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湖轉不知仰體朕懷耶。
李湖、着傳旨申饬
○又谕、據李湖奏、楚雄府知府員缺。
久經奏準。
以孔繼炘補授。
今該員距奉旨簡放之日。
已将一載。
尚無來滇确信。
該府員缺緊要。
未便久懸。
請簡員補授一摺。
已降旨另行簡補矣。
孔繼炘、于上年二月内。
簡用滇省知府。
迄今已閱一年。
何以尚無到滇信息。
即雲閩省赴滇較遠。
亦不應遲遲若此。
着傳谕三寶、餘文儀、即将孔繼炘、因何稽延。
不即赴新任緣由。
查明據實覆奏。
如該員尚在閩未行。
亦應催令即速起程赴滇。
聽候該督撫另行補用
○又谕、據舒常奏、綽斯甲布土司。
覓得周叟對面山梁、并日旁下面碉卡。
有可進之路。
派兵冒險前進。
奪碉殺賊等語。
看來此路難于直進。
然藉此以挫賊鋒而綴賊勢。
亦不可少。
其土兵内陣亡受傷之人。
均堪憐憫。
自應照例賞恤。
至各土兵之勇往出力。
由于該土婦、及土司、土舍等、誠心恭順。
甚屬可嘉。
着舒常傳旨。
賞給綽斯甲布老土婦倉旺拉穆、土司雍中旺爾結、土舍綽爾甲木燦、緞各四疋。
以示鼓勵。
又奏稱、永平呈報、千總袁國璜、見賊一二百名。
往來行走。
似修碉卡。
随即帶兵前往。
槍斃數賊等語。
賊人修卡自防。
固屬情理所有。
但我兵正在分路進攻。
賊方守拒不給。
安得複有如許餘閑賊衆。
專修碉卡。
似系賊人故作整暇。
飾為無恐之狀。
或伺我不備。
潛出滋擾。
亦未可定。
舒常不可不留心防範。
勿稍疏懈
○又谕、楸砥新路。
既已趕修完竣。
其台站人夫。
自宜急為安設。
以利轉輸。
前據文绶奏稱、已于正月二十八日。
前赴楸砥。
會同劉秉恬、查辦新路夫糧事宜。
何以此時尚無運到。
且截留在站之夫。
亦祇有查禮所雇番夫千名。
其何以供兩路運糧之用。
前已有旨。
令文绶即回省城辦事。
着傳谕該署督、即速督饬所屬。
上緊趕運。
俾得源源接濟。
毋稍遲誤
○命刑部侍郎袁守侗、馳驿前往四川。
查審事件
○旌表守正捐軀之直隸廣平縣民張三妻張氏
○丙申。
上禦勤政殿聽政
○遣官祭昭忠祠
○谕、日下舊聞考。
着添派梁國治辦理
○又谕曰、瑭琦、現令該部調取來京引見。
再降谕旨。
所有安徽按察使事務。
着楊魁暫行兼署
○又谕曰、阿桂等奏、籌度進剿情形一摺。
祇可如此辦理。
行兵當籌畫萬全。
原不宜輕舉妄動。
該處正值冰雪凝寒。
自當速祈晴霁。
阿桂宜秉誠緻敬。
以邀眷佑。
又奏明亮待兵迫切。
已将楚兵二千。
全往南路。
是明亮處、頓添此二千生力兵。
自為得力。
明亮或将所添新兵。
進攻馬爾邦。
或令富德帶往。
攻取當噶爾拉。
或令派赴奎林處。
并攻斯第、博堵。
着照該處實在情形。
速行籌辦。
○丁酉。
豁除江蘇江浦縣、乾隆三十五年、坍沒省衛屯田六十四畝有奇額賦
○戊戌。
谕曰、豐昇額等奏稱、占得莫爾敏山。
攻克迪噶拉穆紮等語。
此次打仗。
賊人舍命前來。
竟将我兵截斷。
乃官兵奮勉出力。
将賊擊敗。
甚屬可嘉。
所有索倫雲騎尉委署參領定吉爾圖、健銳營前鋒校官敏、西安委署骁騎校秦紹榮、受傷身故。
俱着交部照例議恤。
其餘陣亡受傷之滿漢屯土官兵。
俱着豐昇額等、查明分别造冊送部。
一并議叙
○又谕曰、豐昇額等奏、乾清門侍衛瑪爾占、三等侍衛普吉保、護軍參領丕亨保、奮勇殺賊。
超衆出力。
着加恩将瑪爾占、授為頭等侍衛。
賞給拉巴巴爾巴圖魯名号。
普吉保、賞給充擊葉特巴圖魯名号。
丕亨保、賞給諾恩濟特巴圖魯名号。
仍各賞銀一百兩。
以示鼓勵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阿桂軍營後路。
關系緊要。
曾屢谕豐昇額、如未能攻克凱立葉。
莫如留兵牽綴。
而豐昇額即帶兵速赴谷噶了口。
為阿桂留防後路。
豐昇額接到比旨。
自能酌量辦理。
今據豐昇額奏、已攻得莫爾敏山。
沿途剿殺賊人。
在事官兵。
俱各奮勉。
現在籌取迪噶拉穆紮。
該處既有可進之機。
自不便徹令他往。
或豐昇額此時。
已從凱立葉乘勝深入。
亦足助阿桂一路聲勢。
至于阿桂後路。
如大闆昭一帶。
朕時為廑念。
茲據富勒渾奏、在軍營時。
面見阿桂。
告以大闆昭為西北軍營吃緊後路。
僅有兵二百名。
為數過少。
應将松潘兵二百名添派。
以資彈壓。
是阿桂于大闆昭等處。
亦曾籌及。
今雖添兵二百。
未知果否得力。
至阿桂自進攻谷噶以來。
連次克捷。
官兵俱各勇往直前。
固可即望得手。
但有後路。
不可不時刻留心。
着傳谕阿桂妥酌行之
○命總管内務府大臣金簡、兼管武英殿事務。
卷之九百五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