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非遠嫌防弊之道。
亦應如所奏。
将南籍禦史回避扣除。
又奏、順天貢監入場。
宜責成學政稽查。
錄科前該貢監先赴大宛二縣起文。
應令該縣于給文時。
逐一稽核必實在土着。
及寄籍無家可歸者。
方準申送。
如混行送考。
照考試童生審音不實例議處。
至該縣申送時。
仍責學政嚴查。
又童生考試。
先應縣考。
應請交順天府、饬令大宛二縣。
遵例嚴查。
如違參處。
從之。
○丙申。
上禦懋勤殿。
勾到秋審官犯、服制、及雲南、貴州、情實罪犯。
停決官犯斬犯九人。
絞犯三人。
服制斬犯二十四人。
絞犯一人。
雲南斬犯七人。
貴州斬犯五人。
餘三十四人、予勾。
○谕、嗣後秋審朝審情實官犯。
有經十次未勾者。
着刑部查明。
改入緩決。
但官犯非常犯可比。
既改緩決後。
如遇應查辦緩決三次時。
不得與常犯一例減等。
其中或有應行寬宥者。
候朕随時特降谕旨。
○又谕、據保定府城守尉烏林泰、奏請來京陛見。
城守尉等、令其與副都統等、一體三年一次奏請陛見者。
緣各處城守尉等。
不能常得瞻仰朕顔。
是以三年一次具奏請旨。
若保定府城守尉。
凡遇朕臨幸各處。
皆至行在接送。
每年俱得瞻仰朕顔。
且有召見者。
昨朕恭谒陵寝。
伊尚随行。
豈他處城守尉可比。
烏林泰亦拘泥成例。
奏請陛見。
顯系粉飾。
并非出自誠心。
烏林泰、着饬行。
○丁酉。
上禦太和殿視朝。
文武升轉各官謝恩。
○谕曰、永德等具奏、福州駐防兵丁所拴馬匹。
設立官圈餧養一摺。
将原案重複引入。
以無緊要之語。
哓哓叙述。
而于此案事理。
仍未能聲叙明白。
永德雖非能事之人。
然承辦事件亦有年矣。
何竟不曉事至此。
永德、着饬行。
○戊戌。
谕、本日吏部将倉場侍郎咨送押運漕船之江西同知劉國烜、湖北通判福克精阿、州同李超玠、帶領引見。
本年漕務早竣。
該押運官何以遲至今日。
始行引見。
殊屬遲滞。
據吏部堂官查詢。
有倉場給咨本遲者。
有該員稱病未即到部者。
各官于引見後。
由陸路趕赴前途押回等語。
漕船抵通。
其押運各官。
既經糧石交清。
該倉場侍郎、自應将該員等、即日給咨送部。
該部亦即帶領引見。
俾得及早押送回空南下。
劉國烜等、何以俱遲至半月餘。
方為送部。
且既經押重運而來。
即當押回空而往。
嗣後漕艘抵通。
糧石交完後。
所有應行送部之運員。
該倉場侍郎、即行給咨送部。
該部亦即循例帶領引見。
着為令。
○又谕曰、戶部尚書果毅繼勇公豐昇額、秉性忠誠。
奉職勤恪。
昨以副将軍征剿金川時。
殚力宣忱。
奮勇着績。
能承父志。
以紹祖風。
深可嘉尚。
是以降旨于伊所襲果毅公爵、加賞繼勇之号。
以獎勳勞。
伊年力富強。
正堪任使。
乃于前月忽遭沉疴。
即派太醫院堂官診視。
頻加存問。
兼賜人薓。
以冀速痊。
茲遽聞溘逝。
深為轸恻。
已加恩賞給經被。
着派散秩大臣一員。
侍衛十員。
往奠茶酒。
并着加恩晉贈太子太保。
所有應得恤典。
仍着該部察例具奏。
○又谕、我朝定鼎之初。
額亦都巴圖魯、曾立大功。
因系勳舊世家。
其子孫累世。
俱有為領侍衛内大臣者。
今豐昇額所遺正白旗領侍衛内大臣員缺。
着加恩以特成額補授。
特成額奉到此旨。
即着來京。
○又谕曰、原任尚書豐昇額、代伊父阿裡衮、應賠未完銀二千七百五十餘兩。
着加恩豁免。
○又谕曰、福隆安、系鑲黃旗滿洲。
現管本旗事。
其正白旗滿洲都統員缺。
着福隆安調補。
所遺鑲黃旗滿洲都統員缺。
着阿桂調補。
○又谕、據伯忠奏稱、回部郡王額敏和卓病故。
額敏和卓、效力有年。
今聞溘逝。
深為轸念。
着加恩賞銀五百兩治喪。
并派伯忠、往奠茶酒。
其所賞銀兩。
即由彼處庫貯銀兩内支給。
○調刑部尚書英廉、為戶部尚書。
仍兼管刑部事務。
以倉場侍郎德福、為刑部尚書。
○以戶部侍郎和珅、為步軍統領。
○己亥。
谕、四庫全書館進呈李廌濟南集。
其詠鳳凰台一首。
有漢徹方秦政、何乃誤至斯之語。
于理不順。
因檢閱北史文苑傳叙。
亦有颉颃漢徹、跨蹑曹丕之句。
韻府因而錄入。
均屬未協。
秦始皇焚書坑儒。
其酷虐不可枚舉。
号為無道秦。
後之人深惡痛絕。
因而顯斥其名。
尚無不可。
若曹丕躬為篡逆。
稱名亦宜。
至漢武帝在漢室。
為振作有為之主。
且興賢使能。
獨持綱紀。
雖黩武惑溺神仙。
乃其小疵。
豈得直書其名。
與秦政曹丕并論乎。
且自古無道之君。
至桀纣而止。
故有指為獨夫受者。
若漢之桓靈。
昏庸狂暴。
遂緻滅亡。
亦未聞稱名指斥。
何于武帝轉從貶抑乎。
又如南北朝。
彼此互相诋毀。
南朝臣子。
稱北朝主之名北朝臣子。
稱南朝主之名。
宋之于金元。
金元之于宋。
亦然此皆局于其地之私心。
雖非天下之公。
尚無傷正理。
若李延壽、乃唐臣。
李廌、乃宋臣。
其于中國正統之漢武帝。
伊祖未嘗不為其臣。
豈應率逞筆端。
罔顧名義。
輕妄若此。
且朕禦制詩文内。
如周程張朱。
皆稱為子不斥其名。
又如韓昌黎、蘇東坡、諸人。
或有用入詩文者。
亦止稱其号而不名。
朕于異代之臣。
尚不欲直呼其名。
千古以下之臣。
轉将千古以上之君。
稱名不諱。
有是理乎。
朕命諸臣辦理四庫全書。
親加披覽。
見有不協于理者。
如關帝舊谥之類。
即降旨随時厘正。
惟準以大中至正之道。
為萬世嚴褒貶。
即以此沖是非。
此等背理稱名之謬。
豈可不為改正以昭示方來。
着交武英殿、将北史文苑傳叙。
改為漢武。
韻府删去此條。
酌為改刊。
所有陳設之書。
悉行改補。
其李廌集、亦一體更正。
并谕四庫全書館臣等、于校刊書籍内。
遇有似此者。
俱加簽拟改。
聲明進呈。
毋稍忽略。
将此通谕知之。
○調工部侍郎舒常、為倉場侍郎。
○調正白旗漢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