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亦不必矣。
外國之事。
總以安靜為要。
○是日、駐跸晏子祠行宮。
○癸未。
谕、現在軍營、由滿員擢用總兵副将者。
多着有勞績、奮勇出衆之人。
如用于北省、及四川等鎮協要缺。
尚可演習騎射。
留心營務。
可冀成材得用。
若補授廣東、廣西、湖南、湖北等省、皆非習武之地。
恐至彼耽于安逸。
轉足消其英銳之氣。
殊覺可惜。
因交兵部、将在軍營之滿洲總兵、副将、補授廣東等省者。
通行查明。
并将直隸等省要缺各員之非由軍營升補者。
一并列單進呈。
朕詳加閱定所有直隸正定鎮總兵員缺、着嵩安調補。
其所遺廣東高廉鎮總兵員缺、即着富明調補。
直隸宣化鎮總兵員缺着仁和調補。
所遺湖北宜昌鎮總兵員缺、即着達齊調補山西大同鎮總兵員缺、着官達色調補。
所遺湖北襄陽鎮總兵員缺、即着哈攀鳳調補。
山西太原鎮總兵員缺、着特成額調補。
所遺貴州威甯鎮總兵員缺、即着敬善調補。
又直隸督标中軍副将員缺、着普吉保調補。
其所遺廣東惠州協副将員缺、即着任學周調補。
直隸大名協副将員缺、着富成調補。
所遺廣西梧州協副将員缺、即着陳鎮國調補。
直隸河間協副将員缺、着全保調補。
所遺湖北鄖陽協副将員缺、即着範宜恒調補。
山東膠州協副将員缺、着豐盛阿調補。
所遺湖南永順協副将員缺、即着盧光裕調補。
山西蒲州協副将員缺、着觀成調補。
所遺湖南長沙協副将員缺、即着曹龍骧調補。
陝甘督标中軍副将員缺着和成額調補。
所遺貴州都勻協副将員缺、即着特松額調補。
甘肅慶陽協副将員缺、着興奎調補。
所遺貴州黔西協副将員缺、即着趙登高調補。
狹西漢中城守營副将員缺、着阿穆呼朗調補。
所遺貴州清江協副将員缺、即着林茂益調補。
甘肅神木協副将員缺、着德起調補。
所遺貴州平遠協副将員缺、即着陳聖谟調補。
甘肅沙州協副将員缺、着雙喜調補。
所遺江南安慶協副将員缺、即着許宗奕調補。
四州督标中軍副将員缺、着巴福書調補。
所遺雲南廣羅協副将員缺、即着張允師調補。
該部知道。
○又谕曰、吳嗣爵來至山左迎銮。
召見時、看其精力似覺就衰。
且亦有病。
于總河要任。
斷非所宜。
吳嗣爵、原系吏部司員出身。
部務自所熟習。
着回京、署理吏部侍郎事務。
所有江南河道總督員缺、着薩載補授。
其江蘇巡撫員缺、着楊魁補授。
○谕軍機大臣曰、阿桂等奏、查核富德扣罰土兵鹽糧銀兩。
充抵賞需一摺。
據稱富德藉名扣罰。
填還賞項。
任意欺诳。
已屬顯然。
其曾否染指。
尚須細加究诘等語。
尚非實在情莭。
富德平日為人小器。
其所用賞項獨多。
又屢次具摺、豫存地步。
難保其無浮冒侵分情事。
設使無弊。
又何必巧扣抵賞項乎。
昨據大學士舒赫德等、訪查富德于上年十月間、差人到京。
送有銀兩緞匹回家之事。
銀兩或系其每月所得分例節省。
然亦不能過多。
若緞匹則非參贊分例所應有。
自系賞項下冒銷分肥所得。
前已降清字谕旨、寄谕阿桂。
無難就此詳悉根求。
至所用銀緞等項、賞給何人。
每次賞用若幹之處。
亦德難逐一核實。
自當水落石出。
屢次谕旨甚明。
