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使稍有捏飾。
審訊明确後。
着另作為一案辦理。
至甘省現據阿桂等、審定侵冒各犯内、似此納賄營求者、恐複不少。
其情罪尤為重大。
除業經審明正法各犯外。
其餘案内人犯。
并着李侍堯嚴切鞫訊。
如有似此情節者。
着照麥桓之例。
另案定拟。
以為罔法營私。
鬻官行賄者。
知所炯戒。
将此通谕中外知之。
○大學士英廉奏、四川民人楊春、呈控現任河南南汝光道王麗、欠伊運米腳價。
得旨、此案着派侍郎喀甯阿、馳驿前往四川。
會同新任總督福康安、秉公嚴審定拟具奏。
其原告楊春、及案内犯證。
即着喀甯阿一并帶往。
原摺及原呈并發。
○調任四川總督福康安奏、貴州差務無多。
佐雜缺少。
現在分發、及四川改發、州同以下至未入流等官。
六十三員。
類皆投閑省會。
雲南佐雜一百四十餘缺。
更有躧查礦廠。
稽催銅運等差。
試用者僅五十一員。
與黔省情形迥異。
請于貴州試用人員内、改撥十三員來滇。
聽候差委。
得旨允行、下部知之。
○是日、駐跸密雲縣行宮。
○庚申。
谕、原任總兵李全之子武舉李成勇、着加恩準其一體殿試。
○廣東巡撫李湖疏報、恩平、海康、靈山、三縣。
開墾水田共三十七頃七十三畝有奇。
○是日、駐跸南石槽行宮。
○辛酉。
上詣安佑宮行禮。
○幸圓明園。
○壬戌。
上詣恩慕寺行禮。
○谕、據明善奏、杜爾伯特貝子和托羅所遺盟長員缺、應擇年長者補放。
所奏是。
貝勒巴桑、着補授盟長。
所遺副盟長員缺。
着汗瑪克蘇爾紮布、學習行走。
并令明善宣谕知之。
○署兩江總督薩載、山東巡撫國泰奏、邳宿一帶運河。
水深一丈八九尺。
俱系清流。
出口甚利。
兩岸亦高。
盡足容納上遊之水。
其六塘河洩水亦暢。
第來源太湧。
下多一分宣洩。
上即減一分泛漲。
除徐州北岸之蘇家山水線河。
現在趱挑引渠。
不日開放外。
現将十字河之竹絡壩挑挖。
再添一洩水之路。
報聞。
○甲子。
谕、各省督撫衙門、向有筆帖式、繕寫清字稿案等項。
本無差委地方事件之例。
今甘肅折收冒赈案内。
多有以筆帖式委署通判知縣等官。
遂于任内收捐折色。
冒赈浮開。
扶同捏結。
種種舞弊。
此項本系現任筆帖式人員。
于吏治民情。
原非熟悉。
乃因督撫等一時徇情。
委署地方之任。
緻以貪冒獲罪。
是雖曰愛之。
其實害之也。
嗣後各省督撫衙門筆帖式。
概不許委署地方印務。
果其中有才具優長。
堪膺地方之選者。
該督撫不妨出具切實考語。
據實奏請。
送部帶領引見。
候朕酌量錄用。
○又谕、據英廉奏、查抄甘肅捏災冒赈案内之升任運同富斌、家中起出銀二萬五千五百餘兩。
此案前據巴延三等奏、傳富斌供稱、本年正月、差家人劉三保、帶回銀二萬四千兩。
即系在甘省冒捐所婪之贓。
今英廉向其家中查出銀較多三千二百餘兩。
訊據其子。
則已于其父二萬四千中用去一千餘兩。
所多者、乃系富斌衆家人帶回銀兩等語。
富斌不過一運同。
其家人已帶回銀至三千二百餘兩。
是外省家人長随等、依藉本官婪索。
種種贻累地方。
已可概見。
吏治如此。
水懦民玩。
朕實愧之。
甘省既然。
恐他省大率相同。
