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内道、府、廳、縣、參、遊、守備并文武汛員、應行分賠之數。
照例按股着賠追繳完款等語。
殊屬非是。
吳嗣爵、身為總河。
于修防事宜。
不能先事籌備。
以緻堤工漫溢。
已不能無曠職之愧。
乃于此項應賠銀兩。
祇奏請令道府以下各員攤繳。
而于河臣無一語提及。
自欲置身事外。
竟不畏人非笑。
吳嗣爵、可謂恬不知恥者。
若使高晉在工同奏、必不肯如此辦理。
素知吳嗣爵悭吝性成。
即此一端觀之。
其希圖诿卸掩飾之處。
實為可鄙。
所有此項應賠銀十一萬餘兩。
吳嗣爵系專任總河、且有惜費诿過之事。
着分賠銀二萬兩。
以示懲儆。
高晉兼管河務。
其責亦重。
着分賠銀一萬兩。
其餘銀八萬餘兩。
着道、府、廳、縣、參、遊、守備、及文武汛員、分别攤賠完繳。
以昭平允。
吳嗣爵、并着交部嚴察議奏。
朕于諸臣功過賞罰。
惟度事理之是非。
悉視其人所自取。
初無畸輕畸重于其間也。
将此通谕知之
○谕軍機大臣等、閱舒赫德奏到孟璨供單内稱、二十八日子時。
閻吉仁同梵偉等帶領七八十人、去攻壽張。
有入道之壽張衙役劉煥、帶領二十人。
爬城進内。
開門放進衆人等語。
劉煥身充縣役。
乃敢引賊爬城。
戕官害民。
甚屬可惡。
斷不可令其漏網。
着舒赫德、查已獲衆犯内、有無此人。
如尚未就獲。
即速嚴密查拏到案。
訊取确供。
立即淩遲示衆。
又供有王倫将吳清林、李忠、放為元帥領兵之語。
吳清林、已在昨日獲解各犯内。
其李忠曾否同獲。
未據聲明。
亦即查明。
如尚未弋獲。
立即嚴拏解京審訊。
又國泰拏獲褚文訊供、臨清人李浩然、八月中曾到恩縣招引康三等語。
李浩然曾否就獲。
應即查明緝拏。
嚴究确情。
從重辦理。
看來臨清從賊之人。
諒必不少。
當就已獲各犯追求拏究。
至舊城所有居民店戶。
若官兵到時。
尚與賊同居。
此時賊敗。
經官兵拏獲者。
不可作脅從輕宥。
即訊無助賊抗拒情由。
亦當遣發新疆、及煙瘴等處安插。
不可複留内地。
又孟璨供稱、探得官兵到來時。
大家商量。
派五百人在東門外迎敵。
又派千餘人往北門外打仗。
并據舒赫德奏豫逃各賊。
即塔灣迎敵之賊等語。
計賊一千五百餘。
經春甯、音濟圖、先後殺死六七百。
楊景素、殲擒二三百。
又鄉民擒解三百餘。
此外賊匪尚有二百餘。
難保無竄脫之患。
且前奏沖橋而過者。
即有僞總兵楊壘之名。
其餘尚有受賊僞官者。
俱未可定。
着舒赫德、同楊景素、嚴切查拏。
凡系逆賊僞官。
尤不可任其幸免。
又據奏、朱兆龍名目。
诘訊賊營各犯。
亦稱實無其人。
必是王倫自知罪重。
希圖捏名混脫無疑等語。
果不出朕所料。
自可毋庸再究。
至音濟圖往拏王倫。
已經擒住欲縛。
被兩廂突出十餘賊。
音濟圖猝不及備。
身受刀傷。
其繃阿爾圖等八人。
亦俱受傷。
伊等出力之處。
朕已加恩獎賞。
但音濟圖前往拏賊。
諒不止随帶八人。
當賊衆搶奪逆犯時。
豈無未受傷之人攩護。
竟容匪衆傷人搶犯。
着舒赫德查明。
如有彼時在場并未得傷。
不行救護者。
即行奏聞究治。
此時逸出之賊。
不可不按數查拏。
勿使幸逃法網。
阿思哈、尚應帶兵各處搜拏務獲。
毋任遠揚。
但須妥協緝辦。
不可使鄉僻小民。
稍有驚擾。
其惟一、格圖肯、原帶潰逃之滿漢兵丁。
尚有未知下落者。
應即查拏從重辦理
○命内閣學士汪廷玙、教習庶吉士
○以額外内閣學士塘古泰、為内閣學士、兼禮部侍郎
○以光祿寺卿阿肅、為都察院左副都禦史
○裁浙江湖州府照磨缺。
改設歸安縣縣丞、分駐埭溪鎮。
移長興縣縣丞、分駐夾浦鎮。
從巡撫三寶請也
○旌表守正捐軀之山東汶上縣民臧大玉妻林氏
○癸未。
谕、此次逆賊王倫、攻擾臨清。