計阿桂、豐昇額等、到成都時。
袁守侗亦應抵川省。
着即據實訊明具奏。
無任稍有支飾。
至所稱英泰自認不能力為勸阻之處。
亦未必然。
前據阿桂等覆奏、富德殲戮投番、僅三十六人。
冒報三百餘名一案。
英泰與之朋比為奸。
一事如此。
事事可知。
務須詳切研訊。
使無遁情。
富德、英泰等、有應質訊者。
仍遵前旨、一面革職審訊。
一面奏聞。
阿桂等至成都查審事件。
計算郊勞日期。
酌量起程。
若因此次凱旋官兵四百名、人數較多。
沿途行走。
略需時日。
則令豐昇額帶領官兵。
分撥先行。
阿桂務須将富德一案審明。
再行起程。
将軍獨為一隊、在後而行。
沿途即欲趱程。
尚屬易事。
總于四月二十六日抵良鄉。
亦不為遲。
是日尚欲差大臣等至營、賞将軍等及官兵飯食也。
海蘭察、福康安、普爾普等、雖先回京。
已有旨交軍機大臣存記。
臨期仍令伊等至将軍處會齊。
同與郊勞盛典。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谕令知之。
仍即将查審緣由具奏。
○軍機大臣議覆、定西将軍協辦大學士尚書公阿桂等奏稱、兩金川番人。
因有□惡頭人指嗾。
是以敢為不法。
今投降者、皆攻剿殲戮之餘。
且于先降頭人内、擇令管領。
又有官兵彈壓稽查。
自不虞其滋事。
查儹拉地方、就地屯田事宜。
除美諾、底木達、布朗郭宗、大闆昭、及南路僧格宗、翁古爾壟、約咱、章谷等處。
前議令所駐官兵、授地墾種外。
其改土為屯之别斯滿一帶。
應令雜谷腦屯弁阿忠保、居住管理。
其汗牛一處。
于三十七年投降時、令明正頭人、權為管理。
亦應派屯弁管束。
改作屯兵。
其帛噶爾角克、及薩納木雅地方。
本系侍衛木塔爾所管。
即令管理此一帶降番屯種。
其宅壟頭人安本、投順後久在南路出力。
即令其管理宅壟屯墾。
其所管降番。
均照屯兵辦理。
至促浸地方。
除官兵耕種外。
查有日爾底頭人丹比西拉布、章雜寨頭人得洛思達拉、上年投誠。
屢在前敵打仗。
又達爾卓克寨頭人色木裡雍中、率六寨番民。
同時投順。
官兵因得直抵噶喇依。
其在北路投降頭人霍爾甲等、打仗亦為奮勉。
此等所有家屬番衆。
拟分安于促浸河東河西。
與官兵錯居。
并一體酌給耔種牛具。
俾及時種藝。
再降番多者三四十戶。
少者不過一二十戶。
日久無虞反側。
此屯墾之初。
仰懇免其租賦。
俟三年後、照屯練納糧例、交官以佐兵儲。
應如所議。
交成都将軍、揀派應放土弁、及管理屯弁、照阿桂議定章程妥辦。
從之。
○定西将軍協辦大學士尚書公阿桂、定邊右副将軍尚書公豐昇額奏、遵旨将曆次出力攻克地方、繪畫戰圖。
以傳永久。
業經繪出攻得羅博瓦、喇穆喇穆、色淜普、三圖進呈。
茲複将自攻上邁過爾、至掃平噶喇依、其中力戰奮攻之處。
分作九圖。
仍每圖随以節略恭進。
報聞。
○調任江蘇巡撫薩載奏、常鎮各屬、坐撥兵糧。
因上年被災。
缺米三萬餘石。
請就近借常平倉谷碾給。
俟秋成、将緩徵新舊南屯米、按數收還。
得旨、如所議行。
○是日、駐跸潘村行宮。
○甲申。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谕軍機大臣曰、楊魁、現已授為江蘇巡撫。
