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
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四十一年。
丙申。
冬。
十月。
己亥朔。
享太廟。
上親詣行禮。
○遣官祭永陵、福陵、昭陵、昭西陵、孝陵、孝東陵、景陵、泰陵。
○遣官祭孝賢皇後陵。
端慧皇太子園寝。
○頒乾隆四十二年時憲書。
○谕曰、福隆安、管理步軍統領事務以來。
辦理一切。
俱為妥協。
但已閱十年。
理應更換。
所有步軍統領、着豐昇額補授。
豐昇額尚系生手。
諸事恐未谙習。
仍着福隆安兼管。
○庚子。
上禦乾清門聽政。
○禦懋勤殿。
勾到湖廣、浙江、情實罪犯。
停決湖廣絞犯一人。
浙江絞犯一人。
餘九十九人予勾。
○谕曰、福隆安管理地方過多。
不能遍及。
除緊要部旗等處。
不可卸離。
仍令管理外。
其雜項地方。
理應開缺。
武備院事務。
着和珅管理。
暢春園、聖化寺、火藥局事務。
着邁拉遜管理。
善撲善射營。
着福康安管理。
俄羅斯佐領。
着奎林管理。
奉宸苑事務。
着金簡管理。
此時福隆安仍照舊兼管。
俟過一年、金簡熟習後。
福隆安再停其管理。
○辛醜。
饬禁各省貢獻。
谕、向來各省督撫、例進方物。
如雲南、雲産石。
福建、柑橘荔枝之類。
随所産陳獻。
仍不外乎任土作貢之義。
乃閱時既久。
督撫等踵事增華。
即有購覓古玩充貢者。
其始因恭逢皇太後七旬、八旬、萬壽大慶。
及朕六旬萬壽。
各督撫備物以申忱悃。
尚非過分。
伊等遂習焉不察。
于每歲萬壽、年節、亦一例呈進。
朕因其既已遠緻。
不得不量收數種。
以聯上下之情。
其實内府所藏古器珍玩。
何物不有。
豈藉外間貢物以為觀美。
且伊等進到者。
仍充宴赉分頒之用。
今積久愈多。
又豈宜複令日漸增益乎。
朕簡任封疆大臣。
委以地方政務。
惟視奉職程其殿最。
豈因進貢衡其短長。
即如總督中。
惟高晉、不令屬員代辦。
而伊所進貢品。
亦不及他省。
衆所共知。
朕因其平日實心辦事。
不愧封疆之寄。
特加恩用為大學士。
恩眷獨優。
亦衆所共知者。
不更可曉然于朕意之所在乎。
乃伊等不能善體朕意。
專以此為誇多鬥靡。
甚無謂也。
況古玩非布帛菽粟可比。
饑不可食。
寒不可衣。
本非貴重之物。
而一經各省購覓。
市儈即從而高價居奇。
其間自行售辦者。
固亦有之。
而令屬員代備者。
恐或不免。
并有以多報少。
略領價值。
以為逢迎結納之具。
此于吏治大有關系。
不可不防其漸。
至在京臣工。
如王、公、及頭品大臣。
前因聖母、及朕躬大萬壽。
準其呈進慶祝貢品。
今亦每年踵以為常。
相率效尤。
實所不取。
且每逢慶節之前。
反覺繁冗可憎。
又何益乎。
至藩司、尤系不應進貢之人。
近亦有于陛見時、面為陳懇者。
朕因業已加恩擢用。
難以概行屏卻。
遂亦許其呈進略觀。
量存一二。
究屬非體。
又如内廷翰林、于年節書寫詩冊、詩扇、及春帖子、恭進。
分所應然。
又何必以購及古玩為事耶。
至近日人情漸趨于華。
殊失淳樸之意。
昨偶閱能學鵬家入官物件、内有珠繡蟒袍。
此必伊任巡撫時所辦。
或備而未進。
或進而未收。
俱未可定。
此等費工價而不适于用。
朕甚鄙之。
因即以賞人。
并未留禦。
猶憶皇考時。
怡賢親王、曾進珠繡黃褥。
當即饬訓。
并谕其過當。
朕遵守家法。
宮中服禦。
從不用及珠繡。
又如象牙織簟。
工巧近俗。
又不平滑便用。
遠不及尋常茵席之安适。
因亦擯而不用。
久有旨勿許再進。
即此亦可知朕之好尚矣。
嗣後各省督、撫、除土貢外。
毋得複有進獻。
在京王、公、頭品大臣、及内廷翰林等。
亦當一體遵照。
并将此通谕知之。
○壬寅。
上禦懋勤殿。
勾到江西、安徽、江蘇、情實罪犯。
停決江西絞犯一人。
安徽絞犯一人。
餘八十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