斃受傷。
情殊可憫。
所有淹斃弁兵。
俱着加恩、照陣亡例議恤。
其撈救受傷官員兵丁等。
并着照臨陣受傷之例。
交阿桂等查明。
分别等第。
咨部給賞。
○谕軍機大臣等、據阿桂等奏、本月二十二日。
正拟挂纜合龍。
二十一日。
東壩中間。
裂開一縫。
旋即陡蟄。
搶救不及。
緻東壩頭塌去三十餘丈。
請交部嚴加議處等語。
此意外之變。
實屬無可如何。
至東壩中間裂縫。
以緻壩頭塌失。
則工程究未穩固。
其非波浪沖激可知。
是否系冬間用凍土堵築。
其在工員弁。
又未免稍存欲速之意。
遂緻複有此變。
此人事未盡。
不得盡诿之于事勢之無如何。
阿桂等不可不知。
然勢無中止。
此時祗須鎮靜妥辦。
倍加小心。
以期必成。
況事不過三。
已經兩次塌失。
此後天氣融和。
施工較易。
再無不成之理。
但現在開放之引河。
是否得力。
其水頭究至何處。
前據阿桂等奏、蓄高水勢。
開放時頗為暢注。
其河身現在是否沖刷寬深。
掣溜究有幾分。
若引河暢順得力。
則溜勢歸入正河。
壩工自然不緻着重。
前次儀封南岸。
堵築漫口。
曾将壩工改築。
始得成功。
此次是否可以改築。
移上十餘裡。
再行挑挖。
譬如琴瑟不調。
甚者解而更張。
如此改辦。
俾歸入現放之引河。
吸溜歸槽。
或可得建瓴之勢。
阿桂等務期通盤籌酌。
悉心妥議。
一面辦理。
一面奏聞。
現距春汛之期已近。
必得于汛前趕辦完竣方妥。
再阿桂等在工督辦。
現有李奉翰、富勒渾等、彼此商酌。
佽助有人。
現聞黃河以南。
運道俱各深通。
而北河運道。
未免淤墊。
目下正屆重運陸續北上。
不可無大員。
往來經理。
若令韓鑅、前往微山湖、北運河一帶查勘。
相機來往妥辦。
較為有益。
着阿桂酌定後。
一面奏聞。
一面即令韓鑅、前往運河辦理。
至阿桂等所奏、落水淹斃弁兵。
殊可憫惜。
業經明降谕旨。
照例賞恤。
其所請交部議處之處。
正可不必。
無論降革處分。
朕不忍以此加于阿桂等。
若不過照例降留。
亦屬無謂。
且此事之屢經反覆。
朕方引以為愧。
現在惟當盡人力以聽天佑。
不可稍涉張皇。
以緻中無把握。
即如前令阿桂督師金川。
其未經蒇事之先。
誰謂功可必成。
而竟得告功振旅。
燕喜凱旋。
惟我君臣一德一心。
勉力慎重。
以期有濟耳。
着将此由六百裡加緊傳谕阿桂等知之。
○又谕曰、李侍堯覆奏、辦理土司控案一摺。
内稱上年十一月内。
接青海副都統留保住咨稱。
拏獲搶竊蒙古馬匹之。
番子一名。
随饬西甯府知府。
會同青海委員。
嚴行審辦。
又十二月内。
複準留保住咨稱。
有賊番将紮薩克旗下章京巴朗所管馬。
搶去一百餘匹。
經巴朗追趕。
被賊射死等因。
随饬西甯鎮道、督拏務獲。
旋據該鎮道禀請派撒拉爾土兵。
并附近番兵。
前往彈壓。
因恐所辦過涉張皇。
祇令購線拏緝。
又去年八月内。
千總賀利琯、越界滋事。
現在另摺具奏等語。
既有此事。
何未早奏。
且所辦殊屬非是。
此等番人雜處邊徼。
最易滋生事端。
遇有搶竊讦訟之案。
必須嚴行查辦。
迅速審斷。
方足以綏靖邊夷。
斷不可存化大為小之見。
今李侍堯所奏、俱系上年案件。
彼時何以不即行具奏。
即西甯鎮道、禀請派兵彈壓一節。
該督亦當籌度機宜。
如其事果須稍示軍威。
正不妨酌派兵丁。
使知震懾。
傥止聽地方官前往督緝。
該番等或将兇犯藏匿。
以緻控案懸宕不結。
轉屬不成事體。
此事惟在該督斟酌事體輕重。
熟籌妥辦。
固不宜稍涉張皇。
亦不得遷就完事。
甘省節年以來。
因勒爾謹在彼。
諸事因循。
皆欲化大為小。
以緻釀小成大。
李侍堯、不可不引以為監。
其現在各案内應行緝拏之犯。
務即督饬委員。
克期務獲。
從嚴辦理。
将此由五百裡傳谕知之。
○禮部題、朝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