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差福隆安、進京挑兵時。
往來俱見有男婦扶<?扌嶲>出口者。
問之、知系河間百姓。
因該處歉收。
聞知口外年豐谷賤。
欲往什巴裡台等處。
覓親就食者。
方今中外一家。
聞有貧民出口謀食者。
乃自然裒益之道。
地方官非惟不必攔。
亦不必諱。
如李潄芳所稱、地方官着人于盧溝橋攔住、不令北上之語。
若果有之。
人何有北往之民。
被福隆安遇見乎。
着周元理、查明該地方官。
是否果有此事。
即據實覆奏。
并饬有司。
毋許攔阻貧民出口。
即各州縣留養局。
原以贍無資糊口之人。
若系欲赴口外。
就親覓食者。
應各從其便。
不必強為阻留。
着周元理、即為妥辦。
李潄芳摺、此時斷不可辦。
且将伊原摺封存。
俟事定後、再行另辦。
舒赫德聞之。
諒亦必以朕所辦為是也。
将此随報發往谕令知之
○直隸總督周元理奏臣于十六日。
親往德州。
與舒赫德商定。
京兵齊抵東省時。
舒赫德即由德州、從東路徑赴臨清。
其東昌一路官兵。
即由南路圍攻。
至臨清之西北。
即直隸之清河境。
臣派中軍副将瑪爾清阿、帶兵一千餘名。
臣亦帶兵由景州故城、沿河一帶。
徑至臨清之油坊。
與舒赫德會齊。
督同堵剿。
其餘交界地方。
易于竄入之處。
俱派官兵截擒。
報聞
○是日駐跸要亭行宮
○庚午。
上禦行殿勾到秋審四川、廣西、情實罪犯。
停決四川斬犯八人。
絞犯十五人廣西斬犯二人。
絞犯二人。
餘六十五人予勾
○谕、前據徐績奏、館陶縣武生王建基、張灏、率領鄉民。
殺死逆匪十七人。
即傳谕該撫、将該二生。
賞給千總銜。
仍俟其出力錄用。
其随同殺賊之鄉民。
查明賞銀。
并傳旨嘉獎。
今又據姚立德等奏、館陶縣禀稱、九月十五日。
有賊匪至李官莊。
喊助車輛。
即督令文生趙之枚、鄉民趙培元等、二百餘人各執槍刀棍鋤。
上前圍敵。
砍死逆匪一十八人等語。
該生等深明大義。
保村殺賊。
甚屬可嘉。
趙之枚、着加恩賞給教谕銜。
如再有出力之處。
另行奏聞錄用。
其鄉民趙培元等。
并令徐績、即速查明。
賞給銀锞。
以示獎勵。
兩次捍殺賊匪之事。
俱系館陶縣士民。
而此次并系該縣督率。
該知縣自屬能事。
着該撫即查明館陶縣知縣、現系何人。
先将姓名奏聞。
仍于事竣後。
送部引見。
至該學文武生員。
俱能奮勉殺賊。
亦由該教職督課有方。
所有館陶縣教谕、訓導。
着交該撫查明。
于事竣後。
咨部議叙。
東省雖有奸民煽惑邪教。
糾衆逞逆之事。
而衿士細民。
尚能合力拒殲賊衆。
可見闾閻良善。
俱有天良。
足為嘉慰。
着徐績等遍行曉谕。
以現今選派京兵前往剿賊。
自可即日掃除逆黨。
以靖地方。
倘賊勢窮蹙。
或有一二竄匿村莊。
冀逃顯戮者。
斷不可輕宥百姓等、如能捕殺賊匪。
赴該地方呈報驗明。
轉禀該撫具奏。
量其殲獲賊匪多少。
酌予分别。
優加賞錄。
俾鄉曲士庶。
益知觀感奮勉。
将此通行宣谕知之
○又谕、據徐績奏、現在帶兵剿賊。
考試武闱。
請委臬司孫廷槐代辦。
其外場監箭。
并委登州鎮夏攀龍、協同辦理等語。
夏攀龍現在省城。