其新城居民、随同地方文武盡力守禦。
得以保護無恙。
甚屬可嘉。
且撄城固守半月餘。
作息經營。
不無荒廢。
生計未免拮據。
前已傳谕該撫查明入告。
酌量加恩。
今逆匪現已剿除。
自應即敷惠澤。
所有臨清新城居民、本年應徵錢糧。
已納若幹。
未納若幹。
從前有無借欠未完之項。
并着楊景素查明奏聞。
再降谕旨。
至舊城居民、有甘心從賊、抗拒官兵者。
自應同賊骈誅。
其為賊供役之人。
即未拒敵。
亦當分遣新疆煙瘴。
以示懲儆。
其與賊混處日久。
見官兵一到。
即行投歸者。
準照脅從罔治。
已屬寬典。
自未便複令邀恩。
惟據楊景素奏、現在居民紛紛挈眷回鄉。
此等自系舊城百姓。
聞賊至即攜家逃避者。
皆系守分善良。
事平後複還故土。
而舊居阛阓。
或為賊匪焚燒。
或因攻賊殘毀。
生業蕭條。
室廬蕩析。
殊堪憫恻。
自應一體加恩。
量為蠲複。
又壽張、堂邑、陽谷、三縣。
經賊擾害。
除現仍安居之戶。
無庸查恤外。
其賊匪入城。
或人被賊戕。
或屋被賊毀。
及家計為賊搶掠者。
亦為可憫。
其應如何分别撫綏之處。
并着楊景素妥速查明具奏。
候朕另降恩旨。
以示轸恤。
該部即遵谕行
○又谕、此次剿殺逆匪王倫之護軍統領春甯、乾清門侍衛音濟圖、那木紮勒、巴圖保、伊琳等、俱各奮勉出力。
音濟圖、已賞還頭等侍衛、副都統銜外。
那木紮勒、着遇有蒙古副都統缺出。
即行坐補。
巴圖保、伊琳、着補放二等侍衛。
春甯從前所有罰俸三年之案。
并着寬免
○谕軍機大臣等、現在查訊鹽山縣回民王珣進書一事。
據供、五六月間。
曾将此書、送到鹽山學諸葛移處不收。
複送滄州許學正、也不收。
随送韓村張外委、轉送張千總、及四道口守備處、呈送鹽山縣知縣陳洪書。
後來仍将書發還了我等語。
該犯所供。
雖未足盡據。
但所獻書内、頗多狂誕悖逆之詞。
武弁或不谙文義。
遞行轉送。
該知縣既見此等逆詞。
理應切齒痛恨。
即行嚴拏究問。
禀明該上司、據實奏聞。
乃祇将原書發還。
置之不問。
甚屬非是。
單功擢、已升任直隸藩司。
現令回直隸查辦赈務。
着傳谕單功擢、即将陳洪書解任。
派員押解來京。
聽候質訊。
一面即委員署理鹽山縣印務。
将此并谕周元理知之
○又谕、楊景素奏稱、居民紛紛挈眷還鄉。
是即系臨清舊城避賊逃出者。
其情殊覺可憫。
已有明旨、交楊景素查明酌量賞恤。
此等還鄉之人。
是否全系舊城居住。
抑尚有他處百姓在内。
亦着楊景素确查妥辦。
至姚立德、徐績奏、陸績拏獲解到人犯、共一百二十二名。
分别正法發遣、及宣谕釋放、所辦甚妥。
姚立德、現在東昌。
該處所獲之賊。
自與徐績無涉。
但逸賊既至東昌。
其為南竄可知。
恐尚有未盡弋獲者。
着楊景素留心截擒。
勿使一犯漏網。
或有竄入河南境者。
何煟并當一體偵捕。
至周元理奏到解京六犯。
内趙瑤枝供、有先鋒解陶、閻吉祥之名。
閻吉祥、是否即前日已獲之閻吉仁。
其解、陶、曾否就獲。
張旺供、系楊進德徒弟。
楊進德現在作何下落。
唐洪禮供、系壽張林海徒弟。
馬德供、系劉三徒弟。
林海劉三、俱曾否就獲。
又李之姚供王倫妻母是無生父母。
能使雙刀等語。
無生父母四字。
義不可解。
前日被鳥槍打死之舞雙刀女賊。
據獲犯内認識者。
稱系烏三娘娘。
烏三無生。
轉音相近。
其使雙刀又同。
或即是其人。
并着舒赫德查明覆奏。
再王倫母妻曾否就獲。
該逆犯有子幾人。
俱全獲否。
着舒赫德即行覆奏。
又閱姚立德奏到供單内。
毛榮供稱、梵林孟一成歸岱、都是元帥等語。
梵林是否即系和尚梵偉。
孟一成是否即系孟璨。
至歸岱一犯。
自系有名賊目。
現曾否就獲。
又犯供内有頭目高珍之名。
并據高存良供、派在李達名下。
據楊二供、被張祥逼脅入夥。
據郭二疤眼供、有郭進美騎馬領衆。
