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将此遇各督撫奏事之便。
傳谕知之。
○壬戌。
以平定兩金川。
遣官告祭永陵、福陵、昭陵。
○谕、朕因平定兩金川。
告成阙裡。
回銮舉行郊勞盛典。
跸途經過津門。
直隸及各省士子。
祇迎道左。
抃頌抒誠。
進獻詩賦者甚多。
因照此次在山東召試之例。
就其文義。
量加甄錄。
所有列在一等之進士舉人邱桂山、祝堃、洪榜、戴衢亨、關槐、俱着以内閣中書補用。
萬年、方起莘、張曾太、俱着賞給舉人。
其列在二等之舉人貢監生員周光裕、陸滋、李蔚觀、王奉曾、郭緯銮、葉汝蘭、薛蓉、張元楷、張景運、王績着、黃繼光、周贊、錢敬熙、黃骍、吳蔚光、蔣傳馨、周嘉猷、王丕烈、黃景仁、邱桂芬、俱着賞緞二疋。
以示慶惠士林之至意。
○谕軍機大臣等、戶部議覆、海成籌辦滇銅一摺。
已依議行矣。
江西寶昌錢局。
前因專用洋銅。
價值過昂。
酌用大興廠銅酌鑄。
原期均勻牽算。
本息無虧。
嗣因該省積銅甚多。
戶部議令數年之後。
即行購辦。
以期接濟。
自應遵照辦理。
何以直至滇銅配用将竣。
始議采辦。
是該撫辦理此事。
實屬遲緩。
其因何不早籌辦緣由。
着海成即行查明。
據實明白回奏。
○禮部奏請入宴紫光閣大臣。
得旨、大學士等、至倉場侍郎。
俱着入宴。
内閣學士。
不必入宴。
○四川總督文緩奏、川省各路台站。
次第裁徹後。
仍有往來運送差使。
須另為經久之計。
查通藏站路。
向由打箭爐、饬明正土司。
雇撥蠻夫烏拉。
給與腳價運送。
其經由裡塘、巴塘等地方。
該土司亦一體雇辦接遞。
今西路由桃關出口。
經瓦寺、鄂克什境。
中路由雅州出口。
經木坪境。
北路由雜谷出口。
經梭磨境。
均應饬照藏例。
令該土司頭人。
雇撥蠻夫烏拉應用。
其由孟固至噶喇依、勒烏圍等處。
即于雜谷移往屯戶、及安插種地降番内。
就地酌撥。
一體給與腳價。
以資運送。
從之。
○又奏、汶川縣桃關地方。
為西路出口要道。
距縣城四十裡。
遇有緊急邊務。
鞭長莫及。
查保縣縣丞。
可以移駐桃關。
請改為汶川縣縣丞。
并派千把一員。
帶兵三十名。
長駐該汛。
得旨、如所議行。
該部知道。
○又奏、請酌定成都将軍統轄事宜。
查松茂、建昌、二道。
松潘、建昌、二鎮。
阜和一協。
及所屬管理土司者。
均聽将軍統轄。
事關番情者。
均與總督提督、一體商辦。
各屬舉劾。
亦一體考驗。
得旨、如所議行。
該部知道。
○癸亥。
上詣皇太後禦舟問安。
○谕、朕于五月十三日。
恭奉皇太後安輿。
幸避暑山莊。
着派顯親王、裕親王、大學士舒赫德、協辦大學士尚書公阿桂、留京辦事。
所有吏兵二部。
應行引見官員。
文職知縣以上。
武職守備以上。
着于未啟銮往木蘭之前。
每月彙齊。
派該堂官一員。
輪流帶赴熱河引見。
其文員内。
佐雜等官。
武員内。
八旗護軍校、骁騎校、及外省送到之補放水手官、骁騎校、并年滿千總等官弁。
仍着王大臣、照例驗放。
至八月以後月選等官。
亦照向例辦理。
其外省督、撫、提、鎮等官奏摺。
朕駐跸熱河時。
着赍摺人、赴熱河投遞。
至進哨以後。