所有武闱外場。
自應就近委令監看。
至内場事務。
現在省城祗有孫廷槐一人。
未便複令入場。
向來各省巡撫。
有奏令學政入武闱閱卷者。
此次山東武闱。
即着李中簡代辦内場事務該部即遵谕行。
○又谕曰、徐績奏、據壽光縣禀稱、該縣單家莊等一十七莊。
于八月二十八、九、及九月初一等日。
飓風潮漫。
各莊地内豆麥被淹。
房屋間有沖坍等語。
該縣村莊、地處海濱陡遇風潮。
田廬俱被淹浸。
着傳谕該撫、速饬該地方官。
查明被災戶口先給一月口糧。
其沖坍房屋。
給發修費。
以資安頓。
所有應行加恩赈恤之處。
即照例奏聞辦理。
該撫其董饬有司。
實力妥辦。
毋使群黎稍有失所。
該部即遵谕行。
○又谕、前據高晉等奏、八月十九日。
因黃水驟長。
外河老壩口迤下堤工。
漫口七十餘丈。
闆閘淮安一帶。
俱被水淹。
居民房屋人口。
間有坍損。
當即谕令高晉吳嗣爵、薩載、迅速鸠工堵築。
複屢次傳谕該督撫、将各屬被災村莊戶口。
迅速确查。
應行分别撫恤蠲赈事宜。
妥為經理。
第念該處猝遇水災。
被淹情形較重。
朕心深為轸念。
着加恩将被水之山陽、清河、二縣。
及漫水下注之鹽城、阜甯二縣所有乾隆四十年應徵錢糧。
全行豁免。
以示體恤冀其元氣早複。
共享安恬。
其應行撫恤赈濟各事宜。
仍着遵照前谕。
詳悉奏聞請旨。
該督撫其董率所屬。
迅速妥協經理。
務俾災黎均沾實惠。
以副朕優恤無已之至意。
該部即遵谕速行
○谕軍機大臣等、昨閱舒赫德奏到進兵之圖。
覺西面邱縣、館陶一路。
不免空虛已谕令舒赫德、妥協籌辦。
今賊人兩次至館陶村莊需索。
俱被村民打死。
可見杏園莊一帶。
與館陶相近。
故賊人得以常出滋擾。
不可不留心堵截。
想舒赫德必已妥為布置。
即直隸威縣、平鄉、地界。
周元理務宜留心防堵。
并派委勇幹将弁。
帶兵赴館陶等處剿禦。
勿使賊人得以竄逸。
至現在分路攻剿。
恐賊匪當窮蹙之際。
四散奔逃。
斷不可容其漏網。
而賊首尤為緊要。
周元理一路。
固不待言。
即何煟探知舒赫德到臨清之信。
亦當饬屬加緊追捕。
總期彼此合力妥辦。
迅速集事。
又賊人現占據臨清舊城。
其地居民稠密。
今官兵各路會剿。
攻打時、自難複别莠良。
但以除暴安民之事。
或至玉石俱焚。
朕心實有所不忍。
着舒赫德、徐績等、于進兵前、再行宣谕舊城百姓。
以愚民為賊逼脅。
戀土難移。
尚可原恕。
今大兵雲集。
四面圍攻。
槍炮所至。
立成虀粉。
殊屬可憫。
如該處百姓。
有能設計将賊擒獻者。
竟予免罪。
即或懦弱之人。
不能與賊相抗。
及早投出。
仍穿本身服色。
并不從賊記号者。
均準照脅從罔治。
若宣谕之後。
仍然避匿不出。
即系甘心從賊。
雷轟電擊。
皆其自取。
即欲矜全。
亦無如之何矣。
如此。
曉谕之後再行進剿。
尤屬仁至義盡。
舒赫德等、當妥為之。
又賊匪現在舊城。
堵截攻圍。
自難得脫。
即或一二人竄匿。
亦必蹑迹追擒。
至其眷屬。
尤難逸出着舒赫德等、剿平舊城賊衆後。
查點各賊眷口。
其系王倫親屬。
不分男婦大小。
盡行處斬。
其逆黨濟惡之眷口。
應行緣坐者。
亦即查明照例辦理
○是日。
駐跸密雲縣行宮
