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有之伯克管束。
雅木什所居七百餘戶。
令原有之紮齊魯克齊等管束。
其滋生之七百餘戶。
令伊斯堪達爾管束。
均歸領隊大臣總統。
其戶口清冊。
仍由烏噜木齊都統報部。
以備查核。
一、辟展等處。
可耕之田二萬一千畝。
較回人田地俱遠。
應即作為屯田。
将修城之七百兵丁。
分編七屯。
令其耕種。
一、管理吐魯番駐防滿兵領隊大臣印信。
由部鑄給清字、漢字、及回子、三體字樣。
其印信未至之前。
仍暫用辟展辦事大臣印信。
滿兵屯田。
及回人等應奏應行事件。
均呈報烏噜木齊都統。
詳查會辦。
一、辟展同知。
應移駐吐魯番。
所屬地方事。
向由鎮西府詳道。
但該府駐劄巴裡坤。
相隔數站。
往來需時。
應令經呈該道。
由道轉詳烏噜木齊都統。
一、吐魯番滿兵駐防。
有旗民交涉事件。
應設理事通判一員。
将現在同知。
作為滿缺。
兼管通判事。
至稽查地方賊盜倉庫等事。
另添巡檢一員。
此缺行文陝甘總督。
若内地有應裁之缺。
自行查辦。
其同知、巡檢、關防圖記。
由部鑄給。
一、吐魯番滿兵五百名。
分為八旗。
二旗合一佐領。
共四佐領。
其佐領、防禦、骁騎校、各四缺。
令其督率兵丁操演。
并添協領二員彈壓。
協領圖記。
由部鑄給。
一、吐魯番領隊大臣處。
應定筆帖式缺。
請将辟展辦事大臣處主事一員裁汰。
祇留印務處筆帖式二員。
至管台筆帖式。
均由該營兵丁内選用。
其餘額外者請裁。
升轉年限。
照烏噜木齊辦理。
從之
○庚辰。
谕軍機大臣等、據荊州将軍興兆等奏、六月十四日。
江水驟漲。
漫過堤身。
随即登城查看。
水勢甚大。
向城東南直流。
将月牙堤沖破。
至護城堤。
不能抵禦。
水至城根。
将城外居民住屋沖壞。
居民并無傷損。
即用土囊。
将城門堵禦。
漫水幸未進城。
十六、十七、兩日。
水勢更大。
至十九日、水勢稍退等語。
荊州為楚省沖途。
居民稠密。
其地甚關緊要。
現據興兆等、所奏江水長發情形。
比往年較大。
圖思德等、何以尚未奏到。
想因荊州距省較遠。
發摺稍遲。
但此時該督撫。
諒已接據該地方官禀報。
未知該處田廬民舍。
有無傷損。
沿堤人口。
有無淹斃。
着傳谕圖思德、速即親往。
查明該處田畝。
如有成災者。
即行照例撫恤。
農民如有失業者。
即行照例給赈。
務須董率各屬。
盡心妥辦。
俾災黎均沾實惠。
毋緻失所。
又該處系滿洲兵駐劄之區。
如營房等或有因水沖壞者。
即行勘估繕葺。
毋任傾頹。
至圖思德、前曾奏請陛見。
當經批令冬底來京。
今既有應辦災務。
如至冬間尚未辦竣。
即至明歲開春赈務竣後。
再行起程進京。
亦無不可。
将此由六百裡發往。
并谕令興兆知之
○壬午。
谕軍機大臣等、據阿桂等奏、袁守侗前往儀封下遊一帶。
查勘堤岸河身情形一摺。
據稱十六堡以下已竣之工。
均屬增培完整。
其商虞、曹儀、等廳屬。
俱加高如式。
與舊堤一律坦平。
惟與曹儀廳相連之四門堂。
灘形窪下。
應估鑲防風埽二百三十六丈。
又商虞廳屬之虞城下汛。
地亦最窪。
