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殊不可解。
平橋汛一帶堤工系内河平水之處即遇風雨何至堤工蟄陷必系前此修築時。
辦理本未堅固緻有沖坍或附近居民别有盜決等情均未可定吳嗣爵于河務未能谙習易為工員所朦高晉等熟練河防必能悉其實在情形該督現有勘辦清口引河之事。
着就近查明十五堡堤工因何蟄陷情由據實具奏。
毋得稍有瞻徇尋奏堤身本系單薄僅資淤灘保護水長即漫由下滲刷堤身以緻坐蟄。
報聞。
○正黃旗滿洲都統奏義學教習六十五年滿請仍留學教習。
得旨六十五着再留教習三年。
嗣後各旗義學教習。
所教學生内考中一二人者仍留學三年考中三人者交部議叙。
○以光祿寺卿永信、為内閣學士兼禮部侍郎
○是日、駐跸黃新莊行宮。
○乙醜。
上行圍
○遣官祭賢良祠。
○是日、駐跸新衙門行宮翼日如之
○丙寅。
上以翼日奉皇太後啟銮、巡幸山東。
恭迎皇太後安輿、至行宮駐跸。
○賜扈跸王公大臣、及直隸地方官員等食
○谕曰、禮部奏、降級留任之員外郎慶齡、又因前在知縣任内失察邪教。
例應降調離任。
懇請改為革職留任等語。
尚屬可行。
至所稱如蒙俞允。
行文戶部三庫衙門遵照之處。
殊屬非是。
禮部如因慶齡辦事熟練。
祇應請留禮部行走。
其緞匹庫員缺之去留。
應管理三庫之大臣酌辦。
豈容禮部幹與。
一并奏請。
況聞管理三庫大臣。
已将慶齡之緞匹庫開缺。
則禮部此奏。
其為瞻徇情面。
實屬顯然。
禮部堂官、着交部嚴加議處。
至永貴、前以徇庇屬員獲咎。
今複蹈故轍。
竟不意其怙終若此。
永貴、并着傳旨嚴行申饬。
○又谕曰、外省因公窐誤人員。
向令該督撫出具考語送部引見。
其由外任升授京職者遇伊原任内因公處分。
概從實降。
并無出具考語之例。
辦理未為畫一。
嗣後外省人員、内升京職。
已滿一年。
即令該堂官填注考語。
咨送吏部。
其未滿一年仍由該員原任之督撫、填注考語送部。
候朕量其人才。
酌定去留。
以示平允。
着為令
○兵部等部議覆、署雲貴總督覺羅圖思德、奏定騰越、龍陵、酌改鎮協、移駐官兵事宜。
一、騰越改協為鎮。
應設總兵一員。
中營遊擊一員。
左右營都司二員。
中左右營守備三員。
千總六員。
把總十二員。
外委十八員。
兵三千名。
請将中營千總一員。
外委一員。
兵一百名。
駐蒲窩。
左營都司一員。
守備一員。
千總二員。
把總四員。
外委六員。
兵一千名。
駐南甸。
右營千總一員。
外委一員。
兵一百名。
駐固棟。
右營把總一員。
兵五十名。
駐緬箐。
龍陵改營為協。
應設副将一員。
都司一員。
守備一員。
千總二員。
把總六員。
外委八員。
兵一千五百名。
請将把總一員。
兵五十名。
駐龍陵關。
把總一員。
兵五十名。
駐象達。
一、該鎮協營、應行移撥員弁。
請照應設之數。
選留原營。
多餘者撥赴新營。
不敷者按數添補。
一、督提标、及鶴麗昭通等鎮協。
原定裁移兵數。
與現在應添之數不符。
查騰越協、原設馬二步八兵、一千五百名。
今改鎮。
應添撥一千五百名。
龍陵營、原設馬二步八兵六百名。
今改協。
應添撥九百名。
請于此次奉裁之撫标永順鎮改協馬步兵内、酌改裁添。
其裁撥營鎮内各官親丁馬步守糧、公費等兵。
各按營分繁簡。
酌裁安設。
其裁撥挑拔馬兵應需馬匹準于各營額設馬内、撥給騎操。
一、騰越鎮、轄本标三營。
兼轄永昌、龍陵二協。
順雲一營。
并控制各土司。
應請換給敕書一道。
并頒各營鎮關防。
一永順、騰越、龍陵等處副将遊擊、都司、守備、各缺。
照舊在外揀選題補。
龍陵協副将、都司守備、騰越鎮左營都司、守備、仍定為邊俸五年報滿。
永昌協屬緬甯守備、邊俸三年報滿。
楚雄營遊擊、守備定為部推之缺。
一、騰越龍陵兵饷。
向系采買供支。
應令糧儲道、核實應買數目。
詳請具題。
饬各該處同知、照例備貯。
從之。
○以署刑部右侍郎德福、為鑲紅旗滿洲副都統。
○以盛京協領達春、為廣州漢軍副都統。
○以告休甘肅碾伯縣土指揮同知李國棟子世泰、故四川大鹽井土百戶者布葉侄開文雲南雲龍州屬六庫土千總段複健子雲彩、各襲職。
○丁卯。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行圍。
○江蘇巡撫薩載奏、被災歉收之上元、江甯等州縣。
本年平粜。
應将每石一兩七錢者、減一錢。
一兩八錢、至二兩者減二錢。
