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四十七年。
壬寅。
秋。
七月。
丙申朔。
享太廟。
遣諴親王弘暢恭代行禮。
○谕軍機大臣等、據李奉翰等奏、直隸山東江南各省附近豫工各屬。
代雇民夫。
派員帶領來工。
指與工段。
即令該省委員駐工、督率人夫興挑等因一摺。
此項協濟人夫。
直隸山東等省。
其佥派押解。
小民不盡踴躍樂從。
朕從前早經見及。
屢次傳谕甚明。
而此次李奉翰、韓鑅等摺内。
但知借資鄰省。
并未通盤籌畫。
以朕觀之。
其中實有礙難辦理情形。
以緻哓哓不已。
轉若有互相推诿之意。
已于摺内詳晰批示矣。
李奉翰等、應遵照節次谕旨。
務盡本省人夫召募雇用。
蓋開挑引河。
原因堵築漫口。
為民田廬舍奠安之計。
乃驅率隔省不樂從之夫。
押解赴工。
是欲利民而轉以病民。
甚非朕轸恤窮黎、廑念要工之意。
即如直隸民夫、修墊道路。
最為熟習。
然設令畿輔民人。
修理他省道路。
即有遷地弗能為良之勢。
且不特此也。
古者八家同井。
同養公田。
此亦宜于古而不宜于今。
若用此法。
必緻八家各顧其私。
互相觀望。
公田竟至荒蕪不治。
李奉翰等、何未念及此乎。
再代雇之夫。
無論裹糧遠出。
不願前往者居多。
即所奏直省派委官員。
令押帶民夫赴工。
分段承辦。
一切呼應不靈。
動多掣肘。
隔省差員。
豈能如本省屬員之畏上司。
即李奉翰、韓鑅等、管理直省委員。
亦不能如本省屬員、如臂指之相使也。
看來李奉翰、韓鑅、富勒渾等、于此事工大任重。
竟至畏難茫無主見矣。
且河南之工。
富勒渾自當身任其事。
今貧民無地可耕者甚多。
豈一省之中。
不能得十數萬夫。
而必借資鄰省乎。
昨令阿桂起程赴工。
或順道由山東運河一帶、查勘河湖形勢。
本日據韓鑅等奏到、纖道及糧艘北上情形。
俱屬安穩。
看此光景。
阿桂不必由東省查勘。
應即由京徑赴豫工、督辦一切。
日内即酌定出京日期。
一面起程。
一面具奏。
至直省現在雇備夫五千名。
着傳谕鄭大進、如此項人夫尚未起身。
即可停止。
如已起身前往。
恐前派之員、不足以資彈壓。
即派清河道永保、并帶同幹練丞倅等官。
管領夫役、前往幫辦一切。
或尚得力。
總之引河工程。
其刨挖溝槽、及堤工基址。
大局已定。
即眼前人夫、不能十分齊集。
就本處雇覓。
盡屬從容。
亦毋庸藉資鄰省。
況前已降旨、将開放之期。
寬限至霜降節邊。
現在伏汛已過。
秋汛将臨。
設霜降時候。
所有開挑工程。
尚不能一律完竣。
即緩至冬間。
甚或遲至明春桃汛以前開放。
一舉集事。
亦無不可。
此等機宜。
阿桂到彼。
會同李奉翰等、悉心籌酌。
妥為辦理。
朕可稍纾廑念。
所有李奉翰等原摺。
并糧船催過濟甯一摺。
俱着鈔寄阿桂閱看。
并将此由六百裡一并谕令鄭大進、薩載、李奉翰、韓鑅、富勒渾、明興、知之。
○禮部議覆、河南學政邵洪奏稱、歲試四五等生員。
鄉試應入場對讀。
其中如實系老病。
及武生全無文理者。
不便聽其濫充。
請照例罰贖。
四等罰銀三兩。
五等罰銀六兩。
解交藩司。
雇充對讀。
并請于臨場考選謄錄字畫時。
兼取略曉文義者。
分别記名。
以備雇充對讀。
應如所奏。
再查各省辦送對讀。
向不咨部。
難以稽核。
請通行各省學政。
于每屆鄉試時。
将四五等生員。
實入場對讀若幹名。
并解繳罰贖銀若幹名。
分别造冊報部。
從之。
○旌表守正被戕湖北鄖縣民藍士芳妻胡氏。
○丁酉。
谕軍機大臣等、據薩載奏、開放顧家莊引渠。
分洩運中河水、暢達入黃情形一摺。
内稱測量顧家莊地勢。
河水高于引渠五尺。
即将該引河于六月十八日開放。
原挖口門十丈。
開放後、複刷寬十餘丈。
口門水深一丈三尺餘寸。
分洩入黃。
約有三四分。
不特上遊來水易消。
而下遊運中河。
數日之内。
消水三尺餘寸。
溜勢平緩。
江廣糧船渡黃入口。
挽運甚易。