亦令于堤外、估鑲防風埽二百九十丈。
至下遊一帶河底。
自豫東至江南交界地方。
逐路勘查。
現在河身水深數尺。
河面寬有八九丈至十數丈不等。
實屬一律通順等語。
覽奏稍慰。
儀封下遊一帶堤岸。
袁守侗此次查勘。
極為詳晰周妥。
所有查估應行鑲培之處。
均應照所奏辦理。
至袁守侗查過各處情形。
業于回至工次時。
向阿桂告知。
阿桂自可無庸複往履勘。
其南河各工。
亦經薩載等查勘籌辦。
奏聞在案。
亦無庸阿桂複往會查。
現在王家莊引河。
已經挑成。
隻待秋汛一盛。
即可開放。
阿桂于開放引河時。
看其果否掣動大溜。
暢注直下。
歸入正河。
并看漫口處。
曾否挂淤。
則大局已定。
阿桂奉差之事。
即為告竣。
其補還壩工、堵築合龍事宜。
皆屬易辦。
袁守侗力能為之。
自可交其妥協辦理。
阿桂即可起程。
伊奉差已經半年。
自應先至行在複命候朕面詢一切。
再行回程。
留京辦事。
将此由六百裡傳谕知之。
如已開放引河。
着即由驿加緊具奏
○是月。
安徽巡撫闵鹗元奏、上年鳳、颍、兩屬。
水旱交乘。
動撥常平倉米八萬餘石。
裕備倉麥十七萬餘石。
倉儲空乏。
應及時購買。
惟是災歉之後。
實與平時采買不同。
請于部價一兩之外。
每石連腳價、增銀二錢。
此後不得援以為例。
得旨、着照所請行。
該部知道
○湖廣總督覺羅圖思德、湖北巡撫鄭大進奏、江陵川水泛溢。
現在勘辦各情形。
得旨、覽奏俱悉。
有成災者。
實力撫恤
○河東河道總督袁守侗奏、沁河北岸漫口。
歸入衛河。
衛河長水。
共深一丈七尺餘。
運河水勢不能抵禦。
以緻衛水倒漾入運。
現将下河之哨馬營四女寺、及上河之魏灣、滾水閘壩。
全行開放。
仍恐臨清迤上一帶。
不無停淤。
随饬确探妥辦。
務期一律通順。
以利漕運。
得旨、此時何能疏浚耶。
當俟回空過後查勘耳
○署陝甘總督陝西巡撫畢沅奏、據烏噜木齊都統索諾木策淩等咨稱。
吐魯番現在建築滿城。
應需工作兵五百名。
當由嘉峪關各營調撥。
又移駐種地兵丁七百名。
當由内地調撥等語。
查此項工作兵丁。
到彼築城。
若工竣後。
仍令徹回原營。
所需種地兵丁。
又在内地另派。
一切費用。
未免糜費。
請照從前派往烏噜木齊工作兵丁。
事竣留屯種地例。
即在附近嘉峪關之肅州鎮屬。
派兵三百五十名。
甘肅提标。
派兵一百五十名。
共五百名。
即日自各本營起程。
于本年七月内。
抵吐魯番工作。
俟工竣後。
即留屯耕種。
毋庸徹回。
至種地兵數。
原議應需七百名。
除築城兵丁五百名留屯外。
尚應撥補二百名。
查辟展向來派換兵丁。
俱系在陝西提屬之興漢鎮派撥。
應照舊辦理。
于本年十月初旬起程。
盡可不誤春耕。
至管領員弁。
每兵百名。
派千把一員。
外委一員。
分領彈壓。
并于肅州興漢鎮屬。
分派都、守、二員統率。
此項官兵。
俱俟五年班滿另換。
報聞
○四川總督文绶奏、兵丁奉調出征。
敢棄伍潛逃。
伏讀訓饬。
愧悚無地。
得旨、但知謝恩。
于此等要務。
不過曰愧悚無地。
何益之有。
卷之一千八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