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
該部即遵谕行
○戊申定烏噜木齊新建奇台縣城名曰靖甯。
城門、東曰延曦。
西曰景颢。
南曰薰阜。
北曰徕安
○四庫全書館總裁質郡王永瑢等奏、請将承辦四庫全書。
依限完竣各員。
分别給予議叙。
得旨、王燕緒、着加恩授為翰林院編修。
倉聖脈、何思鈞、着照該員甲第授職。
朱钤、着賞給庶吉士。
楊懋珩、缪琪、俱着以知縣即用
○吏部議準、江西巡撫郝碩疏稱、崇仁縣向有二城。
一系知縣、縣丞、典史、教職武弁、駐劄之所。
謂之官城。
即今北城。
一系有市廛而無官署。
謂之民城。
即今南城。
南城錯處殷繁。
須官為彈壓。
請将縣丞一員移駐。
遇鬥毆賭博等事。
就近稽查。
移縣審理。
該縣丞衙署。
即将舊署動閑款移建。
再官民一體。
不應城分官民。
自後一切文移。
改稱北城南城。
從之。
○直隸總督楊景素奏、前署總督英廉、請撥平泉州倉谷二萬石。
碾運熱河。
以備平粜。
業蒙允行。
查平泉州、暨豐甯縣。
倉貯均屬充裕。
除平泉州現奉奏撥。
并該二州縣各留備本處借粜外。
平泉州尚餘谷四萬石。
豐甯縣餘谷一萬九千餘石。
應均令撥運。
寬為籌備。
所需運腳。
于粜價内歸款。
報聞
○烏噜木齊都統索諾木策淩奏、烏噜木齊一帶。
地闊人多。
間有流寓孤貧。
請在所屬州縣。
各設養濟院一所。
以資收養。
循照安西州例。
各令墾地二百畝。
州縣以上。
捐廉建築倉房。
置辦馬牛器具。
選殷實之戶經營。
秋收除扣工價耔種外。
将存剩糧石。
查實在孤貧者。
每名日給白面半觔。
冬給綿衣一件。
倘将來人數漸多。
另籌公項支給。
報聞
○緩徵湖北江夏、武昌、鹹甯、嘉魚、蒲圻、大冶、漢陽、漢川、黃陂、孝感、黃岡、麻城、黃安、鐘祥、京山、潛江、天門、荊門、安陸、雲夢、應城、應山、江陵、公安、石首、監利、松滋、枝江、襄陽、棗陽、宜城等三十一州、縣、暨屯坐各該州縣之武昌、武左、沔陽、黃州、荊州、荊左、荊右、襄陽、德安等九衛、乾隆四十三年水旱成災額賦
○旌表守正捐軀直隸清河縣民楊大興妻李氏
○己酉。
谕曰、圖思義已予副都統銜。
授為吐魯番領隊大臣。
所遺鑲藍旗滿洲副都統員缺。
着綽克托調補。
其鑲紅旗蒙古副都統員缺。
着塔彰阿補授
○又谕、昨值年旗請派副都統一員。
管理鑲藍旗滿洲馬圈事務。
因該旗副都統薩哈岱、現随朕在此。
圖思義複經出差。
是以未經派人。
今綽克托、業已調補鑲藍旗滿洲副都統。
即着綽克托管理馬圈事務
○庚戌。
以故阿巴哈爾托薩克多羅貝勒車登紮布子瑪哈巴拉襲爵
○旌表守正捐軀安徽定遠縣民朱元妻李氏
○辛亥。
谕、據阿桂等奏、開歸道周于智、于四月十七日。
馳抵豫省。
因途次患痢。
不能到工。
當赴省城調理。
該員病勢日增。
于五月十八日病故等語。
周于智、本系告病回籍。
昨以豫省工次需人。
該員在豫年久。
熟悉河務。
因降旨令其馳驿赴豫。
該員于途次患病。
甫經到豫。
旋即身故。
究屬勤于王事。
殊可憫惜。
着加恩賞給按察使銜。
其旅榇回滇。
道途遙遠。
并着由驿妥送。
以示優恤
○谕軍機大臣曰、阿桂等奏、開挑引河情形一摺。
已于摺内批示矣。
此次王家莊所挑引河。
較常倍加寬深。
且在初伏以前。
可以竣工。
俟大汛到時。
自可乘勢引溜。
以期暢注。
果能掣動大溜。
則壩工合龍。
自較省力。
第引溜既歸正河以後。
所經河南、山東、至入江南境。
河路尚長。
其經行河底。
未識能否一律深通暢達。
無淤阻之虞。
兩岸堤工。
是否一律堅固完好。
無松薄之患。
不可不豫行籌度。
為未雨綢缪之計。
今王家莊開挑引河之事。
現有阿桂在彼督辦。
袁守侗此時。
竟當即往下遊一帶。
查勘兩岸堤工。
并察看河底情形。
如有應急需辦理者。
即劄商阿桂、一面奏聞。
一面迅速籌辦。
務于開放引河以前。
勘辦全完。
方為妥善。
此旨着由六百裡加緊傳谕知之。
仍即由驿速奏
○署直隸泰甯鎮總兵寶琳奏、泰東陵新添堆撥。
周圍地面。
共三十餘裡。
每堆撥相隔二三裡、至四五裡不等。
地方遼闊。
僅設額外外委二員。
恐巡防未周。
請在原設馬兵内。
再挑額外外委二員。
慎重防護。
報聞
○壬子。
谕、據闵鹗元奏、天長縣生員王廷贊、控首貢生程樹榴、所刻詩文狂悖。
請将知縣高見龍、教谕孫麟、訓導王守愚、解任現在飛提人犯。
來省審訊等因一摺。
朕初閱時。
尚以為此等自系挾仇控告。
惟應斷以公正。
不必稍存意見。
已于摺内批示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