着兵部選派司員二人。
住于哨門外、經管台站。
各省赍摺人、赴哨門外。
即交兵部司員接收。
按日由台馳送行在。
批覽發回後。
仍由該司員、付各赍摺人領回。
該部通行傳谕知之。
○谕軍機大臣等、逆酋索諾木之妻得爾日章、現經議給功臣家為奴。
但念伊系布拉克底土司之女。
着交刑部永遠監禁。
○兵部等部議覆、烏噜木齊都統索諾木策淩等疏稱、瑪納斯原有新舊二屯。
請改設副将。
作為協标左右二營。
築城二座。
其副将一員。
即由西鳳協移駐。
至每營應設各員。
都司、移西鳳協中軍沙州協右營、各一。
守備、移略陽營、興武營、各一。
千總、移洮岷營、西鳳營、各一。
并添設蒙古千總各一。
把總、移延綏鎮屬之歸德堡、固原鎮屬之鎮遠汛、慶陽營、西固營、各一。
經制外委、每營六。
額外外委、每營八。
俱在烏噜木齊瑪納斯屯兵内揀選。
添設馬步兵一千名。
在各營内馬步各半、均勻攤派。
其移駐之屯兵二千名。
于本年次年秋令。
分為兩撥。
其官兵應支、俸饷馬乾等項。
照烏噜木齊提标科則支給。
俱應如該都統所請。
惟應設蒙古千總二缺。
及經制額外外委等缺。
應仍在内地撥往。
未便準其添設。
從之。
○豁免江蘇山陽縣、乾隆三十九年被淹存倉米谷、九千三百六十石有奇。
○是日。
禦舟駐跸南倉水營。
○甲子。
以左都禦史阿思哈、為漕運總督。
理藩院尚書素爾讷、為左都禦史。
庫掄辦事大臣索琳、為理藩院尚書。
仍留庫掄辦事。
戶部尚書豐昇額、兼署理藩院尚書。
○是日。
禦舟駐跸寶稼營水營。
○乙醜。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恭送皇太後安輿還京師。
○豁免遭風漂沒之江西南昌前幫旗丁馮益漕米、一千一百三十五石。
鉛山幫旗丁拱吉顯漕米、一千一百三十五石。
安福幫旗丁韓端正漕米、一千一百三十四石各有奇。
○以故廣西慶遠府東蘭土州同韋振馨子永鎮、襲職。
○旌表守正捐軀河南太康縣民張增瑞妻王氏。
○是日。
駐跸桐柏村行宮。
○丙寅。
獻金川俘馘于廟、社。
兵部率解俘将校、押俘酋索諾木、莎羅奔岡達克、索諾木彭楚克、甲爾瓦沃雜爾、逆目山塔爾薩木坦、布籠普占巴、雅瑪朋阿庫魯、并逆酋僧格桑馘函。
由長安右門入。
進天安右門。
至太廟街門外。
向北立。
候告祭大臣至押俘向北跪。
置僧格桑馘函于地。
告祭大臣進太廟。
行禮畢。
兵部率解俘将校、押俘至社稷街門外。
押俘仍向北跪。
告祭行禮如前儀。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據弘晌等奏覆、屯婦郭孫氏前在錦州。
曾入邪教。
并剁手化緣一案。
已批交該部議奏矣。
至摺内稱拜發奏摺。
即于是日起程回省。
立言殊未允當。
奉天陪都重地。
曆來稱為盛京。
非各省可比。
弘晌等諒所知悉。
摺内自應稱回盛京。
方為得體。
雖俗語有東三省之說。
統言之尚屬無礙乃竟稱京為省。
則斷乎不可。
即如順天府尹、近在京城。
遇有奏摺。
亦隻可稱為京師。
或稱為京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