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庫字樣。
诘問龐姓何人。
據供是京城包衣龐大龐二龐四龐五弟兄四人。
曾請教書一月。
即行逐去。
我心裡懷恨罵他。
并非實有其事等語。
逢本音龐。
此人将孟子内逄。
誤認作逢。
轉訛逢馮為龐。
英廉系包衣馮姓。
馮逢同音。
故該犯呼為龐姓。
亦未可知。
且英廉現有子四人。
似該犯從前曾在英廉家教讀。
英廉見伊有乖張不法形迹。
因而逐出。
又欲為之消弭。
未經奏明究辦。
英廉頗能辦事。
惟素有大事化為小事。
小事化為無事之見。
往往意存姑息。
所短實在乎此。
其實此等狂悖逆犯。
乃天理所不容。
神人所共憤。
何所用其憐憫。
一有見聞。
即當舉發嚴辦。
安得稍為隐諱耶。
着傳谕英廉、即将該犯曾否在伊家教讀。
并因何逐出之處。
詳悉據實具奏。
如有該犯所存字迹。
悉行呈出。
倘敢稍有隐飾。
或将字迹銷毀。
甘蹈欺罔。
試問英廉、其能當此重戾乎。
設或設犯實未在英廉家教讀。
即速查明包衣下龐姓兄弟四人。
系屬何人。
訊明如何延請該犯。
及因何驅逐之故。
有無存留該犯字迹。
一并據實奏覆。
将此由六百裡傳谕知之。
尋奏、查包衣有拜唐阿龐保恩弟兄四人。
傳訊據供、張毅經周鵬舉薦來教讀屬實。
因該犯忽患瘋颠辭去。
并無存留張毅字迹。
及加搜查龐周兩處。
俱無悖逆文句形迹。
但龐保恩等、見張毅妄誕狂謬情形。
并不報官究辦。
均屬冒昧不合。
應酌加懲儆。
得旨、不必責處。
令各回去可也。
○壬午。
上禦依清曠、勾到四川、廣西、秋審情實罪犯。
停決四川斬犯六人。
絞犯十四人。
廣西斬犯二人。
絞犯三人。
餘八十六人、予勾。
○以湖南長寶道梁敦書、為福建按察使。
○癸未。
谕、刑部進呈秋審招冊。
朕詳加披閱。
内浙江僧靜峰、起意毆死其俗家胞弟周阿毛。
圖賴邢直武等一案。
照故殺期親弟妹律。
拟絞監候。
又江西省郭義焙、謀财殺死小功堂侄郭了頭仔一案。
照尊長謀殺本宗卑幼。
已殺者。
依故殺律。
拟絞監候。
雖皆拟入情實。
而所引之律。
俱未允協。
僧人披剃出家。
即不當複論其俗家卑幼。
且緻死人命。
即已犯其殺戒。
今靜峰因周阿毛癡呆無用。
辄行謀死。
圖賴洩忿。
兇殘殊甚。
彼既不念手足之誼。
何得複援尊長之條。
刑部所以引此者。
因律有為僧于本身親屬有犯。
仍按服制定拟等語。
遂爾概行比附。
殊未思律言有犯。
專指尊長而言。
如僧人犯其祖父伯叔。
自不可因已出家。
稍為末減。
若卑幼本不可言犯。
又安得由犯尊之律。
推而下及乎。
是僧人緻死俗家卑幼。
斷不當複以服制論也。
至郭義焙、因其六歲幼侄郭了頭仔、頸戴銀項圈。
辄行起意扭取。
見其哭喊。
遂行推跌糞坑溺斃。
兇惡殘忍。
情殊可惡。
且該犯意在圖财。
視伊侄如草芥。
盜攫而殘其命。
于死者恩義已絕。
又豈可複引謀殺卑幼之條乎。
夫尊長之于卑幼。
或不遵教誡。
或幹犯名分。
責打緻斃。
本律原止拟流。
若因财産起釁。
則不得概用此律。
從前曾降谕旨。
敕部準情定拟。
是以有兄及伯叔、因争奪财産。
将弟侄故行殺害者。
拟絞監候一條。
然此亦第專指尋常索财争産。
因傷斃命而言。
蓋弟侄原有贍給尊長之義。
故尊長之罪。
尚可稍輕。
若謀财害命。
及強盜得罪。
緻死弟侄。
更複有何倫理。
以及圖奸卑幼之妻。
複将卑幼謀殺者。
此等兇徒。
身已蔑倫傷化。
定拟時、轉因倫紀原情。
又豈明刑弼教之本意乎。
朕辦理庶獄。
鑒空衡平。
輕重悉視其人之自取。
而于秋谳大典。
披覽再三。
期于無枉無縱。
若此二條。
舊例尚未合情理之正。
着刑部另行改議具奏。
以昭平允。
○谕軍機大臣等、據英廉奏、蔺溝等四處行宮被竊門簾等物一案。
已将正賊蘇雲程拏獲。
現在嚴行鞫诘等語。
所辦甚好。
行宮重地。
該犯敢于屢肆偷竊。
恐同夥必不止一人。
并尚有窩家為之容留藏匿。
自當詳悉研求。
将其黨與、一并拏獲。
從重定拟。
此種賊匪。
情罪實為重大。
所當明正典刑。
以示懲創。
着傳谕英廉、務令該犯多受痛楚。
俾其逐一供吐。
毋任狡飾。
但不可因刑緻斃。
轉合幸逃顯戮。
至此賊或系從前偷盜銀庫之人。
亦未可定。
并着英廉、設法究诘。
務令供吐實情。
但須詳加體察。
從前所查銀庫閣下牆邊。
曾有血迹一塊。
自系賊人跌傷所緻。
如該犯頭面有跌傷舊痕。
更不從此根究。
但不得因該犯原系應死之人。
即将前此偷盜銀庫之事。
歸并該犯。
以圖銷除舊案。
所有番捕留心緝獲。
當商據實指線。
并着量加獎賞。
可将此由四百裡傳谕知之。
仍将如何審究之處。
即行奏覆。
尋奏、将蘇雲程詳細究诘。
據供、向在口外喇嘛廟、偷馬數次。
後複随營偷竊屢實。
至京城内、路徑尚不能全識。
不曾偷竊過别項官物。
王玉之外。
亦再無同夥賊人等語。
刑夾再三。
堅供如前。
又查驗該犯頭面。
并無舊日跌損傷痕。
報聞。
○又谕、三座塔結盟搶犯案内各犯。
陸續就獲。
止餘正犯胡國祥一名。
餘犯數名。
現已饬令各該廳、上緊緝拏。
諒亦無難擒獲。
明山保、舒濂、可無庸在彼督緝。
且熱河現在建蓋文廟。
一切運送木植等事。
亦須明山保料理。
着傳谕明山保、即回至熱河。
舒濂、亦即今回京。
○工部等部會議、巡視通州漕務禦史索興阿奏稱、通惠河各閘工程。
請改歸通永道管理等語。
應如所奏。
以專責成。
仍令坐糧廳會驗。
詳報倉場侍郎。
随時查察。
從之。
○豁免浙江錢清場。
西興豐、甯、盛、三圍。
乾隆四十年、坍沒沙壓田蕩。
一萬二千五十畝有奇額徵課銀。
卷之一千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