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撫于此等兇犯。
僅拟緩決。
實乖情法之平。
秋谳大典。
豈容任意寬縱若此。
裴宗錫、前任直隸臬司有年。
辦理刑名案件。
頗知詳慎。
今用為巡撫。
何竟不能始終如一。
惟事意存姑息。
期博寬厚之名。
而置情罪輕重于不問。
豈朕簡任之意乎。
裴宗錫、着傳旨嚴行申饬。
明年辦理秋審。
若再似此有心沽名輕縱。
朕即不能複為寬貸矣。
朕之賞罰無私。
裴宗錫應知之。
将此一并饬谕知悉
○又谕、伊犁駐防滿洲官兵。
操演武藝。
最為緊要。
而操演之法。
莫逾行圍。
從前朕亦降谕訓饬該将軍大臣。
但伊勒圖目系短視。
而伊身為将軍。
承辦事務頗繁。
恐不能常帶官兵演習。
然亦不必将軍帶往。
彼處有領隊大臣多人。
不妨令伊等帶領操演。
着傳谕伊勒圖、每年必令官兵演習。
一切行圍殺獸。
馬步騎射。
學習精熟。
方有裨益。
伊勒圖即不能親身前往。
于領隊大臣中。
擇其谙練之人。
帶領官兵。
悉心演習。
不可虛套塞責
○又谕曰、成果所遺員缺。
已着福德授為領隊大臣。
前往伊犁。
管理厄魯特部落。
但福德賦性傲慢。
又頗好事。
着傳谕伊勒圖、若福德前至伊犁。
如有此等習氣。
務留心約束
○又谕曰、慶桂奏稱、奏銷塔爾巴哈台倉存糧石數目。
另造細冊咨行戶部一摺。
朕已批交該部議奏矣。
伊犁等處銷算事件。
應如何辦理。
詢之大學士舒赫德。
據稱、每年所需數目。
由伊犁将軍衙門估計。
咨行狹甘總督。
将用過數目。
造具細冊。
由總督轉送戶部銷算等語。
從前因平定伊犁等處。
将軍大臣。
帶兵無暇。
此項錢糧事件。
自應行知總督。
彙總銷算。
今伊犁等處。
業已平定。
不惟滿洲弁兵。
安居服習。
即察哈爾、索倫、厄魯特等、亦皆豐足。
地方并無他事。
所有奏銷事件。
又何必仍行總督、轉咨戶部。
且前曾降旨。
伊犁每年兵饷。
即着将軍估計調取。
其銷算亦應由将軍奏銷。
着傳谕将軍伊勒圖、嗣後伊犁一年估計兵饷。
年終奏銷事件。
不必咨行總督。
即由将軍衙門承辦。
應具奏者具奏。
應咨部者咨部。
并将此谕令勒爾謹知之
○又谕曰、大學士舒赫德至京。
奏及伊犁滿洲官兵所住城内。
并無水道。
掘井極深。
亦不能得泉。
惟恃挑挖溝渠數十裡。
以引伊犁河、及烏哈爾裡克河之水。
或遠赴河内擔取。
一過秋汛。
河水亦不能引。
即多給遣犯工食。
令其擔賣。
而人煙衆多。
不能周到。
水一擔、需銀數分。
于兵丁大為不便等語。
伊犁城中駐兵數千。
取水不便。
于生計大有關系。
必須急籌長策。
何不另擇善地。
築城遷移。
即修城建屋。
非一時所能竣工。
且多糜帑。
而無水供飲。
所關匪細。
自不可惜費誤公。
但辦理遷移。
先須多備木料。
而該處夫匠。
恐亦不敷應用。
莫如先得一所木料。
即先造成一所房屋。
撥兵居住。
将所空之房拆毀。
擇其可用之木料補修後。
又造一所。
如此陸續蓋房遷移。
不過數年。
即可完竣。
