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兩。
江甯為省會之地。
士商從蘇杭來者。
水路、必經長江黃天蕩之險。
陸路、從鎮江至龍潭、再由龍潭至省。
計程一百六十餘裡。
腳力匪易。
勘得金山對岸之錢家港。
由師古灘至龍潭、栖霞。
沿江一帶。
本有間段河形。
其無河形處、不過二十餘裡。
應将此一路、挑成河道。
可以直達龍潭。
并可由龍潭直到栖霞之四闆橋。
從此登陸至省。
祇三十餘裡。
約需銀八萬七千餘兩。
又爪洲跨城河道。
上通運河由閘。
下達大江。
年久未免淤墊。
若酌量展寬挑深。
則從金山對渡、入瓜洲城河。
較為直捷。
約需銀一萬數千餘兩。
如此則金壇之漕糧。
剝運既易。
自鎮江至江甯。
一水可通。
由金山入運河。
渡江僅止三裡。
商民稱便。
得旨嘉獎。
○予故多羅貝勒永福祭葬如例。
○旌表守正捐軀湖北恩施縣民梁萬代妻帥氏。
○是日、駐跸南石槽行宮。
○丙辰。
上回銮。
○詣安佑宮行禮。
○幸圓明園。
○谕、前因浙省查抄王亶望赀财一案。
疑有抽換情弊。
朕意本不欲辦。
而不可不明此疑。
因傳谕盛住、留心察訪。
嗣據盛住查有端緒。
則又不可置之不辦。
是以派阿桂等、前往浙江查訊。
并令陳輝祖、盛住、先行查明據實覆奏。
茲據陳輝祖奏、以銀易金一款。
查抄時。
據調任布政使國棟、面禀商換。
并言及金色低潮。
恐解京轉難适用。
不如易換銀兩。
較為實濟。
遂爾允行等語。
所奏全不成話。
陳輝祖不過因事已敗露。
無可解免。
欲藉此搪塞耳。
如果陳輝祖欲易銀為塘工之用。
即使豫行奏明。
其事已屬矯強。
況當日并未具奏。
竟與國棟商同舞弊。
是此項金兩。
全系陳輝祖、國棟、二人。
抽換抵兌。
分肥入己。
自屬顯然。
此事大奇。
為從來所未有。
國棟。
着革職拏問。
交阿桂等歸案審辦。
至朕辦理庶務。
推誠布公。
斷不忍以此疑及大臣。
是以于盛住奏到時。
仍降旨令陳輝祖、會同審辦。
不謂竟系伊與國棟、起意營私。
陳輝祖、系協辦大學士陳大受之予。
父子皆任總督。
世受國恩。
最為深重。
何至喪良無恥。
至于此極。
是王亶望所為、系明火執仗。
而陳輝祖竟同穿窬行徑矣。
況王亶望之物。
稍有人心者。
方當避之若□□免。
而可複染指乎。
朕于此事不勝慚懑。
且大臣中有此敗類。
于顔面攸關。
内外大臣。
亦必同深愧忿也。
即如陳輝祖所稱、金色低潮。
恐解京轉難适用。
即應将所有金兩。
盡行易換。
何以解交内務府冊内。
又列入金葉九兩三錢。
明系借此為掩飾彌縫之地。
又如所稱點照價易換銀七萬餘兩。
而前阿桂詢問王站柱供内、又稱有王亶望銀二三萬兩。
則是此易金之銀。
已有王亶望銀少半在内。
陳輝祖又将何辭抵飾乎。
況陳輝祖欲留此為塘工之用。
如果辦理塘工。
銀有不敷。
即當奏明請項。
若私欲為此變易。
已屬非是。
乃前據陳輝祖奏稱、塘工各項。
除用去外。
尚多餘銀三十九萬九千餘兩。
是塘工費用。
已屬寬餘。
陳輝祖早知有盈無绌。
又何必藉此易金之銀。
豈非豫為侵蝕地步耶。
且王亶望赀财器物甚多。
何不盡以塘工為名。
一并易換乎。
此次陳輝祖褶内、止言及易金一款。
而于玉山等件、作何隐匿之處。
竟無一字提及。
是其欺罔朦混。
更無疑義。
又本日陳輝祖奏到各摺。
止列盛住銜名。
而盛住并未涉一語。
是盛住明知總督舞弊。
現有欽差查辦。
無難得實。
而又因陳輝祖現系總督。
身為屬員。
未便當面駁诘。
是以姑隐不言。
試問陳輝祖、又将何顔以對盛住耶。
此事若未将國棟調任、補用盛住。
則陳輝祖、國棟、扶同欺蔽。
尚不至即行敗露。
然伊等昧良欺罔。
為天理所不容。
其敗露亦不過遲速之間耳。
思之實屬可畏。
總之此事、陳輝祖即身有百口。
亦斷無能置喙矣。
所有陳輝祖覆奏各摺。
并陳淮奏到之摺。
俱着發鈔。
并将此通谕中外知之。
○緩徵山東鄒縣滕縣。
峄縣、菏澤、單縣、城武、定陶、濟甯、金鄉、魚台、钜野、嘉祥、曹縣、并濟甯、臨清等、十五州縣衛。
本年水災額賦。
并赈貸饑民。
○丁巳。
谕、據衍聖公孔昭煥奏稱、自本年六月以來。
患病沉重。
難以承祀等語。
孔昭煥、着準其解職調理。
伊長子孔憲培、前經賞給二品頂帶。
今已成立。
即着承襲衍聖公。
以奉祀事。
該部知道。
○又谕、刑部進呈山東省秋審黃冊。
從緩決改入情實者。
二十一起。
所改均屬允當。
如紮死程和尚之呂明月拟絞一案。
呂明月因向程克敬豫支應交地畝錢糧不允。
緻相扭結。
該犯拔刀紮傷程克敬偏左。
複将程克敬之母李氏、撞倒磕傷左眉。
又因程克敬之子程和尚、抱腿不放。
用刀紮傷其左乳斃命。
理曲逞兇。
刃斃徒手。
且以一人而緻一死二傷。
情殊兇惡。
該撫乃轉稱三人圖毆。
一人危急圖脫。
殺出無心。
拟絞緩決。
似此疎縱。
何以昭明允而警兇橫。
前因四川秋審從緩決改入情實者十四起。
即将該督福康安、交部議處。
福康安向在禦前行走。
因軍營出力、用為将軍。
即在總督任内、亦系辦理銅鹽啯匪認真。
其于刑名。
原非素習。
若明興曆任同知府道多年、升授撫藩。
案件自應熟練。
乃所辦如此率忽。
非尋常失出者可比。
該撫明興、着嚴行申饬。
仍與承辦之按察使、一并交部嚴加議處。
○又谕、前因浙省查抄王亶望任所赀财一事。
呈覽物件。
大率不堪入目。
适布政使李封、按察使陳淮、王杲、俱至熱河陛見。
朕面詢以該省辦理此事。
有無情弊。
俱各隐匿不言。
嗣令盛住查出浙省存留底冊。
開載金兩玉器。
與進呈冊内不符。
顯有抽換抵兌諸弊。
已着阿桂、福長安、馳往浙江、徹底根究審辦。
并傳谕李封、陳淮、王杲、三人。
以此事業經敗露。
令其将如何串通舞弊各情節。
據實自行陳奏。
昨據陳淮覆奏知情。
其摺已經發鈔。
本日又據李封覆奏、陳輝祖接見司道時。
言及查抄王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