特未如甘省之甚。
亦幸尚未敗露耳。
嗣後各省督撫。
務須督饬各員、不特潔己奉公。
并将所用家人長随。
嚴行管束。
毋得稍有縱容。
緻滋需索勒詐等弊。
如有似富斌之玩縱家人。
緻擁厚赀者。
即嚴行參奏。
倘仍前姑容。
别經發覺。
惟該督撫是問。
将此通谕中外知之。
○旌表守正捐軀江西長甯縣民潘自源女潘氏。
○乙醜。
上詣大高殿。
壽皇殿、行禮。
○還宮。
○開采廣東開州屬蕉坑煤窰。
從巡撫李湖請也。
○丙寅。
孝慈高皇後忌辰。
遣官祭福陵。
○谕、兵部議覆薩載等奏、抽撥南河樁埽兵丁、移設河東、以供要工力作各緣由一摺。
已依議行矣。
各省武職名糧。
現在交各督撫查明、俟奏齊交部另行核辦。
議給養廉。
其所扣兵饷。
俱當挑補實額。
歸伍當差。
但河南為腹裡近地。
今所有之原額。
似足敷差防。
而南北兩岸河堤。
道路綿遠。
若多增汛兵防守。
于河務甚有裨益。
所有豫省名糧。
改歸實額兵丁。
或盡行增入河營。
或撥十分之七八。
以資不足。
于防護河工。
實為有益。
至山東河道、關系亦屬緊要。
其名糧改歸實額。
應在綠營添設若幹。
河營添設若幹。
阿桂現在儀封工次。
着國泰前往河南、公同商酌、悉心核議具奏。
○谕軍機大臣等、據福康安奏、現在設法緝捕啯匪一摺。
内稱零星結夥。
三五成群。
搶竊滋事之犯。
俱應嚴拏究辦。
不使稍留餘孽。
再贻後患等語。
自應如此辦理。
至所稱三五成群。
零星結夥。
系屬員相沿陋習。
欺飾之詞。
不可信用。
且其所謂三五成群者。
止就一處啯匪結黨而言。
若地方官不能随時嚴辦。
必至合數黨為一黨。
人數漸多。
百十成群。
安得複以三五限之。
總之此事責成福康安辦理。
務饬通省各屬、嚴密查拏。
淨絕根株。
即鼠竊匪黨。
三五人尚未入夥者。
亦當留心查辦。
自此番痛加懲創後。
川省不得有啯匪之迹。
并不得有啯匪之名。
庶幾地方可以永靖。
若聽信川省劣員。
存一化大為小之見。
稍為姑息。
将來不十數年。
餘孽複滋。
又複成此番故事。
着傳谕福康安、即悉心設法妥辦。
以副朕委任之意。
至摺内所稱、得有大員協同督辦。
于事更為有裨等語。
現在李國梁、已複赴川。
如需該提督協同辦理。
即暫留李國梁、籌辦協捕事務。
俟事竣奏明、再行令其回任。
并将此谕令李國梁知之。
○又谕、昨據郝碩奏查抄甘省捏災冒赈案内、原籍江西各員。
因令軍機大臣查對原案、内劉甫崗一名。
據查已經病故。
其侵冒入己銀數若幹。
未據查奏。
此等劣員。
侵帑殃民。
自應明正典刑。
以彰國憲。
不可以業經病故。
幸逃法網。
遂置不問。
前此如程棟、陸玮、楊德言、鄭陳善、那禮善、蔣重熹、宋學淳、詹耀璘、陳澍等九名。
因其贓私最多。
情罪尤重。
已降旨将伊等之子。
發往伊犁。
充當苦差。
即楊士玑遇賊被害。
幸逃顯戮。
亦将伊子一例發遣。
所有此案内病故之劉甫崗等諸人。
如有似楊士玑、及程棟等各員情節。
或贓過二萬兩以上正法者。
或一萬兩以上監候情實者。
着傳谕該督查明贓數。
據實奏聞。
交軍機處一例辦理。
○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