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
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四十一年。
丙申。
八月。
乙卯。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自避暑山莊啟銮。
幸木蘭。
○是日、駐跸中關行宮。
○丙辰。
谕曰、陳輝祖奏、請除豫印空白陋習一摺。
已交該部速行、詳議具奏矣。
豫印空白。
本非例所應有。
況付之書役攜帶。
更難保無從中滋弊。
自當亟行禁止。
但該署督既欲剔除積弊。
又為條列代印章程。
未免另生枝葉。
久之仍恐有名無實。
且文武各衙門。
繕辦案牍冊籍。
理應詳慎校核。
俾無舛誤。
如辦理未能妥協。
經兩司查出應改者。
即可聲明更正。
視其事小而錯少者。
量為記過。
事大而錯多者。
即為參奏。
予以處分。
庶有司辦公。
不敢草率。
且可永除豫印空白之弊。
方為盡善。
湖廣一省如此。
各省諒亦相同。
自應一體嚴禁。
其如何分别定例之處。
并着該部、一并詳議具奏。
○軍機大臣等議準、察哈爾都統常青等奏稱、達裡剛愛牧場。
地方寒冷。
差使亦多。
應照商都達布遜諾爾等處之例。
酌籌滋生銀兩。
以為官兵一切差使之用。
查太仆寺右翼牧場田租。
每歲得銀八千餘兩。
現積存銀三萬五千兩。
請撥出三萬兩。
作為本銀。
每年生息銀三千兩。
給與官兵。
其本銀于官兵俸饷内。
分作六年扣還。
從之。
○是日、駐跸波羅河屯行宮。
○丁巳。
上遣郡王鄂勒哲特穆爾額爾克巴拜、赴避暑山莊皇太後行宮問安。
○遣官祭昭忠祠。
○命熱河設學。
谕、朕每歲木蘭秋狝。
先期駐跸熱河。
數十年來。
見該處戶口日增。
民生富庶。
且農耕蕃殖。
市肆殷阗。
俨然成一都會。
惟弦誦之風未盛。
由于口外人多樸魯。
無所師承。
且未另立學額。
更無以示鼓舞。
因思熱河各廳所屬編氓。
及僑居年久者。
其子弟應不乏秀良。
誠能教育而振興之。
未嘗不足以示造就。
自宜創設義學。
延師訓課。
以勵文風。
并當建立學宮。
酌定庠額。
俾得藉以上進。
其如何興建籌辦各事宜。
着該督周元理、悉心勘議具奏。
至學校章程。
并着會商學政羅源漢、酌議奏聞。
副朕嘉惠塞民。
廣學毓材至意。
○又谕、考選未上衙門之世職等步射。
務令每人多射數枝。
詳加試看。
始可分别優劣。
酌定等第。
從前遇考試年。
派出王大臣驗看步射。
不過令每人射一二枝。
即行挑選。
此特王大臣等、欲作速看完耳。
嗣後派出考試世職之王大臣等。
必令各員俱射三枝。
加意詳閱。
再定等第挑選。
不得祇射一二枝。
即行挑選。
其軍政等處。
特派王大臣考試步射者。
照此一體遵行。
着為令。
○又谕曰、湖南鎮筸鎮總兵員缺緊要。
着黃模調補。
所遺員缺、着觀成補授。
○又谕、上年湖南鎮筸鎮總兵楊大業、至盤山行在陛見。
召對畢、谕以出去。
而該鎮即奏請回任。
實屬見小不知大體。
是以交部議處。
經部議革職。
念其尚非大過。
仍予從寬留任。
因思鎮筸為苗疆要區。
該鎮才識平庸。
恐不足以勝任。
谕令陳輝祖、将該鎮年來辦理營務如何。
于苗疆是否相宜之處。
據實具奏。
今據覆稱、楊大業前任宜昌總兵時。
精力較之少壯。
已覺少遜。
自調任鎮筸。
陛見回任後。
留心體察。
該鎮于地方情形。
文禀稀疏。
即有措置。
亦未能周到。
且于考驗官員之事。
均不能留心甄别。
并聞精力日減。
遇事辄多遷就。
恐難久膺專阃等語。
鎮筸鎮員缺緊要。
未便容其戀棧。
楊大業、着以副将品級休緻。
其員缺、已經降旨簡員補授矣。
至陳輝祖覆奏該鎮之不能勝任。
皆有實迹可指。
并非因朕降旨詢問。
稍為文緻迎合也。
将此明白曉谕。
陳輝祖原摺、着一并發鈔。
○軍機大臣等議覆、西安将軍傅良等奏稱、前奏請賞給西安兵丁孤寡養贍。
經戶部議駁、令就該處情形。
通融籌辦。
不應動支正款。
今于本處養育兵丁一百二十缺内。
通融二十缺。
再動支每年地租餘銀一千八百兩。
兵饷餘平銀七百兩。
每月每人給銀一兩。
應如所奏。
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