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所稱國泰待下過于嚴厲。
亦切中國泰之病。
其聲名狼籍。
或屬員中有受屈參處者。
造作浮言以洩私忿。
均未可知。
且朕從不肯以封疆大吏。
憑軍機大臣數人陳奏。
為進退之理。
是以嚴饬國泰。
令其反躬循省。
随時留心改悔。
照舊供職。
庶幾可以仰承恩眷。
設其時于易簡将國泰貪婪款迹。
據實陳奏。
不但國泰營私不法之事。
可以早行敗露。
而于易簡秉公持正。
朕必特加褒獎。
乃竟敢于朕前飾詞容隐。
朋比袒護。
其居心實不可問。
外省藩臬兩司。
俱有奏事之責。
遇有督撫不公不法之事。
原準其飛章上達。
況經朕之觌面詢問乎。
若外省盡如于易簡之欺罔。
則督撫藩臬。
上下聯為一氣。
又将何事不為。
朕于諸臣罪案。
必悉心權度。
不肯稍涉颟顸。
此案于易簡及國泰等應得罪名。
俟大學士九卿核覆具奏時、另降谕旨外。
先将此通谕中外。
并将軍機處所問于易簡之語。
及申饬國泰之廷寄。
俱發鈔、令衆知之。
○庚子。
谕、朕恭閱皇祖實錄、所載掃除吳逆。
平定川陝事迹。
因取張勇、趙良棟、王進寶、三人國史列傳。
詳加披覽。
其功績實有不可沒者。
當吳逆煽亂川陝。
兩省提鎮王輔臣、吳之茂等。
相率從賊。
維時西陲告警。
張勇以雲南提督、調回甘肅、授為靖逆将軍。
勇、躬履行間。
殚心籌畫。
攻取平涼。
底定秦隴。
其間收複洮河諸郡。
及舉發僞劄、執斬來使諸事。
居然有古名将風。
而趙良棟之授為甯夏提督。
即系張勇所薦。
又王進寶、亦曾隸勇麾下。
兩人提兵轉戰。
同心效力。
趙良棟首先建議。
直取成都。
王進寶戡定保甯。
殲擒渠帥。
其削平恢複之勳。
亦不可泯。
厥後張勇封侯。
趙良棟、王進寶、僅得子爵。
蓋緣兩人各懷私忿。
互相攻讦。
較之張勇之勤勞懋着。
始終無過者實遜。
然兩人之功。
究足以掩其過。
今百年論定。
眷念成勞。
趙良棟、王進寶、宜量加追叙。
前于乾隆三十二年特降恩旨、今張勇等子孫世襲罔替。
張勇本侯爵。
其元孫張承勳承襲。
因曠班革去散秩大臣、在三等侍衛上行走。
茲特加恩。
複還散秩大臣。
照舊供職。
至進取雲南恢複成都。
趙良棟之功為最。
原封一等子。
着晉封為一等伯。
王進寶原封三等子。
着晉封為一等子。
仍準世襲罔替。
并交該督撫、查明趙良棟、王進寶、現應襲職子孫。
送部引見。
候朕酌量錄用。
以示優眷。
夫兵可百年不用。
不可一日不備。
國家承平日久。
每溯前勳。
爰思将帥。
如張勇、趙良棟、王進寶諸人。
将材武略。
獨出冠時。
名炳旂常。
賞延苗裔。
凡在戎行者。
尚其益勵赳桓。
以副幹城腹心之寄。
将此通谕中外知之。
○谕曰、甘肅兵丁所領季饷内。
尚有從前出征金川。
置備軍裝、應行坐扣之項。
前經傳谕李侍堯、令其查明據實具奏。
候朕酌量加恩。
茲據李侍堯奏、該省兵丁扣項、共計十案。
内除本省詳準借支。
及川省咨追查扣。
仍應按季扣還歸款外。
其節次制辦衣履、運送軍營一款。
未完銀一萬八千二百六十九兩零。
又川省軍營代制各兵帳房衣履。
其借支俸饷接濟一款。
尚有未完銀、二萬七千八百二十兩零。
又征兵随帶餘丁長支鹽菜銀、一千三百九十八兩零。
系無可着追等語。
該省協調兵丁、所領制備帳房衣履。
及接濟盤費等項銀兩。
本應扣還歸款。
但念兵丁等、按季所領饷項無多。
若再行坐扣。
兵力未免拮據。
着将李侍堯所奏、未經扣還前項銀兩。
俱加恩豁免。
以示朕體恤戎行之至意。
該部即遵谕行。
○又谕、昨因國霖、遣家人往伊兄國泰任所。
将國霖革職。
已交刑部。
今審訊得并無與國泰寄信情弊。
且國泰之犯罪。
原無關于國霖之寄信與否。
着加恩賞給國霖三等侍衛。
在大門上行走贖罪。
○辛醜。
蠲免河南祥符、陳留、杞縣、儀封、荥澤、考城等六縣。
乾隆四十六年水災額賦。
○壬寅。
谕、據富勒渾奏、籌辦南岸添築堤工。
開挖引渠。
計長一百七十餘裡。
現在集夫興工。
先于司庫借墊、給發工價。
俟大工告竣後。
照例核銷等語。
此次築堤改渠。
需費繁多。
前經于部庫解銀三百萬兩。
恐尚不敷應用。
着于戶部庫項内、撥給銀一百萬兩。
内務府撥給銀一百萬兩。
查照向例。
派委妥員迅速解往。
以濟要工。
○癸卯。
谕、朕啟銮後。
吏部滿漢侍郎乏人。
所有滿侍郎阿肅未回京之前。
着諾穆親署理。
漢侍郎董诰未回京之前。
着曹文埴署理。
○又谕、據三法司核奏、河南生員程明諲、為鄭友清妄作壽文。
内有紹芳聲于湖北。
創大業于河南。
語言悖逆。
照大逆律淩遲處死等因一摺。
所拟未為允協。
程明諲妄作壽文。
及圈點成語之處。
不過文理不通。
濫用惡套。
與公然造作悖逆語言者有間。
鄭友清疑有違礙。
用紙貼出。
并未徑行告讦。
乃程明諲心生忿怨。
率領生徒胡高同等、辄肆拳毆。
并寫斥罵語言。
黏貼街市洩忿。
此等黨同惡習。
實啟師生門戶之漸。
于世道人心。
甚有關系。
程明諲之罪。
實在于此。
該犯毋庸照大逆淩遲處死律定拟。
改為應斬立決。
所有緣坐各犯。
俱着寬免。
毋庸查辦。
其徒胡高同、楊殿材、王國華、李夢蓉等。
逞強肆毆。
為師洩忿。
均非安分之徒。
即着照部議完結。
以示懲儆。
朕辦理庶獄。
一秉大公。
所犯情罪。
悉視其人之自取。
似此門戶之見。
尤宜整饬。
以靖士風。
将此通谕知之。
○定哈拉巴爾噶遜新建城名曰嘉德、城門東曰寅輝、西曰仰極、南曰成順、北曰遵道。
○甲辰。
上詣大高殿行禮。
○還宮。
○谕曰、鄭大進奏、據馮埏姊夫。
并族人。
首報馮埏契買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