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四十六年。
辛醜。
二月。
巳未。
上禦勤政殿聽政。
○谕、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現已辦竣呈覽。
頗為詳核。
所有總纂官紀昀陸錫熊、着交部從優議叙。
其協勘查校各員俱着照例議叙。
○又谕、前以阿桂等、參奏杭嘉湖道王燧、劣迹種種民怨沸騰。
已降旨革職拏問。
并據阿桂等查抄王燧赀産。
多至二十餘萬兩。
又阿桂等參奏已故知府陳虞盛、系與王燧上年一同總辦差務之員。
亦曾在杭州、嘉興置買房産。
屢經傳谕阿桂等、嚴訊伊等赀産。
從何得來。
切實根究矣。
上年南巡時。
經過江南各水營。
尚系仿照上屆規制。
不過略加修整。
及添修古迹一處。
朕已覺其不妥。
即傳旨給還原主。
及一入浙江首站。
則屋宇倍增。
并多點綴。
随面饬三寶、王亶望、不應如此繁費。
殊非朕省方問俗之意。
據奏、系陳虞盛實心要好。
自捐養廉未便阻止。
彼時雖成事不說。
而朕心實踖踧不安。
曾有禦制駐浙江水營詩言其事比至杭州。
則添設座更多。
今據阿桂等查辦情形。
則是王燧、陳虞盛、竟藉辦差為名。
肆意侵蝕。
外博見長之巧。
陰遂貪縱之私。
且其平日、必有朘剝民膏劣迹。
以緻天理昭彰。
因事敗露。
大約此事皆王亶望主張。
三寶竟無主見。
堕其術中。
所謂無能而可憫者也。
王亶望、已于留眷在杭一事、革職留工自效。
其辦差之有無染指。
俟阿桂審明。
自有定罪。
三寶、現亦革去戴翎。
暫予從寬留任。
至富勒渾、李質穎、于王燧、陳虞盛、藉差貪冒之事。
雖然到任未久。
但不能查出參奏。
且于王亶望忘親越禮。
大節有虧。
竟視為泛常。
恬不知怪。
實屬咎無可辭。
是以一并革去戴翎。
俟來京後、另降谕旨。
至浙省科道、于此等有乖名教。
不行糾劾。
及至傳詢。
又複飾辭巧辯。
其處分原所應得。
但如三寶、富勒渾、李質穎、身為大臣尚且不知大義。
又何怪科道小臣耶。
是以并予從寬留任。
朕于諸臣功過。
權衡悉當。
總視其人之自取。
從不肯稍存成見。
如此案辦理原委。
不可不明白宣示。
以為中外大小臣工之戒。
所有禦制詩、着一并錄發。
○禦制駐浙江水營詩、江南水營屋三間已謂不當心踖踧。
浙江水營倍過之。
點綴亭台及花木。
争強長此竟安窮。
今駐明發祇一宿。
未曾豫戒吾之過。
實不思及此豫督。
将求吾喜喜何曾。
益覺怦怦增鞠恧。
○谕軍機大臣等、前據阿桂等、查抄王燧家産。
已有二十餘萬。
其他物件。
尚不在此内。
又已故知府陳虞盛、同在差局總理。
亦有購買民居。
蓋造房屋。
并于嘉興任所、置買田産之事。
已将伊等從何得來之處。
節次傳谕阿桂等、嚴行查辦矣王燧、陳虞盛、在浙種種縱恣。
緻有赀财如此之多。
看來不但以辦差為名。
浮冒侵蝕。
其平日在任時。
必有擾累闾閻。
貪婪不法劣迹。
着再傳谕阿桂等、務須嚴切根究。
徹底查明。
毋得颟顸了事。
并将查辦情形。
迅速覆奏。
再此案總系三寶等平日姑容所緻。
已明降谕旨。
曉谕中外。
并将從前禦制駐浙江水營詩錄發。
着并鈔寄阿桂等閱看。
将此由六百裡傳谕知之。
○戶部議準、杭州将軍王進泰奏稱、杭州兵丁紅白事件恩賞銀兩。
節經奏準賞給。
惟已故官員之妻病故。
子孫現系領催、馬甲。
其應否按照伊等祖父母父母病故例、一體支給之處。
未經定議。
查八旗定例。
凡現食錢糧人等之祖父母父母病故。
其祖父若系閑散。
準照所食錢糧賞給。
又孀婦病故。
視其子孫所食糧賞給。
如無子、或子幼未當差者其夫原系職官。
照領催例給系告休官。
照馬甲例給系勒休革職官照養育兵例給其各省駐防。
雖議賞銀數多寡不一。
至應行請賞之紅白條款。
請一并照八旗例辦理。
從之。
○以湖北按察使劉峨、為安徽布政使。
○庚申。
谕曰、李質穎、着加恩賞給奉宸苑卿銜。
管理粵海關監督事務。
即赴新任。
不必來京請訓。
○調湖南按察使慶玉、為湖北按察使。
福建按察使李慶棻、為湖南按察使。
以延建邵道秦承恩、為福建按察使。
○辛酉。
谕軍機大臣等、據富綱奏、先後拏獲羅教人犯。
内要犯沈本源一名。
收藏狂悖經卷。
情罪更為重大。
未便解往江省。
至應行質審之廖慧恩一犯。
現咨江西撫臣、委員押解來閩究訊等語。
此案前因江西獲犯既多。
已降旨令富綱、将案内要犯、派員解交郝碩。
嚴行審訊。
想富綱具奏時。
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