至夫匠一項。
現有綠營兵、及衆回人。
俟其農隙。
與價作工。
既于伊等有益。
而工務亦可成就。
惟在該處将軍。
悉心辦理。
着傳谕伊勒圖、務即留心勘擇。
于有水及弁兵可居之地。
如何修城建屋。
陸續移駐。
經久可行之處。
妥協詳議具奏
○戶部議準、廣西巡撫熊學鵬奏稱、融縣四頂山。
出産白鉛礦砂。
前經奏準、于縣屬鑼西地方設廠。
就煤煎煉。
今該廠煤已挖盡。
無憑煎煉。
應請将鑼西煤廠封閉。
從之
○是日、駐跸兩間房行宮。
○乙亥。
谕、據大學士舒赫德奏、蒙恩派管崇文門稅務。
自應遵旨實力辦理。
但自顧精神不能周察。
且家中又無得力家人。
可以信用。
恐一時稽核未到。
有負聖恩。
懇請另行簡派等語。
所奏情詞懇切。
着照所請。
其崇文門稅務仍着福隆安管理
○谕軍機大臣等、今日永德、周煌、由川省審事。
回至行在複命。
召見時。
據周煌奏稱、在川時聞得該處人言木果木軍營失事之前。
小金川降番。
曾告知溫福、僧格桑現又出來。
他是我舊土司。
如來傳喚。
我等隻得就去了等語。
又凡有賊放夾壩、掠去兵役之事。
營中官員禀知。
溫福不但不即為嚴辦。
轉将其人嗔斥。
以為造言多事。
此等語、衆口一詞。
即富勒渾亦曾向其言及等語。
聞之實堪駭異。
小金川降番等、既将僧格桑要來傳喚之言。
告知溫福。
是賊酋潛謀誘叛之詭計已形。
溫福自當一面實力嚴行防範。
一面迅速奏聞。
何緻倉猝被擾失挫若此。
即阿桂在當噶爾拉軍營。
幸得全師而出。
亦因一聞降番密告。
即豫為布置。
賊衆無由勾連滋事。
溫福何竟漫不經意。
坐緻敗衄。
惟以一死塞責。
實為死有餘辜。
至賊放夾壩。
自當随時剿殺。
庶賊衆稍知警畏。
乃竟一味諱飾。
轉責告者之非。
益為賊人所輕。
以緻養癰贻患。
無怪賊營拘留兵衆。
多至七八十人。
其乖張偾事。
實出情理之外。
海蘭察同在軍營。
豈得诿為毫無聞見。
何以從無一字奏及。
國家任用将軍。
固不必令人伺察。
但遇此等關系重大事件。
參贊大臣即應直陳無隐。
朕亦得早為籌辦。
似此知而不言。
則設立參贊何為。
着傳谕阿桂、詢明海蘭察據實具奏。
至周煌之為人。
平日尚偏于不肯多言一派。
今稱川省之人。
無不共知。
自屬公論。
非由周煌捏飾。
且周煌與溫福、素無嫌怨關涉。
豈有因溫福已死。
無端陷害之理。
尤可信其非妄。
但富勒渾既以此事告之周煌。
何以從前并未奏聞。
實屬非是。
着富勒渾明白回奏。
又前據奎林奏、劉秉恬自溫福軍營至當噶爾拉時。
曾向阿桂等言及。
看來此處軍營。
調度有方。
局面甚好。
與昔嶺軍營大不相同。
彼處兵丁疲困不堪。
實在不成光景等語。
劉秉恬既目擊溫福辦事乖方。
即應據實具奏。
朕亦得早為留心。
況劉秉恬系總督、與将軍毫無幹涉。
并不似阿桂前此為副将軍時之稍涉嫌疑。
劉秉恬又何所顧慮而匿不上聞乎。
前已傳谕阿桂、令其就近詢問。
今周煌等所奏情節。
劉秉恬與溫福軍營密迩。
斷無不知。
何竟無一語奏及。
其過尤大。
現在令伊查辦潰兵一事。
或尚未起身。