均應即速查捕訊究。
又據楊大供、有壽張壯役王士爵說、王倫是主兇。
并壽張倉房書辦冀盤佑、請出本官。
令其降賊。
本官喊罵。
是馬成龍動手殺害。
此三犯情罪。
尤為可惡。
必須嚴緝務獲。
淩遲處死。
其解陶閻吉祥、在堂邑捆打縣官。
複行殺害。
亦應處以淩遲重罪。
将此傳谕知之
○又谕、前因臨清北水門外、留泊空糧船。
被賊搶搭浮橋。
緻賊得過西岸。
該管官員。
實有應得之罪。
曾經傳谕嘉谟查明參奏。
此旨、于九月十八日發往。
何以至今尚未據查參。
臨清舊城、被賊占據時。
官民船隻。
大都移避油坊。
此等雖系空船。
亦應随其移往。
豈可仍留東岸。
轉資賊用。
嘉谟既不能饬屬豫防。
及降旨詢問。
又不即速參奏。
所司何事。
此項漕船為賊搭橋者。
已經燒毀。
将來即應着落嘉谟等賠修。
着再傳谕嘉谟、将應參各員、迅速查明參奏。
并将因何不即查參、及如何賠修之處。
據實明白回奏。
此旨着随報發往。
并谕舒赫德知之。
尋嘉谟奏、遵查管船員弁、緣山東糧道汪圻、正值委辦軍糧。
複轉委臨清衛守備萬世通查揭。
往返耽延。
實屬遲誤。
至賊匪搶搭浮橋之船。
已全燒毀。
當賊匪初到時。
原因開放不及。
被其攔截東岸。
此項船隻。
臣等當即賠造。
明春兌運新漕。
請先暫雇民船。
報聞
○又谕曰、姚立德等奏拏獲陽谷縣賊匪楊林供稱、有壽張縣蔡家樓張西魯、即張北魯、系逆犯王倫義子。
向在河南裕州一帶。
傳播邪教。
并稱賊營内。
廿四日差人往彼糾夥。
上臨清幫助。
現在飛劄河南撫臣嚴行查拏等語。
何煟接到姚立德等來劄。
自即查辦。
但裕州距山東不甚相近。
邪教尚且傳播及之。
則其餘州縣牽連傳染者。
應更不少。
況前日又有祥符、陳留二縣。
糾會念經之事。
尤不可不徹底跟究。
早淨根株。
着傳谕何煟、若能不動聲色。
密委幹員。
迅速查拏妥辦。
以除奸宄而靖良民。
固屬甚善。
若恐亦如東省之勾通兵役。
或緻洩漏事機。
并恐人數過多。
或緻激變生事。
又不可不為斟酌萬全。
現在京兵一千。
尚駐臨清。
除谕阿思哈、帶領搜捕賊衆外。
并無應辦之事。
即漸可以回京。
何煟可就近與舒赫德面商、若須京兵彈壓。
即趁京兵未回程之前。
令舒赫德、派委領兵之員。
酌帶五六百名。
前往豫省。
會同查辦。
事畢由彼回京亦可。
若何煟酌量其事。
如可妥密辦理。
毋庸稍涉張皇。
則更妥協。
舒赫德即可遣兵以次回京。
何煟老成幹練。
素能辦事。
必有定見。
而舒赫德尤系經事有識之人。
必能斟酌得當。
以副朕懷也。
将此密谕舒赫德、何煟知之。
仍即迅速密奏
○撫恤河南信陽、羅山、光州、光山、固始等、五州縣。
本年被旱災民。
并予緩徵
○甲申。
谕軍機大臣曰、徐績奏前後剿捕情形。
頗為詳晰。
何不早為陳奏。
直待嚴行申饬。
始奏及此。
逆匪王倫、敢作不靖。
煽惑滋擾。
戕害多人。
而官兵剿殺時、節次殲戮者。
更複不少。
此皆為枭獍逆犯所害。
而賊首轉得幸逃寸磔。
實堪切齒。
該犯王倫之子。
共有幾人。
自應即速查拏。
代其重罪。
前已谕令舒赫德查明馳奏。
今尚未奏到。
現在獲解之逆黨王經隆等、即日可到。
自可訊得其詳。
仍着舒赫德、速即确查奏覆。
至各處所殺賊衆。
确數雖難盡知。
亦可約計而得。
着舒赫德、同楊景素、即速查明。
核數奏覆。
此等被殲匪犯。
通計雖不免太多。
然其死皆由自取。
亦無足惜。
至現在審訊之一千三百七十二犯。
其中如尚有曾受賊人僞官、及其頭目、并随賊拒捕傷人者。
仍當訊明正法。
不可姑息。
其曾經供賊役使、及打仗時徒手随行者。
雖無抗拒情形。
亦當嚴切訊明。
仍量其輕重。
分發伊犁、及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