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到甘省時。
即着該督詳細點驗。
派員轉解伊犁等處。
并饬接解之員。
一體小心照料。
以專責成。
将此傳谕巴延三等、并谕勒爾謹知之。
○又谕曰、步軍統領衙門奏、據河南鄧州民婦王焦氏。
呈控伊侄王維坤等、圖占産業。
将伊子毆打逃走。
并屢行逼伊改嫁。
因其不允。
即将伊吊打。
并割去左乳。
刃傷胸膛數處。
及赴州府控告。
并不審訊。
将伊掌責發賣等因。
當經委員傳穩婆細驗。
所控傷痕。
均系屬實等語。
王焦氏所控。
如果屬實。
則王維坤以親侄圖占家産。
辄敢将孀嬸屢次逼嫁。
并肆行吊打割傷。
其情罪甚為可惡。
必當嚴訊明确。
重治其罪。
但究系該婦一面之詞。
難成定谳。
此案系乾隆四十一二年之事。
尚有陳輝祖未到豫省以前。
着交與陳輝祖、提齊案犯。
将所控情節。
逐一秉公嚴審。
務得确情。
據實奏聞。
按律定拟具奏。
王焦氏、即着照例解往河南質訊。
所有原摺、并寄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壬戌。
上幸圓明園
○谕、前經降旨。
将陝西省延安、榆林、綏德等三府州屬。
自乾隆二十六年起。
至三十七年止。
民欠常平倉谷若幹。
令該撫查明實數。
奏聞豁免。
茲據畢沅奏稱、延、榆、綏、三府州、所屬膚施等十四州縣。
自乾隆二十六年起、至三十七年止。
民欠常平倉、共京鬥糧一十二萬三千七百六十八石零。
系實欠在民确數等語。
着加恩概予豁免。
又延、榆、綏、三府州各屬。
尚有乾隆二十年起、至三十七年止。
民欠社倉京鬥糧、一萬三千一百二十五石零亦着加恩一并豁免。
俾邊地闾閻。
永享盈甯之慶。
該部即遵谕行
○廣東巡撫李質穎疏報、恩平新興高要、乾隆四十三年分。
開墾荒地七頃三十六畝有奇
○西藏辦事大臣恒瑞等奏、恭奉恩诏。
普免天下錢糧。
西藏那克舒三十九家番子等、應交馬銀三百九十一兩有奇。
請照乾隆三十六年普免恩旨。
一體蠲免從之
○伊犁将軍伊勒圖等奏、據理藩院咨稱、明年班禅額爾德尼來朝。
哲哩木盟長齊默特多爾濟等并喀爾喀四部落願捐馬駝資助行走。
已蒙俞允。
并行知内外紮薩克等願捐者聽咨臣通谕所屬。
查伊犁所屬土爾扈特、和碩特等生計較前稍裕。
而牲畜甚少即捐助亦無大裨。
且遊牧處遠。
資送亦不能達。
似不必通谕。
得旨嘉獎
○旌表守正被戕山東臨清州民劉天晢妻祝氏
○癸亥。
以侍講學士觀文、為武鄉試正考官。
編修秦潮為副考官
○甲子。
禮部奏冬至次日慶賀禮儀。
得旨、今年冬至次日。
着停止行禮
○豁除廣東番禺縣水沖沙田二頃九十七畝有奇額賦
○乙醜。
上幸皇次孫綿恩第
○還宮
○吏部議奏、酌改現行則例。
一、月選親老改近之員。
行查原籍督撫。
咨覆到部。
在十二日以前者。
員缺歸本月選。
其十三日以後者。
員缺歸下月選。
一、例載盛京本處司員。
除戶部郎中、将軍衙門主事、二缺外。
餘專以盛京禮、兵、二部缺升補。
設遇兩處、均有應行回避人。
勢必無缺可得。
應請無庸回避。
一、保用人員。
雖由司道等申詳。
實專歸督撫核定。
薦舉不實。
自應重議督撫。
請将舊例、司道降三級調用者。
改議督撫為降三級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