距日隆不遠。
并着阿桂會同富勒渾、逐一詳詢據實具奏。
将此一并傳谕知之。
尋富勒渾奏、臣前自猛固回至成都。
适周煌在省審案。
詢問軍營失事情由。
臣告以此事皆由僧格桑勾結降番。
以緻突然中變。
并言及未失事之先。
賊人屢放夾壩。
溫福差人亦充作夾壩。
前往查拏。
以緻賊酋造言滋擾蠻地。
搖惑衆心。
串通各寨番民。
冀添羽翼。
其降番告知溫福。
欲應僧格桑傳喚。
及夾壩掠去兵役一節。
臣等并未聞知。
就事機揣度。
似亦必無此理。
總緣大營潰散之時。
夫役兵民。
不下數萬。
因見降番複叛。
妄用猜疑。
漫為拟議者。
不一而足。
周煌或别有見聞。
或記憶舛錯。
均未可定。
報聞
○是日、駐跸要亭行宮
○丙子。
上禦行殿、勾到湖廣、浙江、情實罪犯。
停決湖廣斬犯十八人。
絞犯九人。
浙江斬犯九人。
絞犯二人。
餘七十七人、予勾
○谕、昨經降旨。
将此次京兵經過。
應付妥速之直隸等省地方官。
交部議叙。
其吉林索倫兵丁到京。
在德勝門外駐宿起程。
辦理均屬妥協。
所有承辦之地方官。
并派出經理之侍郎英廉、及侍郎蔣賜棨、府尹劉純炜、俱着交部議叙
○又谕曰、雅德現在出差。
所有刑部侍郎員缺。
着永德署理。
其兵部侍郎。
仍着高樸暫行署理
○又谕曰、巴彥弼、着來京陛見。
為噜木齊提督員缺。
着俞金鳌補授。
俞金鳌接奉此旨。
即赴提督新任。
不必來京請訓
○谕軍機大臣等、據索諾木策淩、請添派陝甘兵二千赴烏噜木齊屯種一摺。
其事不可行。
現在陝甘兵丁。
節經派調征剿金川者。
共二萬四千。
其存營兵數無多。
豈能再撥新疆屯種。
并據舒赫德奏、伊犁、巴裡坤等處屯糧。
俱收至二十餘分不等。
惟烏噜木齊每年收成。
不過十一二分。
是以糧用不敷。
由該處初辦時。
經理未能妥善。
并不系乎屯兵之多少等語。
是督率兵丁屯種。
必須得實力整頓之人。
方能有益。
因思俞金鳌、前在伊犁辦理屯務。
甚為妥幹。
已有旨、令其升補烏噜木齊提督。
并令于接奉谕旨後。
即赴提督新任辦事。
俞金鳌到彼。
務照伊犁所辦章程。
董率兵丁。
悉心妥辦。
俾該處屯田收獲。
與伊犁等處。
一律豐盈。
方不負朕委任。
俞金鳌若知伊犁管理屯務官員中。
有谙習妥協、可資得力者。
即就近行知伊勒圖、調取二三員。
仍一面奏聞。
除另降清字谕旨、谕知伊勒圖、索諾木策淩外。
将此由五百裡傳谕俞金鳌知之
○又谕、現降旨将俞金鳌補授烏噜木齊提督。
令其即赴提督新任辦事。
并有傳寄俞金鳌谕旨一道。
聞其攜眷自陝西、河南、至江南王家營下船。
前赴福建。
計其行程未必甚速。
着将傳寄俞金鳌之谕。
由河南一路發往。
并傳谕何煟、畢沅、交經由各站官員。
探聽俞金鳌所在投遞。
如該提督已經出境。
即令各驿站、按其經行之路。
迅速馳遞。
毋緻遲誤。
将此傳谕知之
○又谕曰、索諾木策淩奏稱、烏噜木齊各屯所種之糧。
分放各項。
所餘米石。
不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