該處引河分洩得力。
已着成效。
苐口門過寬。
日久恐緻掣動全河。
今将兩壩頭用料裹護、相機進占等語。
看來該處引渠。
分洩上遊漫口之水。
甚為得力。
其口門雖逐漸刷寬。
即使掣動全河之勢。
由此歸入舊黃河。
直注入海。
亦無不可。
如此則蘭陽現開之引河。
盡可從容籌辦。
毋庸再派鄰省人夫。
緻滋紛擾。
若如薩載所奏、将壩頭裹護進占。
收窄口門。
轉恐分洩不能通暢。
有礙去路。
着傳谕阿桂、令其通盤酌量情形。
一面據實具奏。
一面知照辦理。
再本日毓奇奏到迎催浙江幫船。
于六月十五日。
全數巳過濟甯。
其八牐以至濟甯纖道橋梁。
間有沖蟄之處。
饬令承修各員。
随時搶護修補。
重運北上。
俱屬穩速等語。
東省糧艘經由。
一切籌備橋梁纖道。
均屬妥協。
現在運中河之水。
日漸消落。
挽運尤易為力。
将來重運全數扺通。
尚能副常年限期。
所有毓奇、及該道沈啟震、及東省承辦各員。
料理尚屬妥速。
并着阿桂查明在事實系出力人員、應行議叙者。
即奏請議叙。
至豫省挑挖引河工程。
昨又寬予期限。
直至冬春之間竣事。
甚屬從容。
今閱本日薩載所奏情節。
是豫省雇募人夫。
自足敷用。
竟可不必複借資鄰省。
着傳谕鄭大進、所有從前雇備協濟人夫五千名。
即行停止。
毋庸前往。
薩載、毓奇等原摺。
俱着鈔寄阿桂閱看。
将此由六百裡一并谕令鄭大進、薩載、李奉翰等知之。
○又谕、據畢沅奏、接據朱椿咨會、查繳回民海富潤、經本書籍。
并未轉行查辦。
恭候谕旨遵行一摺。
所奏未免過遲。
陝甘回民甚多。
其安分守法者。
傳習經卷書籍。
由來已久。
斷無查辦之理。
畢沅既見及此。
即應據實陳奏。
方不愧封疆大臣實心任事之道。
乃直待朕降旨、始行遵辦。
豈有伊所見及之事。
朕轉不能洞悉其應辦與否乎。
畢沅此奏。
明系有心觀望。
以文飾其具奏遲延之故。
其藉詞取巧。
實為朕所鄙笑。
将此谕令知之。
○吏部奏、捐複人員。
有彙奏詣旨、及州縣以上帶領引見之例。
惟繳銀上庫。
向無定限。
請嗣後凡奉旨準捐人員。
吏部知照戶部。
查明該員原任、有無未完官項。
統以奉旨之日始。
限三月内、将捐項上庫。
俟上庫知照到日。
州縣以上、再行帶領引見。
佐雜等官、注冊铨補。
如逾限者。
扣除不準捐複。
報聞。
○戊戌。
谕、前據明亮等參奏迪化州知州德平等。
自乾隆三十九年以後。
俱有采買糧石、侵蝕銀兩之事。
當經降旨派令刑部侍郎喀甯阿、前往烏噜木齊、會同明亮查辦。
據喀甯阿等查明德平、瑚圖裡等各犯。
經手采買、侵吞銀兩屬實。
并索諾木策淩、曆年在都統任内。
俱有收受德平等銀兩禮物之事。
當即降旨将案内各犯革職查抄。
并派侍郎福長安、馳往盛京。
将索諾木策淩、拏解行在審訊。
喀甯阿亦将各犯解到。
當交軍機大臣、會同行在刑部審拟。
複命行在大學士九卿等、會審定拟具奏。
茲據大學士九卿等審訊德平、瑚圖裡等、侵吞銀數。
自數萬兩至數百兩不等。
其索諾木策淩收受饋送銀兩。
始猶畏罪狡賴。
及再四嚴鞫。
自行供認。
将瑚圖裡等、分别斬絞立決監候等因。
請旨定奪。
上年甘省冒赈一案。
辦理甫畢今複查出烏噜木齊侵蝕采買糧價之事。
本應從重究辦。
因去歲甘省冒赈案犯較多。
加恩将二萬兩以上者斬決。
一萬兩以上者監候。
入于情實。
一千兩以上者、臨時分别請旨。
所以區分情罪。
法至寬也。
今此案亦因冒赈案内查出。
事同一例。
所有瑚圖裡一犯。
在宜禾縣任内、侵蝕銀三萬三千餘兩。
又複查出虧空庫項數萬餘兩。
實屬法無可貸。
瑚圖裡、着即處斬。
其子、亦照上年甘省侵冒案内、數在四萬兩以上各犯之例。
俱發往伊犁充當苦差。
其年未及歲者。
交刑部監禁。
俟及歲時、再行發遣。
邬玉麟、系緣事發遣新疆人犯。
在都統衙門夤緣辦事如幕賓。
膽敢向各州縣交結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