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會同戶部議覆、閩浙總督楊景素奏稱、酌籌疲商調劑事宜。
一、閩省商力微薄。
不能養竈。
又收買遲滞。
均需自備資本。
緻有抛棄鹽埕、鬻私圖價諸弊。
請照粵省例。
于該道溢額盈餘項下。
撥銀十三萬餘兩。
分貯該道、及各府庫。
令各場員詳領。
責令養竈收鹽。
配商轉運。
一、鹽觔價雖屢增。
而近來錢價日減。
經費日增。
成本仍有不敷。
應照粵省奏準例。
遇陰雨過多。
場鹽少産年分。
總埠量增鹽價一二厘。
子埠分别量增。
一、甯德縣屬漳灣場、霞浦縣屬淳管場、羅源縣屬鑒江場、行銷細鹽二萬五千餘擔。
較曬鹽多費。
而柴本較前增逾兩倍。
請每擔量加錢一百文。
其行銷細鹽之甯德、霞浦、羅源、三縣賣價。
每觔酌增一文。
均應如所奏。
從之
○吏部議淮、江西巡撫郝碩疏稱、江省舊有捉殺、磨刀、平頭、等塞巡檢。
名目均不雅馴。
查捉殺寨巡檢、駐石城縣城西赤江橋。
應改為赤江司。
贛縣磨刀寨巡檢、轄長興等地方。
應改為長興司。
雩都縣平頭寨巡檢、管長興安仁等鄉。
應改為興仁司。
從之
○三等男梁秉旸緣事革職。
以其弟秉慎承襲
○命禮部尚書鐘音、充經筵講官
○甯夏副都統德爾賽、年老休緻。
調黑龍江副都統永铎、為甯夏副都統。
以頭等侍衛慶霖、為黑龍江副都統
○調直隸按察使達爾吉善、為甘肅按察使。
以刑部郎中文祿、為直隸按察使
○予福建出洋遭風淹斃閩安水師左營兵林季、賞恤如例
○丁酉。
孝懿仁皇後忌辰。
遣官祭景陵
○谕軍機大臣等、據保甯奏、石門地方。
有神祠。
俗名将軍廟。
祀漢靈帝時中郎将孟溢。
至明嘉靖萬曆間。
重修立碑。
其文内多有妨礙本朝之字。
随将此碑掩埋等語。
明季碑碣。
既有觸礙字樣。
自不應複留。
但掩埋仍在土中。
久或經掘出。
其字尚在。
不如将碑字盡行磨去。
另拟碑文刊刻。
叙述其神之事迹。
及土人立祠之意。
既不使湮沒無傳。
且不令字有違礙。
方為兩得。
将此傳谕知之
○又谕、據保甯奏、馬蘭鎮所屬石門地方。
有神祠一所。
俗稱将軍廟。
查系漢中郎将孟溢之祠。
明嘉靖萬曆年間重修。
其碑文多有幹礙之字。
即将碑碣掩埋等語。
已谕将碑文磨去。
另行拟文改刻矣。
直隸、山西、一帶沿邊地方。
或建有列朝邊将祠碑。
或刻有邊防碑記。
其中觸礙字面。
自所不免。
着周元理、巴延三、派委曉事之員。
悉心查勘。
如神祠門堡隘口。
所存門扁碑碣等項。
如有違礙字樣。
應磨毀者。
即行磨毀。
應改刻者。
即行改刻。
務須實心妥辦。
勿以空言塞責
○戊戌。
谕、前據倉場衙門奏、大河前幫、淮安三幫、過津脫幫。
請交漕運總督、查明參奏。
茲據鄂寶查奏、該處漕船。
因河流淺澀。
起剝待閘。
以緻脫幫等語。
糧船脫幫。
運員等例有處分。
第本年淮安各幫船脫幫之故。
實由河流淺阻所緻。
尚非催趱不力。
所有領運總運各員。
均着加恩免其議處。
該部知道
○谕軍機大臣曰、姚立德等奏、河工漫口情形一摺。
據稱、儀封十六堡漫工。
口門已刷寬至一百五十餘丈。
溜勢漸平。
先将上水裹頭鑲做。
其下水裹頭。
俟上水鑲竣。
即相機趕辦等語。
儀封十六堡。
現已掣溜。
漫口至一百五十餘丈。
工程較大。
恐姚立德等不得主見。
必須高晉前往董助。
方能妥速。
前已屢谕高晉、自行酌量。
如可分身。
即速帶領熟練将備、馳驿赴豫督辦。
南河現在似無緊要工程。
該督接奉前數次谕旨。
自能權其輕重。
仰副朕懷。
着再傳谕高晉、如已經起身。
