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四十年。
乙未。
秋。
七月。
丙午朔。
享太廟。
遣理郡王弘<?日為>恭代行禮。
○谕、行在戶部議駁嘉谟奏請緩交餘米一摺。
自屬照例核辦。
但念該丁等、一年并交兩年之項。
未免稍覺拮據。
着将未經抵壩之江浙各幫。
本年應交三升八合餘米。
準其先交一半。
其餘着加恩、緩至次年一并帶交。
以示體恤。
嗣後不得援以為例。
該部即遵谕行。
○丁未。
上奉皇太後幸卷阿勝境。
侍早晚膳。
○戊申。
谕軍機大臣等、據高樸等奏、查審義甯更換乳牛、冒支口分一案。
現在查審。
其牛吏喜德。
告假回京、冒領錢糧一案。
訊據喜德供、自乾隆三十五年五月告假進京。
錢糧銀兩。
系前任員外郎保成、每季令已故院戶周建善、帶京給我等語。
現已咨明舒赫德、将保成查拏革職。
就近交刑部審辦等語。
此案既始于保成。
自應将其徇情舞弊緣由。
嚴切根究。
但案犯俱在馬蘭鎮。
恐交部審訊。
無人質證。
易緻狡展。
着傳谕舒赫德、即将告休員外郎保成、查拏革職委員解交高樸。
并案嚴審定拟具奏。
高樸摺、并着鈔寄舒赫德閱看。
○又谕曰、高樸等、奏義甯更換乳牛、冒支口分、轉賣分肥一案。
現在嚴加鞫訊等語。
自應嚴切根究。
務令水落石出。
至此項備用乳牛。
自有定數。
今藉名更換者。
至十六隻之多。
其現存牛隻。
諒仍不少。
似系原定額數過濫。
緻承辦劣員。
得以任意侵肥。
着高樸、即速嚴訊偷冒确情、按律定拟。
并查明實需乳牛若幹、備用若幹、一并具奏。
至喜德告假進京。
事在乾隆三十五年。
其串通冒領。
系前任員外郎保成任内之事。
自應從保成切實根究。
若僅将保成交刑部審辦。
恐其在京因無質證。
或緻狡展。
現已傳谕大學士舒赫德、将保成革職、解交高樸并案訊究。
至喜德告假冒領。
既始自三十五年。
弊混至今。
其曆年該管之貝子公、及總管内務府大臣等、均有應得處分。
即滿鬥亦在彼兩三年。
此次雖伊查出參奏。
其前此之漫無覺察。
亦難辭咎、并着高樸一并查參。
請交各該衙門分别議處。
将此傳谕知之。
○江蘇巡撫薩載疏報、靖江縣、乾隆三十九年分。
新漲田一頃三十一畝有奇。
豁除水沖田八頃六畝有奇額賦。
○豁免湖南漕船遭風漂沒米九百十一石有奇。
并淹斃水手王志、賞恤如例。
○己酉。
谕軍機大臣等、兵部參奏、候選衛千總法保、年已六十八歲。
而投供單内。
止開五十三歲。
希圖朦混。
請将法保革職等語。
法保、着革職但該員少報年紀。
至十餘歲之多。
其衰老情形。
無難一望而知。
該員在部投供。
諒非一次。
該堂司等官、何以漫無覺察。
直至旗咨到部。
始為參奏耶。
着傳谕兵部堂官、将法保投供時。
因何未經看出緣由。
據實回奏。
尋奏、投供時、未經看出。
系不留心所緻。
除請交部察議外。
查赴選人員。
向赍本籍文結送部。
其中少報年歲。
在所不免。
請嗣後在部投供之外省候選營衛各員弁。
兵部司官、将文結年貌察核。
如有虛捏。
呈堂據實參奏。
其八旗在部候選之員弁。
近在同城。
本旗文結。
尤易咨取。
請嗣後将履曆先行送部。
以便于投供時核對。
如有隐匿年歲。
将該員及本旗出結之員。
從重參處。
報聞。
○庚戌。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谕、據阿桂等奏、訊據脫出之劉均祥供稱、系甘肅兵前往四川軍營。
充當德爾森保親随。
在木果木後山防守。
賊衆前來沖突。
德爾森保被圍。
尚射賊五六名。
又有一賊拉伊馬尾。
德爾森保僅餘一矢。
仍将此賊射死。
後被賊槍傷咽喉。
旋即墜馬。
被賊衆砍死。
經伊親見等語。
前因德爾森保、系特派駐防木果木後山之人。
所守山梁、被賊奪去。
以緻将軍大營潰亂。
情罪重大。
且賊人沖突之時。
究不知伊作何下落。
恐系被賊擒獲。
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