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
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四十三年。
戊戌。
二月。
壬辰朔。
谕曰、裕貴妃母妃、侍奉皇考。
誕育和親王。
淑慎素着。
朕禦極之初。
即欽奉聖母皇太後懿旨。
晉封貴妃。
以申敬禮之意。
四十餘年。
慈甯随侍。
親愛尤深。
茲年屆九旬。
實為宮闱盛事。
宜崇位号。
以介蕃厘。
應晉封為皇貴妃。
所有應行事宜。
各該衙門察例豫辦。
屈期蠲吉舉行
○又谕、豫省開封、彰德、衛輝、懷慶、河南、五府屬。
上年秋冬雨雪缺少。
種麥既遲。
收成不無稍減。
現已疊渥春膏。
農民自可及時播種。
但當青黃不接之時。
若将本年應徵錢糧。
照例開徵。
民力不無拮據。
着加恩将開封等五府屬州縣、本年新徵錢糧。
緩至麥後徵收。
于農民生計。
更為有益。
着交榮柱、妥協辦理。
俾窮黎均沾實惠。
該部遵谕速行。
○癸巳。
谕、清明節、泰東陵應行添土大祭之禮。
朕于三月初四日、啟銮前往。
所有應行事宜。
各該衙門照例敬謹豫備
○谕軍機大臣等、據梁朝桂奏、奉旨調任肅州鎮總兵。
懇請陛見等語。
該鎮于前歲秋間、在熱河行在召見。
距今甫及年餘。
何必複請陛見。
且朕因該鎮曾在軍營出力。
是以調任肅州。
其缺雖屬緊要。
而所辦營伍事務。
則與興漢相同。
該鎮止須仍照前妥實辦理無可另行訓谕之處。
該鎮此奏。
乃沿襲綠營習套。
并非出于至誠。
殊屬非是。
梁朝桂、着傳旨申饬。
嗣後務宜諸事實心辦理。
毋再蹈綠營虛飾之習。
緻幹咎戾
○兵部議覆、護理河南巡撫榮桂奏稱、豫省撫标、暨南北兩鎮綠營兵。
操演鳥槍。
俱以金鼓為号令。
河北鎮總兵觀成到任後。
令掣去金鼓。
仿在京火器營之例。
惟以中靶為優劣。
演放更較準速。
前撫臣徐績、亦令撫标一體仿習。
今查南鎮尚未議改。
一省營制。
未便兩歧。
請敕部議、通饬遵辦。
應如所請。
并饬各督撫一體遵照。
從之。
○甲午。
上禦乾清門聽政
○遣官祭先醫之神
○谕、今日内務府帶領引見人員。
有盛京将軍弘晌咨送承襲防禦之人。
聲明拟正之哈福納、年未及歲。
不能來京。
僅将拟陪之人咨送。
此缺例應拟正之人承襲。
此次德禧所遺防禦員缺。
仍着哈福納承襲。
嗣後若拟正之人。
實未及歲。
并不必咨送拟陪之人。
祗須将家譜進呈補放。
其願來者聽
○又谕曰、鐘音奏、侯官縣知縣張潤。
于盜犯陳恒福等、劫奪陳谕貨船一案。
因該犯将前次劫奪福清縣民楊伯科等船隻。
換與陳谕、漂泊攏岸。
報縣查驗。
該縣遂疑楊伯科等為本案正盜。
辄用刑求。
以緻畏刑誣認。
複捏報家丁獲犯。
希邀議叙。
更屬欺詐。
若非後任仲元鳌審出。
幾成冤獄。
請旨将張潤革審等語。
張潤、着革職。
交該督嚴審究拟具奏。
至署縣仲元鳌、于前任将事主作盜犯、刑求捏報之案。
并不瞻徇同官。
據實審出。
尚為能事。
此等改正之件。
若系後任有意挾嫌。
以曲作直。
故翻成案者。
督撫自當查參。
今仲元鳌、因虛心審鞫。
究出正兇。
俾冤民得以昭雪。
甚屬可嘉。
仲元鳌、着送部引見
○直隸總督周元理奏、熱河地方更定事宜。
一、熱河同知。
奉旨改為承德府。
其餘六廳。
拟改州縣名目。
如喀喇河屯廳、拟名灤平縣。
八溝廳、拟名平泉州。
四旗廳、拟名豐甯縣。
塔子溝廳、拟名建昌縣。
烏蘭哈達廳、拟名赤峰縣。
三座塔廳、拟名朝陽縣。
一、熱河同知。
向管地方刑錢事務。
今改為承德府。
毋庸添設附郭知縣。
請如直隸州例。
刑錢俱自行辦理。
其六州縣事。
由該府審轉考核。
一、承德府現有監獄。
請将熱河巡檢。
改為經曆。
兼攝巡檢。
并帶管司獄事。
其六州縣監獄。
令各該處巡檢兼管。
毋庸另設典史。
一、口外多系蒙古旗民交涉事務。
請即以理事同知、通判、管知縣事。
仍照原銜升轉。
其該府接見儀注。
行文體制。
俱如知縣例。
一、承德府、及六州縣。
俱系口外要缺。
請定為在外題補之缺。
其沖繁疲難字樣。
按地定拟。
一、熱河道學教授。
請改為承德府教授。
其學額。
于府、增為六名。
六州縣、各增為四名。
一、承德府應另鑄給承德府印。
其六州縣、俱改鑄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