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
阿桂等惟當督饬在工人員。
實力趱辦。
但須益加慎重。
毋因欲速而緻疎忽。
以期一舉集事。
至朕廑念要工。
日夜綦切。
前曾谕令阿桂等、即繪具圖說呈覽。
何尚未據奏到。
着傳谕阿桂等、即将現在籌辦之處。
詳悉繪圖。
并将日内工次情形迅速覆奏。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乙亥。
谕軍機大臣等、現在訊問參革哈密通判經方、在任虧短庫項銀兩緣由。
據供、哈密地當孔道。
差使絡繹。
一切車輛飯食。
俱需供應。
以緻多費等語。
各省驿站。
一應供費。
定例俱于正項開銷。
即新疆一帶。
差務較繁。
其車輛飯食等項。
亦俱系照例支給公項。
何用地方官複行賠墊。
乃經方辄藉口差使供應為詞。
雖系該犯巧為支飾。
但該處驿站。
恐亦必有不照定例濫行花費之處。
新疆道裡遼遠。
稽察難周。
着傳谕李侍堯、明亮等、将該處驿站。
向系如何辦理。
現在有無違例供應。
及往來差員騷擾需索等弊。
詳确查明。
并嚴行督饬新疆各廳州縣、務令按照定例。
不得濫行支應。
任意妄費。
以緻正項虧缺。
将此由五百裡傳谕知之。
并即将查辦情形。
迅速據實覆奏。
○兵部議準、兩廣總督覺羅巴延三奏稱、粵省巡洋大員。
向例每年自二月起、至九月止。
分上下兩班巡查。
自十月至次年正月。
因風信靡常。
未有統巡之員。
難資彈壓。
請嗣後将各鎮協營巡期。
每年改定六個月為一班。
上班自正月初一起、至六月底止。
下班自七月初一起、至十二月底止。
輪流更換。
至統巡各員。
例應會哨。
上班仍請照舊例以三月初十、五月初十、為期。
下班統巡各員。
既改于七月初一出海。
而舊定會哨。
系是月初十。
為期太近。
應改為八月初十、十月初十。
再分巡員弁、每月與上下鄰境舟師會哨。
現增添十月至次年正月巡期。
亦應饬令按月增添哨期。
均應如所請。
又稱、雷瓊鎮海安、海口、二營季巡。
向系左右兩營守備輪流出洋。
該守備上下兩班。
又俱應統巡分巡。
大鵬一營。
上班以守備出洋統巡。
秋冬季巡。
又系該守備帶領外委遊巡。
是一徹班巡。
即接季巡。
均系終年在洋。
營務乏員料理。
請嗣後添委千總、把總、與守備輪班巡察。
亦應如所請。
從之。
○丙子。
上幸瀛台。
○加赈山東鄒平、齊東、惠民、青城、陽信、海豐、商河、濱州、利津、沾化、蒲台、滕縣、汶上、峄縣、菏澤、單縣、城武、曹縣、定陶、博興、高苑、樂安、壽光、濟甯、金鄉、魚台等二十六州縣。
濟南、濟甯、臨清、三衛。
官台、王家岡、永阜、三場。
本年被水災民竈戶。
○丁醜谕、廣東巡撫李湖、老成練達。
才守兼優。
簡任巡撫以來。
辦理地方事務。
實心實力。
正資倚毗。
茲聞溘逝。
深為轸惜。
着加恩晉贈尚書銜。
其任内降革處分。
并予開複。
所有應得恤典。
着該部察例具奏。
○調山西巡撫雅德、為廣東巡撫。
以山西布政使譚尚忠、為山西巡撫。
調浙江布政使國棟、為山西布政使。
以浙江杭嘉湖道盛住、為浙江布政使。
○豁除湖北江夏縣、乾隆四十五年分、被水沖坍民田五十七頃十九畝有奇額賦。
○戊寅。
谕軍機大臣等、薩載奏盤查南河河庫實存銀兩一摺内。
止稱親往道庫按款查核。
并無短少等語。
河庫存貯銀兩若幹。
自有實在數目。
