試問豐昇額等、宜喜曾有是乎。
乃因朕前此有防賊窺伺之旨。
伊等即以為賊番注意窺伺。
其實毫無指實。
軍營奏事豈宜若此。
從前朕令豐昇額等移兵赴援阿桂。
伊等仍駐宜喜不動。
朕不以伊等違旨為非。
方深嘉其有識。
不肯拘泥遷就。
為之喜慰。
今因朕慮及賊人窺伺。
伊等即為依樣葫蘆朕不但不以其遵旨為是。
且慮伊等如此漫無主見。
何以任領兵之責。
甚為不怿。
此時雖尚未進剿。
豐昇額等、亦不應專務防守坐待且現已添派西安駐防兵一千滇省綠營兵一千前赴宜喜軍營。
豐昇額等、更不應專恃修築碉卡為事。
朕方以豐昇額、舒常、自帶兵以來似有出息。
不意其一停進剿。
茫然無策竟至于此将來獨任一路統兵。
尚何足以倚信。
着傳谕阿桂、急速代為籌畫。
就近劄寄。
講授機宜。
使其胸中略有把握。
并遵前旨熟籌進剿金川時。
何人在何路領兵。
迅即切實覆奏
○四川總督富勒渾奏、各路口外台站馬匹。
自用兵以來。
原設續添。
每處自十餘匹至五六十匹不等。
如遇往來欽差大臣行走迅速需馬協濟之時。
向系雇募民馬、及派撥營馬分段應付。
但南北兩路各站。
差務較簡。
業經酌撥馬、照舊安設。
至西路即日大兵雲集需馬較多。
拟于桃關、根達橋、卧龍關、向陽坪、日隆軍營、五處。
各加添馬四十。
即在川省存營馬内、抽撥安設。
所有應支草乾銀兩。
仍令查照前項酌撥軍營之例。
在台支給。
報聞。
○是日、駐跸烏蘭哈達大營
○己酉。
世宗憲皇帝忌辰。
遣官祭泰陵
○谕軍機大臣等、熊學鵬奏、據思恩府知府邢玙禀稱、上林縣唐米村。
有匪徒陸李能等、聚衆不法。
差王明顯、陸特添、二人至土巡檢處。
索撥夫役。
經該巡檢、将二犯盤獲。
并搜出逆文一封解府。
該府縣即往查拏。
并據提督解遜劄稱、一經聞信。
即派兵親往擒捕。
該撫亦帶同臬司朱椿、馳赴該處查辦等語。
奸民敢于糾衆不法。
實乃自速殲誅。
自應迅速擒拏務獲。
無任一名漏網。
今該提督既親身領兵前往。
匪犯自必立即就擒。
該撫惟當于獲犯後。
即将起意謀逆、及同惡相濟各犯。
迅速嚴訊實情。
一面奏聞。
一面即于該處、立行誅磔示衆。
以昭炯戒。
其黨惡之犯。
有情節可惡者。
亦當訊明從重多辦數人。
使衆知儆懼。
不得稍存姑息。
僅照為從例輕減。
至該撫因搜獲逆詞内。
有岑大将軍助兵語。
并開有岑匡雄姓名。
辄疑與田州土知州岑宜棟有涉。
即派道員周升桓、會同護鎮德灏、前往密辦之處。
殊不曉事。
此等奸徒。
嘯聚窮山。
自料幺<?麻骨>微賤。
不能号召衆人。
因土知州族姓稍大。
捏借詭名、以希煽惑。
其情大率如此。
否則或與上知州岑宜棟、素有仇隙。
藉此以圖陷害。
亦未可知。
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