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四十七年。
壬寅。
五月。
丁酉朔。
哈薩克汗斡裡素勒坦之弟沙海素勒坦、率來使等九人。
于出入賢良門外瞻觐。
賜冠服銀币有差。
○谕、昨據明亮奏、查烏噜木齊、捏報糧價。
以圖采買冒銷一案。
因派侍郎喀甯阿、馳赴該處。
會同明亮、秉公查辦。
今據喀甯阿奏。
烏噜木齊自三十八年、至四十五年、承辦采買。
各州縣俱不照市價報核。
訊據各員供認。
每石剩銀三四錢。
及五六錢。
統計曆年侵冒銀兩。
自一萬兩至數百兩不等。
并訊出德平、伍彩雯、王喆、何琦、各饋送索諾木策淩銀兩。
自一千兩至數千兩不等。
其張建庵、劉建、于得昇、止認浮銷糧價。
并未饋送。
此外尚有已經離任之木和倫、豐伸、徐維绂、吳元、賀萬壽、黃嶽英、六員。
及提訊未到之瑚圖裡。
一并開單請旨饬辦等語。
此事大奇。
索諾木策淩、在都統任内。
竟敢收受屬員銀兩如此之多。
且縱容屬員于采買時侵冒。
實出情理之外。
現巳差福長安、馳往盛京。
将索諾木策淩、草職拏問。
其将軍員缺。
已降旨令慶桂補授。
所有此案之木和倫、豐伸、徐維绂、吳元、賀萬壽、黃嶽英、德平、伍彩雯、王喆、張建庵、劉建、何琦、于得昇、瑚圖裡等。
着一并革職拏問。
派員解京。
交部治罪。
○又谕曰、吏部議奏、前任山東按察使葉佩荪。
及現任山東按察使梁肯堂。
與國泰、于易簡、同城密迩。
并未将國泰等縱情婪賄情節。
據實參奏。
俱請旨革職交刑部治罪等語。
藩臬與督撫。
最為切近。
遇事禀承商搉。
原不得幹與督撫之權。
然督撫果有乖張任性。
及婪索屬員。
贓迹顯着之事。
平日見聞既确。
自應據實入告。
若竟似此徇隐不言。
亦安用此藩臬為耶。
葉佩荪等、即照部議革職治罪。
亦不為過。
第念葉佩荪、梁肯堂、較之于易簡之卑鄙無恥。
朕當面問伊。
伊尚甘為掩飾欺君者。
尚屬有間。
但伊二人在山東臬司任内。
久暫亦有不同。
茲特加恩免其革職治罪。
仍分别降調。
以示平允。
葉佩荪在任将及二年。
着加恩以知府降補。
梁肯堂僅止數月。
加恩以道員降補。
朕于諸臣黜陟。
一秉大公。
從無屈抑。
該員等經此番加恩甄錄之後。
尤當知感知愧。
勉力報效。
以贖前愆。
将此通谕知之。
○又谕、據李侍堯奏、查明臯蘭等三十四廳州縣、虧短倉庫确數。
共銀八十八萬八千九百九十餘兩。
又虧空倉糧七十四萬一百一十餘石。
及草束四百五萬一千有零。
俱系曆任州縣侵虧。
轉相容隐接收。
各上司因循不辦。
捏結保題。
釀成锢弊。
請自乾隆四十年以前。
溯至乾隆二十年。
曆任州、縣、道、府、藩司、督撫、照伊等任内虧空四十二萬之數。
着落加倍賠補。
如有無力完繳者。
即攤入通案各員名下代賠等語。
倉庫正項銀兩。
乃敢任意侵欺。
即令加倍賠補。
亦所應得。
但念曆年已久。
各州縣輾轉接收。
較之折捐冒赈、昧良舞弊者。
尚屬有間。
其濫行出結保題之各上司。
咎止失察。
着加恩将虧空四十二萬之數。
照依原單。
按其在任久暫。
照股分賠。
毋庸加倍賠補。
至該督所稱、其餘尚有八十二萬餘兩。
未便竟歸無着。
請于現任總督、及司道府廳州縣各員養廉内、攤扣三成。
陸續歸補等語。
甘省積弊相仍。
為從來未有之奇事。
此等劣員。
既經冒赈殃民。
又複侵虧正帑。
實屬罪無可逭。
昨已将闵鹓元等、交軍機大臣、會同英廉等詳加核奏。
降旨分别辦理。
至李侍堯、福崧等辦理此案。
徹底清查。
尚屬實心。
即現在道府及州縣、多系新任。
若令攤扣養廉。
辦公未免竭蹷。
且恐将來轉有藉詞賠累。
複緻虧缺之弊。
并着一體加恩。
免其分賠。
此次寬免之後。
若再有虧短。
一經查出。
斷不為之曲貸也。
該督撫仍當不時查察。
毋得稍有徇隐。
将此通谕知之。
○又谕、湖南巡撫李世傑、現已來京陛見。
其護理巡撫印務之布政使葉佩荪業經降調。
計此時姚成烈、已回湖北巡撫之任。
舒常俟姚成烈到時。
即帶印前往湖南。
兼署巡撫印務。
○又谕、烏噜木齊采買糧價。
各州縣任意侵蝕一案。
今據喀甯阿查明且奏、此案奎林、雖未似索諾木策淩、有勒索屬員禮物之事。
伊在烏噜木齊都統任。
亦幾一年矣。
明亮甫經到任。
即能查明參奏。
伊何竟無見聞。
若論其罪。
應将伊公爵竟行削除。
但念此承恩公爵。
并非奎林本身軍功所得。
乃孝賢皇後之承恩公爵也。
與皇祖妣孝誠仁皇後所封公爵無異。
斷不可削除。
若以襲替公之例而論。
明亮系伊家長房。
應令其承襲。
但伊系伯爵。
此案又系伊查辦者。
自不應令其承襲。
福隆安一支、亦有公爵。
孝賢皇後昆弟内。
惟餘傅玉一人。
又系奎林、明亮、福隆安等長輩。
所有奎林革退之承恩公爵。
着加恩令傅玉承襲。
○谕軍機大臣等、前據阿桂等奏、豫省河工。
另籌由蘭陽三堡。
改築南堤、挑挖引河一摺。
經大學士九卿會議。
朕降旨允行。
所有籌辦一切事宜。
有韓鑅、富勒渾、在彼督率工員。
盡可料理。
此時阿桂、毋庸留駐工次。
着即來京。
俟将來堤工引河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