○辛未。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谕、前任臨清州知州王溥、現交吏部候旨議處。
自有應得處分。
今據呈、聞有壽張奸民滋擾。
情願回東。
協同印官幫辦等語。
王溥、着準其前往山東。
交與大學士舒赫德、令伊自備資斧。
聽候差遣。
事竣後視其如何出力。
再行奏聞請旨
○又谕、前據阿桂等奏、軍營支放兵糧。
本折兼支。
不敷日食。
業經傳谕饬詢該督等。
今據富勒渾奏、前因軍營糧石。
稍形竭蹷。
經總理道員白瀛禀明。
官員之跟役。
及各項夫役。
酌量本折兼支。
其兵丁口糧。
曆無折支。
是以批令妥協辦理。
乃該道于通行各站文内。
未将兵丁一項劃出。
統以官兵夫役。
半折半支。
饬知遵照。
而站員知縣周澄、從九品王石渠、亦并不确加禀詢。
冒昧折支。
均非尋常錯誤可比請旨交部嚴加議處。
并自請議處等語。
白瀛、周澄、王石渠、均着交部嚴加議處。
至富勒渾此奏、明系因将軍阿桂、先已奏聞。
始行參劾。
以圖卸責。
富勒渾、亦着交部議處
○又谕、據文绶參奏、署蓬溪縣知縣劉德欽、承辦卓克采軍米。
任意宕延。
屢催不應。
以緻承運之米。
尚未全行運到。
又署營山縣知縣梁啟明、承辦大闆昭米石。
疊經嚴催。
亦多未到。
請将劉德欽、梁啟明革職。
枷号糧台示衆。
并自請同錢鋆、一并交部治罪等語。
糧員承辦軍米。
理應随派随運。
況大兵正當乘勝罙入之時。
尤宜源源接濟。
以利軍行。
乃劉德欽等。
怠玩從事。
緻所運之米。
俱未全到。
自當嚴加懲創。
以儆其餘。
劉德欽、梁啟明、俱着革職。
枷号糧台示衆。
錢鋆、文绶、俱着交部嚴加議處
○谕軍機大臣等、英廉奏、正陽門外盤獲摃木牌人賀廷榜一名。
詢系河南祥符縣籍。
同縣民段珩、李天成、王士平等、共十二人為會首。
以募修黃龍廟為名。
設立成功會。
妄稱曾死見閻王。
令其還陽募化。
并稱會中共男人一百二十三名。
尚有女會。
共四百八十七名。
除祥符一縣、是聚會之所。
還有黃龍寺和尚原志的師父忠義、在陳留縣。
也起了一會等語。
該犯行李内。
并搜出大乘經二本。
咒語一本。
并稱尚有同行僧人原志、因祖母病重回豫各等語。
邪教誘惑鄉愚。
本應嚴查究治。
況東省現有白蓮教糾衆滋擾之事。
安知不暗地勾連。
尤不可不實力訪察。
但何煟、正督兵在山東境上防剿。
此時省城查拏邪教之事。
不宜即辦。
轉恐打草驚蛇。
着将英廉原摺、鈔寄何煟、令其密為留心。
并令密劄署藩司榮柱、加意防閑。
密之又密。
不可稍有洩漏。
緻滋事端。
俟何煟事竣回省。
再行徹底查辦。
務淨根株。
至現在祥符、陳留、兩縣。
會中各犯。
恐有聞山東邪教倡亂之事。
效尤滋擾者。
或有懼将來事發獲罪。
豫行蠢動者。
設果露有端倪。
榮柱又當為先發制人之事。
密速妥辦。
總須審慎萬全。
勿稍疎忽。
○又谕曰、姚立德、徐績、所奏。
王倫并非頭目、尚有不知其姓名者一人、同一和尚住在關署等語。
賊首名姓。
無難細訪而知。
已谕姚立德等确查覆奏。
或果另有其人。
或系王倫自知罪大惡極。
造作此語。
希圖架禍他人。
均未可定。
着舒赫德、即行查訪明确。