該督具奏時。
自應于摺内将舊存若幹。
新收開除。
及現在實貯若幹之處。
詳晰核明聲叙。
何得僅以并無短少一語。
草率了事。
薩載久任督撫。
不應若此。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據福康安奏、接奉嚴拏逃犯遊貴谕旨、即飛饬文武員弁、嚴密躧拏。
旋據内江縣知縣李恩書等、在該縣長沖地方。
将遊貴盤獲。
現在審明正法等語。
前因遊貴原籍四川。
恐其脫逃後。
或仍潛回本籍。
是以谕令福康安、于該犯行走交界處所。
派員嚴緝。
今已盤拏就獲。
所辦甚好。
于摺内批示矣。
至此等遣犯脫逃之案。
節次谕令各省督撫、嚴行查緝。
乃各督撫并不留心。
是以奏報就獲者甚屬寥寥。
即如湖廣一省。
昨據舒常奏到。
未獲逃兵。
尚有一百五十餘名。
可見外省于此等案件。
往往視為具文。
不能督饬屬員實力盤緝。
以緻各該犯等、幸逃法網。
殊非緝匪安良之道。
着再傳谕各督撫、于此等逃犯。
務須嚴饬各屬、慎密偵探。
設法查拏。
毋使該犯等得以匿迹遠揚。
緻稽顯戮。
○又谕、據福康安奏、保舉堪勝總兵一摺。
内稱、副将魁麟、熟谙營伍。
堪勝總兵之任。
現在奏升副将。
送部引見。
再前任雲貴總督時。
有滇省副将瑪爾洪阿、黔省副将七十五、劉纡青、吉蘭泰等、均系才技優娴。
熟悉營伍。
堪勝總兵之任等語魁麟一員、現據該督奏升副将送部引見外。
其瑪爾洪阿等四員。
着傳谕富綱、即将該員等調取來京。
送部帶領引見。
○刑部議覆、哈密通判經方虧缺庫項。
請旨即行正法。
其收受食物之前任都統索諾木策淩、并請按律治罪。
得旨、經方以通判微員。
經手庫項。
膽敢任意虧空至十五萬餘兩之多。
實非尋常侵貪者可比。
經方着即處斬。
伊子重慶、着銷去旗籍。
發往伊犁。
給厄魯特為奴。
以示炯戒。
前任都統索諾木策淩、本應照部議定拟治罪。
但究系收受食物等項。
并未婪得屬員贓私。
姑從寬免其革任。
仍注冊。
○蠲緩直隸滄州、鹽山、慶雲、青縣、四州縣。
嚴鎮、興國、富國、豐财、四場。
本年被水竈戶額賦。
○旌表守正被戕奉天蓋平縣尼僧頂有。
○巳卯。
谕、本日據禦史錢沣奏、陝西巡撫畢沅、前署督篆時。
于該省折捐冒赈諸弊。
瞻徇前政。
畏避怨嫌。
明知積弊之深。
不欲抉之自我。
其罪較捏結各員。
尤覺無減。
請敕部将畢沅比照議處一摺。
所奏甚是。
甘省折捐冒赈一案。
上下通同一氣。
贓私累累。
内外大臣、并無一人陳奏。
至畢沅近在鄰封。
且兩署督篆。
見聞尤切。
乃不據實劾參。
今夏仍降旨令其明白回奏。
據伊自請願罰銀五萬。
留備甘省官兵賞犒之用。
今據錢沣奏稱、畢沅彼時親握督篆。
一切錢糧案件。
歸其核定咨題。
不啻了若觀火等語。
但畢沅署理總督之日。
是否正王亶望現任藩司之時。
着交吏部詳查據實具奏。
若不在同時。
則其自所議罰。
亦足蔽辜。
蓋王亶望之事。
舉朝皆知而不舉。
何怪畢沅一人耶。
此朕之不為已甚也。
若正同時。
則誠有如該禦史所論。
朕亦不能為畢沅解矣。
待朕另降谕旨。
此朕用人之苦心。
所有此旨、及錢沣摺。
俱着發交畢沅閱看。
并令其明白回奏。
○又谕、本日據阿桂、李奉翰、韓鑅覆奏、嵇璜前奏令黃河北流仍歸山東故道。
其事必不可行各摺。
已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