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昇額、英廉、福隆安、侍郎邁拉遜、均勤慎稱職。
宜加優獎。
着交部議叙。
大理寺卿鄧時敏、太仆寺卿皂保、俱精力衰頹。
難以供職。
均予原品休緻。
餘着照舊供職
○又谕、今年京察屆期、吏部将各省督撫、開列名單進呈。
請旨甄别。
總督周元理、鐘音、彰寶、河道總督吳嗣爵、姚立德、巡撫陳輝祖、何煟、徐績、畢沅、均宣力封疆。
克稱厥職。
着交部議叙。
餘俱着照舊供職
○谕軍機大臣等、黃仕簡之子黃秉淳、于上年四月補放江南督标中營都司。
該員到任以來于一切操演事宜。
是否能留心學習。
整饬營伍。
且其才具器用若何。
高晉知之必真。
着傳谕高晉就平日所見并詢明該員系黃仕簡第幾子即行據實覆奏
○又谕、前據彰寶奏查訊管解興得夾之千總黃文傑、及兵役胡士英等即系拏獲興得夾之人。
且稱該匪犯于盤獲時。
拔刀抗拒。
當用鐵尺打傷。
始能就縛等因一摺。
即經傳谕彰寶、以興得夾兇狡虛飾。
明有傾陷黃文傑等情事。
俟訊問明确。
再降谕旨。
今經軍機大臣将興得夾嚴加刑訊據該犯将在打崗山拔刀拒捕、及心恨黃文傑、因思謊供圖害之處。
一一供認不諱。
是黃文傑等于關外遊巡既能留心盤獲要犯。
而一路押解。
亦并無疎懶情事。
該弁等不但無過。
且應酌賞。
着傳谕彰寶、将千總黃文傑、兵役胡士英等、量為賞犒。
以示獎勵。
再訊據興得夾供稱、苗溫差伊到芒市頭目秤五猛處、讨開關準信等語。
所供殊不足信。
緬地蕞爾邊夷。
貨市有限。
其所易内地諸物。
亦并非日用所急需。
如前次戶部比較永昌等處關稅。
額數缺少。
不過五六千金。
非若俄羅斯與内地通商交易。
每年可得利百十萬金。
于彼大為有益者可比。
即使閉關嚴拒。
亦不足以制其死命。
故緬匪視關禁嚴密。
貨物不通之事。
并無着急畏懼情形。
其差人至内地探信。
不過打聽是否進兵消息。
以便豫備。
非真欲通貢乞降也。
惟彰寶前奏、在隴川拏獲私販之尹小生、李萃二犯。
其姓氏籍貫。
俱與從前漢奸尹士賓、李萬全相符。
尹士賓等、久居阿瓦。
身受緬地顯職。
為賊主謀。
今見天朝閉關無信。
故遣伊親屬。
借私販以密通信息。
情節甚為可惡。
着再傳谕彰寶、即将尹小生、李萃二犯。
嚴加刑鞫。
訊明該二犯。
的系尹士賓、李萬全、何項親屬。
及其指使探聽。
系何項信息。
均須一一研诘。
務得确情。
毋任絲毫狡飾。
即速據實具奏
○壬戌。
谕、朕于五月十六日。
前往避暑山莊駐跸。
秋後進哨。
所有應派人員。
應行豫備等項。
着交各該處照例辦理
○谕軍機大臣等、據熊學鵬奏、安插川省潰兵一摺。
内稱現在解到潰兵二十七名。
經訊供明确。
于所屬不近安南、不隸土官之處。
每州縣安插一名。
身負槍鈴鐵牌。
并饬屬責令晝當挫磨苦差。
夜則收禁空房。
如遇有新疆改遣人犯地方。
亦弗使與相聚等語。
所辦甚是。
此等潰兵。
本系天良喪盡之人。
免死發遣。
已屬法外施仁。
若複聚集一處。
令其無事閑住。
必緻糾商潛脫。
滋事幹法。
自應各為安插一地。
并日予以折磨苦差。
庶無從相濟為惡。
現在各該省、未見有如此辦及者。
着傳谕各該督撫、于接收川省潰兵後。
弗令同發一處。
并饬所屬嚴行拘束。
悉照熊學鵬所奏辦理。
仍将曾否即行照辦之處。
遇便覆奏。
熊學鵬摺。
并着抄寄閱看
○戶部議準、兩廣總督李侍堯奏稱、粵東寶廣局。
歲需銅十五萬五千五百餘觔。
向系滇粵兩省。
鹽銅互易。
嗣因滇省産銅不旺。
采買維艱。
奏準以收買古錢、镕銅九十一萬七千餘觔。
通融鼓鑄。
惟此項銅、止供四年六個月之需。
自丙申年五月以後。
仍需滇銅接濟。
查滇省新開各子廠。
近複旺盛。
請仍照鹽銅互易章程。
即于本年、委員豫行辦運。
從之
○癸亥。
上耕耤。
詣先農壇行禮。
更服。
至耤田所。
躬耕三推。
禦觀耕台。
命莊親王永瑺、裕親王廣祿、和郡王綿倫、各五推。
吏部右侍郎瑚世泰、戶部左侍郎範時紀、署禮部左侍郎梁國治、兵部右侍郎蔣元益、刑部右侍郎永德、工部右侍郎李友棠、左副都禦史黃登賢、通政司副使張若渟、大理寺卿達椿、各九推畢。
順天府府尹、率農夫終畝。
賞赉耆老農夫如例
○伊犁将軍伊勒圖奏、據伊犁西堡民人張成印等呈稱、自跟随官兵到伊犁。
攜眷居住多年。
懇請給地輸糧。
以為土着。
随躧得距城二十餘裡之大沙坡。
空地廣闊。
引伊犁河水灌溉。
實與屯工四戶無礙。
應請照從前居民莊世福等例。
每戶丈給地三十畝。
官借牛一隻。
每畝借給耔種一鬥。
自春耕日起、至麥秋止。
每日借給口糧面二斤。
仍照例分别年限升科。
下部知之
○直隸總督周元理、疏報順天、永平、保定、遵化、易州等五府州屬。
乾隆三十八年、勸墾荒熟地六十四頃三十畝有奇
○豁免遭風漂沒之江西九江衛後幫旗丁顧李朋漕米、一千一百二十一石有奇
○甲子孝賢皇後忌辰。
遣官祭陵寝
○上幸南苑行圍
○谕、嗣後耕耤時。
觀耕台。
着添搭幄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