據實具奏。
再林苞、身系武生。
非齊民可比。
豈宜為賊脅從。
前日館陶縣殺賊之王建基、張灏、獨非武生乎。
然武生内既有林苞。
恐文生内亦所不免。
身列青衿之人。
豈可不明大義。
自不便照愚氓概從罔治。
但此時若露圭角。
反恐敺而從賊。
現在如有從賊者。
姑照常遣回。
俟事竣後。
通查賊中之脫出文武生員。
俱斥革發往伊犁。
以示懲儆。
若訊明為賊主謀畫策者。
即照同惡相濟之犯。
從重辦理。
并須将該學教官、及學政。
一并參處。
但此時不可絲毫漏洩。
将此谕令舒赫德、存記妥辦
○又谕、前因陳輝祖奏、楚兵應需皮衣等項。
請借一季俸饷。
解川制給。
朕以軍營、如雲貴陝甘各省兵甚多。
若各顧其士卒。
未為公當。
必須畫一辦理。
方為妥協。
茲據文绶奏、上年陝甘兩省。
亦均有辦解皮衣之例。
則不獨楚省一處為然自可照陳輝祖所奏辦理。
現在明亮處、既覆到無須解送。
着傳谕文绶、速行咨詢阿桂、富德、在營楚省兵丁。
如有需用皮衣之處。
即一面迅速辦理。
一面咨會陳輝祖、撥饷解川歸款
○又谕曰、富勒渾等會奏、在楸砥查近日糧運到站過站者。
約有千餘石。
較前已漸有起色但恐内地稍有懈緩。
仍不免顧此失彼等語。
着傳谕文绶、即嚴饬各糧員。
速将應運各項米石。
上緊趕運。
并責成督催各大員。
沿途往來嚴催。
務須按日到站。
不緻稍有延緩。
以裕軍食。
文绶錢鋆、亦當上緊嚴催。
毋幹重戾
○定西将軍内大臣尚書阿桂等奏、臣于初七日寅刻。
派海蘭察額森特進攻遜克爾宗官寨。
賊人放槍抛石。
相持數刻。
遂令官兵徹回。
潛留銳兵。
伏于寨旁。
辰刻、官兵直上寨牆。
賊于碉寨内。
抛石擊打。
我兵難以跳越。
因在牆上盡力擊射。
槍箭所及。
矢無虛發。
及賊人援兵四至。
抛石更緊。
官兵恐多捐傷。
徐徐酌徹。
複于初九日、派海蘭察泰斐英阿等。
分隊進攻。
初十日、官兵一同擁進。
而賊人于寨牆下。
另挖溝濠一道。
以限官兵。
其沿溝上。
悉遮木闆。
以禦官兵擊射。
又俟官兵逼至牆根。
将牆上積石亂推而下。
連撲三次不能攻進。
但賊于露身抵禦之時。
被官兵槍炮所擊傷斃無數。
又烏什哈達、福康安等、攻打西北寨落有賊從溝底潛來。
思欲截後。
烏什哈達等、分兵殲斃。
及帶箭滾崖者。
又有數十名。
谕軍機大臣等、據阿桂等奏、連日攻打遜克爾宗、殺戮多賊情形一摺。
将領及兵丁等。
連次攻碉。
均各奮勉出力。
鼓勇先登深堪嘉獎。
将士如此齊心。
必邀上天嘉佑。
可期迅速成功。
至阿桂等、于官兵進攻時。
見有履險難進之勢。
徐徐酌徹。
自應如此辦理。
看來賊衆抗拒。
情形窘迫。
自救已無能為。
隻要天氣晴霁。
便可得手。
番地氣候。
十月以後。
晴霁日多。
轉瞬即屆孟冬。
自可即期克捷。
伫聽喜音
○阿桂等又奏、臣等于九月初七日。
攻取遜克爾宗。
先于初六日夜、派三等侍衛巴達瑪、黑龍江協領那延泰。
帶兵前往。
乃初七日早。
海蘭察額森特、領兵已至賊寨。
而巴達瑪那延泰未到。
及經海蘭察訓責。
伊轉咆哮不服。
請旨将巴達瑪、那延泰革職。
充當披甲。
效力贖罪。
谕曰、巴達瑪、那延泰、僅予革職。
不足示懲。
着鞭責一百。