務須星夜遄程。
早赴儀封工次。
調度辦理。
以冀克期合龍。
慰朕懸注。
又據稱、拟将已斷流之漫口七處。
上緊辦竣。
以通下遊運料之路等語。
料物為堵築急需。
若俟七處漫口辦竣。
方能通路運料。
未免稍需時日。
從前南河張家馬路漫工需料。
曾令豫東二省、辦料幫助。
甚得其力。
此次或可令山東省量力幫辦。
着姚立德、鄭大進、悉心籌酌。
将應用之稭苘草柳樁橛等項。
有可在東省幫辦者。
即開明物料數日。
飛咨國泰幫辦。
仍即一面奏聞。
國泰接到豫省咨文。
亦即上緊購辦。
運赴該處應用。
以期大工速竣。
不可稍存畛域之見。
袁守侗如已到豫。
并着與該總河等、會同妥酌辦理。
其豫省現辦之料。
或有可由他路運工者。
并着姚立德、鄭大進、會商妥辦。
期于迅速濟用。
将此一并傳谕知之。
仍着将漫口情形。
即速由驿覆奏
○又谕曰、鄂寶奏、糧船渡黃情形一摺。
據稱、七月初四初五兩日。
河水漸次減耗。
高家馬頭。
存水不及二尺。
尚有船五十四隻。
未能渡黃。
計米五萬一千八百餘石。
存貯淮揚各屬等語。
自應如此辦理。
淮揚各屬。
今夏亦有被旱偏災之處。
自不免需米接濟。
此項糧米。
即留為該處赈粜之用。
無庸附明歲新漕搭運。
着将應留船隻糧數。
行知該地方官照料。
并饬該督撫、檄饬所屬。
妥為經理。
勿稍稽緩。
又據奏、今歲各船。
至閏六月始行渡黃。
至九月内方能到壩。
恐回空不免凍阻。
請令各船、即于楊村起剝。
運弁同正丁、即督押剝船、抵通交兌。
其未剝之漕米。
暫交天津北倉。
陸續運通交納等語。
鄂寶等此奏。
尚止系接奉截留十萬石之旨。
嗣複節次谕令截留十萬石。
與直隸山東兩省備用。
又谕令截留十萬石。
為豫省赈恤之用。
通計共截留米三十萬石。
所餘船隻無多。
且前已谕令鄂寶、酌将最後幫船截留。
其在前渡黃各船。
尚不甚遲。
況業經姚立德奏、糧船進閘後。
即令通槽趱運。
而衛河以北。
近日水亦寬深。
均可上緊催趱。
自不緻有誤回空。
毋庸如鄂寶等此奏。
另為籌辦。
至所稱、鄂寶辦理臨清交米。
即督押北上。
戴第元催趱前抵台莊。
即馳赴行在複命等語。
已批令汝二人皆不必來。
伊等此奏。
尚系循照向例。
今歲糧船較每歲渡黃已遲。
催趱不容稍緩。
鄂寶可即将未經截留各幫船。
督押速行抵通。
不必前赴行在。
仍即督促各船。
迅速回空。
勿使沿途稽緩。
鄂寶回至淮安。
又可籌辦明歲新漕諸務。
至戴第元抵台莊後。
亦不必即行複命。
現有截留各船。
着戴第元、于催趱令抵台莊。
即速赴臨清水次。
董率截留各船。
押運員弁。
督饬旗丁。
妥速交兌。
俟截留米石。
全行兌運完竣。
戴第元再赴行在複命。
至高家馬頭水複耗減。
自系上遊儀封開口奪溜之故。
但漫流入淮之水。
必當歸于洪澤湖。
現在清水曾否加長。
及高家馬頭淺阻。
作阿籌辦情形。
着薩載、一并覆奏。
并谕楊魁知之
○又谕、據三寶等覆奏、湖北省自六月十二三日得雨後。
晴霁幾及一月。
嗣于閏六月初六、七、及十三、二十一等日。
陸續得雨。
一切晚禾雜糧。
頗資潤澤。
但現在立秋已過。
如處暑之前。
連得透雨。
未經枯槁之禾。
尚可減收。
即被旱之處。
情形輕重不一。
所有武昌等府屬之四十六州縣。
現在分委妥員。
逐一履勘。
分别辦理等語。
該省本年雨水未能透足。
目下節過處暑。
恐收成不無歉薄。
糧價未免稍增。
朕心深為廑念。
着即傳谕三寶等、董饬道府大員。
據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