接奉谕旨後、必具摺奏請陛見。
但伊此時尚未到任。
于江蘇事務。
未能知悉。
伊即見朕。
亦無從訓示一切。
着傳谕楊魁、此時且不必前來請訓。
現令薩載、即赴總河新任。
楊魁可先至清江、見薩載交印。
将蘇撫應辦事務。
向其詢問。
逐細講論。
即赴蘇州任事。
俟辦理數月。
于九月底、朕自木蘭回銮後。
再行赴京請訓。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曰、勒爾謹、自授任狹甘總督。
業經三載有餘。
至今未據奏請陛見。
伊前此或因川省辦理軍務。
狹甘有調兵事宜。
未及陳請。
今金川平定。
大功告成。
業已月餘。
伊何以尚未據奏及。
豈竟不思見朕一面。
有是理乎。
着谕勒爾謹、即行來京陛見。
所有狹甘總督印務、着畢沅、前往署理。
其狹西巡撫事務、着富綱、暫行護理。
将此并谕畢沅知之。
○又谕曰、阿思哈奏、據淮揚道松齡禀稱、三月初一日、有宿州二幫重運糧船三十三隻。
乘順風過洪澤湖。
行至湖心。
陡遇風暴。
人力難施。
被浪漂沒糧船二十五隻。
剝船三隻。
其餘糧船八隻。
并大小剝船二十二隻。
盡皆損失桅蓬舵橹。
米石亦有潮濕。
并有淹斃旗丁舵水人口。
均須查勘。
現饬江安糧道等、照例分别辦理等語。
重運漕船。
遇風漂沒、至二十餘隻之多。
且傷斃人口。
乃漕務中重大之事。
該督接據禀報。
即應親行馳往。
确查辦理。
豈可僅委之糧道等、照例勘辦。
況阿思哈系軍機大臣。
暫署漕督。
遇事尤當較他人加意認真。
不應不識事體輕重若此。
阿思哈、着傳旨申饬。
仍即親身查勘。
将現在作何照例分别妥辦之處。
迅速據實覆奏。
将此由四百裡傳谕知之。
○烏噜木齊都統索諾木策淩、狹甘總督勒爾謹奏、巴裡坤歲需不敷兵饷。
前經奏準、挑撥甘涼西甯等提鎮營孳生駝隻、解交巴裡坤鎮。
在于古城、濟布庫、奇台等處挽運。
查各該處水土不宜。
多緻倒斃。
且運費甚于采買。
請将前項糧石、停其挽運。
令于每歲秋後、量為采買接濟。
其駝隻、即撥歸巴裡坤孳生廠内俟有撥用。
另為辦理。
得旨、如所議行。
○以甘肅按察使圖桑阿、為江西布政使。
○以故雲南浪穹縣上江嘴土巡檢楊煊孫太和、告休廣西上下凍州土知州趙京子嗣獻、各襲職。
○是日、駐跸靈岩寺行宮。
翼日如之。
○乙酉。
谕曰、大學士舒赫德奏、有山東民人李承諾、呈控丁元明鑽通伊子舒甯、奪承諾窰業。
承諾即煩王燕緒、向舒甯說明。
送給股分。
寫立合同。
交家人王六送進。
傳言允其開窰。
嗣丁元明、複串通家人王六、李五等、另立合同。
先将窰座開挖。
承諾煩王燕緒之子王慶長、轉浼中書徐步雲、領見舒甯。
徹回丁元明所立合同。
舒甯訂期遣人到山。
令丁元明交出窰業。
後屢次爽約。
仍着丁元明開造。
是以情急赴控。
已将舒甯、并呈内有名人證、一并行提查拏交送刑部。
并請旨簡派大臣會審等語。
此事實堪駭異。
舒甯先因獲罪。
發往伊犁。
交伊父舒赫德管束。
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