披甲效力贖罪。
嗣後如仍不知奮勉。
阿桂等即行參奏。
從重治罪
○以三等侍衛李奉堯、為山東登州鎮總兵
○是日、駐跸南石槽行宮
○壬申。
上回銮。
奉皇太後居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詣安佑宮行禮
○幸圓明園
○谕軍機大臣等、姚立德、徐績、奏稱。
賊營之内。
尤當潛為解散。
徐績因臨清回民甚多。
現差回教把總王萬清、外委王得官、覓人扮作賣柴賣菜。
潛入賊營。
密為解散衆心。
并令王萬清等、糾合洪家莊回衆。
熟悉舊城路徑者數百人。
俟打仗時。
直入巢穴。
擒其巨魁。
許以重賞。
已密令往辦等語。
所見亦可。
但此法用之于初起之時。
尚屬權宜之一法。
今賊匪敢于劫縣殺官。
擾害良民。
且敢顯與大軍抗拒。
實堪切齒。
今派滿洲勁旅前往。
自可即就殲擒。
以申國法況聞山東沿河一帶、回子兇惡者多。
尤當趁此多殺數人。
示之炯戒。
若賊黨内本有回人。
轉令其因以邀功受賞。
何以使之儆懼設或數年後。
又有效尤者出。
更複成何事體。
徐績所籌。
仍系外省大事化小事之惡習。
不過遷就了事非此時所辦正道。
若已辦就。
即無可如何。
但不可因此将賊黨開脫不加重罪。
如辦無端緒。
即着徐績、将所差之把總外委徹回。
不必複行催促。
并傳谕舒赫德、妥為經理。
務當奮揚我武。
掃盡賊氛。
不可稍存姑息。
同日周元理奏、據中軍副将瑪爾清阿禀稱、十九日四更。
在油坊帶兵起程。
差人往王家淺一帶、察探賊信。
行至塔灣西南。
距臨清三裡遇賊匪百餘。
從劉家莊放火搶劫而回。
經把總李鼎等、殺其青布纏頭之賊一名王三、又兵丁王春等、砍死不知姓名賊匪一名。
割獻首級。
并奪其所劫衣物首飾諸項等語。
此事亦好。
惜所殺太少。
又瑪爾清阿所帶之兵幾何。
着周元理查明奏聞。
即此可見賊勢日漸衰弱。
自可迅速剿除。
盼信甚切。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發往。
并谕周元理知之。
仍各将剿賊得勝情形。
加緊馳奏
○又谕曰、姚立德、徐績覆奏、惟一格圖肯退回東昌情形一事。
惟一格圖肯系領隊大員。
打仗時自當董勵士卒。
倍加鼓勇。
即或偶遇群賊沖散。
亦應約束衆兵。
勿令輕動。
若雲彼時新城不便開門放進。
惟一、格圖肯、尤當奮不顧身。
與賊力戰。
設因衆寡不敵。
竟緻臨陣捐軀。
國家自有優恤之典。
不惟榮加身後。
并且錄及子孫。
惟一等、豈不知死于陣與死于法。
恩罪之相去較然乎。
且彼時若非惟一、格圖肯立腳不定。
兵衆等何至四散紛逃。
此更無可置辯。
着舒赫德、于臨辦時。
将此旨宣谕伊二人。
且俾衆共知之
○癸酉。
上詣暢春園。
問皇太後安
○谕、馬步箭乃滿洲舊業。
向以此為要務。
無不留心學習。
今國家昇平日久。
率多求安。
将緊要技藝。
全行廢棄不習。
因循懦弱。
竟與漢人無異。
朕痛恨之。
滿洲臣仆。
俱世受國家豢養之恩。
理宜自勵成材。
期與國家效力。
乃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