二兩以外、減三錢。
成熟州縣。
照依前價減粜。
以五分、一錢、一錢五分、為等。
如價在一兩以内。
無庸平粜。
報聞。
○是日、駐跸南紅門行宮。
○戊辰。
孝昭仁皇後忌辰。
遣官祭景陵。
○谕曰、阿桂等奏參領山東保、烏林泰、二員。
前經發往軍營。
以副将委用。
今大功已集。
該員等俱呈請回旗當差等語。
山東保、原系護軍參領。
尚未開缺。
應令其仍回本旗當差。
烏林泰俟到京之日。
兵部帶領引見。
酌量留用。
該部知道。
○又谕曰、阿桂等奏、陝西遊擊又谕曰、阿桂等奏、陝西遊擊子爵王承勳。
前于副将任内。
因漏報逃兵革職。
留于軍營效力。
嗣以差委奮勉。
補授遊擊。
但所有子爵。
應否承襲等語。
王承勳仍着承襲子爵。
該部知道。
○又谕曰、阿桂奏、各隊保舉出力人員分别揀選。
請加恩獎賞。
其副都統阿爾薩朗、一切奮勉。
攻取甲雜、獨松等處。
益覺勇往。
應請一并賞給巴圖魯名号等語。
着照所奏、副都統阿爾薩朗、賞給阿爾杭阿巴圖魯名号。
乾清門二等侍衛富甯、賞給奇徹伯巴圖魯名号三等侍衛阿蘭保、賞給噶布實顯巴圖魯名号。
仍各賞銀一百兩。
藍翎侍衛八十九、着授為三等侍衛。
健銳營前鋒校富連着授為額外委章京。
護軍藍翎長瑪木錫、着授為額外護軍校。
遇缺即補。
成都領催世住七十九前鋒富臣、俱着授為額外骁騎校遇缺即補。
藍翎侍衛薩哈泰着賞戴花翎。
健銳營前鋒福柱、德楞額、黑龍江骁騎校羅托、領催六十、着賞戴藍翎。
健銳營前鋒色楞景福、六格俱着授為額外藍翎長。
遇缺即補。
貴州把總初大榮、授為額外千總。
遇缺即補雲南守備鄭天祥着賞戴花翎。
雲南守備屠登陛陝西守備孟洪毅、雲南千總李天臨、甯夏千總李自昌雲南把總高起林、貴州把總梅盛春、貴州外委把總李玉成、俱着賞戴藍翎。
○是日駐跸桐柏村行宮。
○己巳。
上奉皇太後至寶稼營登舟。
○詣皇太後禦舟問安。
○祭先蠶之神。
遣妃行禮。
○谕、朕因武功耆定。
展谒兩陵。
禮成後。
恭奉聖母慈駕。
巡幸山東。
延禧岱嶽。
并親詣阙裡告功。
跸路所經。
宜施渥澤。
業于啟銮日降旨蠲免本年正賦十分之三。
着再加恩将通州、三河薊州大興天津、津軍廳、青縣滄州靜海、南皮、交河、東光、景州等、十三州縣廳。
未完乾隆三十八、九兩年緩帶各項地糧、共銀六萬六千四十四兩零。
屯糧米谷、豆五千四百二石零。
及大興宛平、三河、涿州、良鄉、武清、東安、天津、青縣、靜海、滄州、南皮、交河、東光、景州等、十五州縣。
未完乾隆三十五、七、八、九等年、因災出借常平谷三萬一千六百一十七石零。
米四萬七千七百八十四石零。
麥五千九百五十石零。
又交河、滄州、未完乾隆三十五、七、九等年。
災借屯谷一千二百四十一石零。
米一百一十石零。
普行蠲免。
該督其董率所屬實心妥辦。
以副朕嘉惠畿民至意。
該部遵谕速行。
○又谕、前歲調派八旗勁旅。
及吉林、黑龍江、索倫等精銳。
進剿金川。
直隸為首先經行之地。
曾予緩徵。
茲大功告成。
凱旋在迩。
允宜特沛恩施。
用敷慶澤。
除大興、宛平、良鄉等縣。
業于跸路經由谕旨内加恩。
所有清苑、永平磁州趙州柏鄉定州等、六州縣。
未完乾隆三十八、九、兩年軍行緩徵。
并因災緩帶地糧銀、三萬九千五百六十四兩零。
又清苑、滿城、定興、望都、栾城、趙州、定州等、七州縣。
未完乾隆三十五、六、七、九等年、因災出借常平谷三千七百九十石零。
米三千二百九十石零。
一并加恩蠲免。
以示優恤。
該部即遵谕行。
○谕軍機大臣等、據伊齡阿奏、大使陳文棟、協解雲南第三批饷銀、具領裝鞘。
堆貯大堂。
起解時查點。
少鞘一個。
即日根尋。
于大堂前井内撈獲。
交該員押解起程。
現在上緊勒緝竊犯。
并請将大使陳文棟、運使邊廷掄、交部分别議處等因一摺。
已批交該部察議具奏矣。
此項饷鞘堆貯大堂。
派有兵役看守。
斷非外來之人。
所能潛入竊取。
如系外賊。
必攜鞘遠遁。
今所失之鞘。
丢放大堂檐前井内。
必系本衙門人役、乘間竊藏。
冀事後取出。
不可不及早根究。
使正犯無從遁迹。
今伊齡阿、現赴山東接駕。
薩載亦至山左。
此事着交與高晉、嚴查該衙門值宿兵役、及在署人等。
詳細研訊。
務在速得實情。
勿使正賊得以漏網。
将此由四百裡傳谕知之。
仍将查辦獲賊情由。
迅速覆奏。
尋奏、查審是夜看護嚴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