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站員于事後浮冒捏開。
查無确據。
即屬藉端肥槖。
或将官銀私自花費。
膽敢侵蝕軍需。
其罪實浮于冀國勳。
即當查明參奏。
必不姑寬。
勿使貪劣之員。
得以侵帑幸免。
若有因軍需緊迫。
必需多費。
以免贻誤。
查系衆見确鑿。
實有憑據。
如冀國勳之類者。
雖與部定之例未符。
而其急公之心可諒。
不但不當治罪。
并不當複向追賠。
該侍郎等、即當據實奏聞。
候朕施恩豁免。
但不得因有此旨。
辄思将劣員侵冒妄費之項。
濫行混入。
以圖掩蓋彌縫。
為邀譽市恩之事。
非特難逃朕之洞鑒。
即伊等撫心自問。
亦恐為天理所不容矣。
至所奏各省攤扣養廉之說。
斷不可行。
将此明白宣谕。
使鹹知朕意。
劉秉恬、富勒渾、鄂寶、桂林、均着嚴饬行。
并通谕中外知之。
○是日、駐跸要亭行宮。
○戊子。
上禦行殿。
勾到奉天、陝西、秋審情實罪犯。
停決奉天斬犯二人。
絞犯五人。
陝西斬犯二人。
絞犯四人。
餘九十二人、予勾。
○是日、駐跸密雲縣行宮。
○己醜。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谕曰、韋謙恒、前在護貴州巡撫任内。
因蘇墧侵貪一案。
不即揭參。
尚非大過。
伊系翰林出身。
學問亦優。
着加恩賞給編修。
在四庫全書處行走。
○谕軍機大臣等、據楊景素奏、東省采訪遺書。
兩次進呈書籍内。
有借鈔一百餘種。
同揀存未解之書五十餘種。
遵奉前旨。
赍發各州縣。
轉饬各原主收領。
取有領收附卷。
并無遺漏。
亦無胥役從中滋弊等語。
所辦甚是。
前經降旨。
令各督撫、将各家揀存之書。
令承辦書局人、逐一查驗。
按照所呈原單造冊。
先行發還。
并饬該管官、嚴行稽查。
仍将如何還給。
及何日給還之處奏覆。
嗣據各督撫陸續具奏、發還遺書。
俱已給領完竣。
惟海成、及裴宗錫摺内。
有現在饬令各屬。
将本家領狀報查。
統俟報全之日。
查明另行專摺奏聞等語。
迄今未據奏及。
該省是否全行給領。
有無收字可憑。
何以未經再奏。
海成尚在江西。
裴宗錫雖已調任貴州。
闵鹗元到任後。
此事曾否查及。
着傳谕海成、闵鹗元、詳悉查明。
遇便覆奏。
○恩賞原任大學士朱轼孫監生朱世德、在四庫全書謄錄上行走。
○是日、駐跸南石槽行宮。
○庚寅。
上回銮。
奉皇太後居暢春園。
○詣安佑宮行禮。
○幸圓明園。
○辛卯。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壬辰。
谕曰、曹秀先、蔡新、現在阿哥書房行走。
張若溎、年逾七旬。
俱不必辦理四庫全書總裁事務。
遇有算法等書。
仍着蔡新閱看。
沈初、錢汝誠、劉墉、俱着充四庫全書處副總裁。
○谕軍機大臣等、據勒爾謹奏、乾隆戊戌年、新疆各處。
應需貿易備賞綢緞。
開明各項色樣數目。
請饬江甯、蘇州、織造。
暨山東、山西、巡撫。
照依議定丈尺織辦。
解甘分運等語。
着傳谕楊景素、巴延三、基厚、舒文、福海、即照勒爾謹單開所需各綢緞。
如式妥協制辦。
務使質地厚重。
顔色鮮明。
不得稍有粗糙輕減。
至滋挑駁幹咎。
并着遴委妥員。
如期解運。
以資貿易之需。
至所需秦紗三十匹。
着畢沅、一并照辦解往。
○癸巳。
谕曰、窦瑸、現準其來京陛見。
該省總兵。
俱系新任。
未能兼署。
所有貴州提督印務。
着裴宗錫、暫行署理。
○赈恤湖南耒陽、郴州、永興、興甯、宜章等五州縣。
本年被水災民。
○甲午。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詣大高殿、壽皇殿、行禮。
○還宮。
○谕曰、顯親王蘊着、都統素爾讷、四格、皆年邁不能辦理旗務。
俱不必管理都統。
四格、着以都統銜、管理内務府大臣事務。
○吏部議覆、署浙江布政使徐恕奏稱、南米關系兵糈。
請酌定初參未完不及一分、及一二分以上三參處分等語。
于清厘積欠之道。
似有裨益。
應請嗣後初參州縣官。
欠不及一分者。
罰俸三個月。
戴罪催徵。
參後違限不完。
加倍議處。
至未完一二分以上之經徵各官。
二參限滿不完。
亦加倍議處。
再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