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曾廷橒、咨送吏部查議。
殊屬非是。
此案既經該堂官、專派雲南司承辦。
則該司司員、必有滿漢郎中員外主事。
豈止塞騰額、曾廷橒、二人。
即雲定案時主稿、系塞騰額等二員。
而随同畫押呈堂者。
必不止此二人。
該部咨送職名時。
自應将畫稿司員、一并聲明開送。
吏部分别照例議處。
乃該堂官僅将塞騰額等二員職名移送。
而其餘畫稿司員。
俱置不問。
此不過欲随同畫稿之司員、幸免處分。
殊非事理之正。
向來刑部議駁外省案件。
經督撫遵駁改正者。
将首先立議之司員、送部議叙。
而各該部遇有應行議處案件。
亦僅咨送滿漢司員各一人。
積習相沿。
官官相護。
試思事君敬事後食。
豈有同在一司辦事。
既經參處。
止開送一二人之理。
即如滿漢堂官有應交議之件。
亦止将首先畫題之人送部查議。
有是理乎。
且将來承辦事件。
各司員恃有卸責歸過之人。
不肯一體留心辦公。
亦非所以勵職守而昭懲儆。
嗣後各衙門有承辦錯誤應送該司員等職名時。
将該司主稿、及随同畫稿司員、一并聲明咨送。
分别議處。
其有應行議叙之處。
亦将合司開送。
庶于勸懲之道。
方為平允。
所有此案議處一本。
即照此例辦理。
仍着刑部堂官明白回奏。
○谕軍機大臣等、據李侍堯奏、酌籌甘省各營、歸還公費虧缺銀兩等因一摺、已交軍機大臣議奏矣。
至摺片内稱、将現存駝隻節省銀兩。
先行歸補豫借公費、及盡數歸還急制軍裝借項。
尚有未完銀六萬四千四百四十餘兩。
請照阿桂等原議。
将新兵馬匹、緩立一年。
将節省草乾銀兩、盡數撥抵急制軍裝借項。
自應如此籌辦。
又據奏稱。
尚有公費不敷銀、六萬四千四百一十九兩。
别無可以撥補之款。
請令各該營于每年公費内、逐漸彌補等語。
此項公費不敷銀兩。
何不将新兵馬匹、再行緩立一年。
其節省草乾銀兩。
即可撥補公費不敷之項。
自更易于歸款。
除交軍機大臣、遵照妥議外。
将此先行谕。
令李侍堯知之。
○又谕、據阿桂奏、東省宣洩積水機宜。
留心采訪。
運河迤西蔺家山而外。
惟伊家河可以分洩。
輿論皆以為應挑。
但該河自二十二年辦理後。
曆時既久。
且從前開挑時。
緣山根砂礓、未能如式。
此時必須大加挑深。
方足資其利益。
現在雖有何裕城在東省勘辦一切。
但伊甫任總河。
恐未能熟谙。
因思袁守侗、辦事結實。
請令其先行會勘。
俟阿桂到東、再與覆勘等語。
所奏是。
勘辦河工。
多一人心思智慮。
更為周密。
自于公事有裨。
着傳谕袁守侗、即由原籍前往該處。
會同何裕城等、詳細履勘。
将應挑段落。
約估土方。
先行酌議章程。
俟阿桂于浙省審辦事竣回東時。
再行會同覆勘、籌定興工。
交與總河、巡撫等辦理。
袁守侗、守制将屆一年。
以原任總督。
近在本省、會同查勘河工要務。
并非奪情、令其經手任事可比。
将此由四百裡傳谕袁守侗、并谕阿桂、何裕城等知之。
○蠲免奉天承德、海城、蓋平、廣甯等四縣。
并岫岩通判。
乾隆四十六年分水災應徵地丁錢糧。
○是日起。
上以孟冬享太廟齋戒三日。
○壬戌。
谕軍機大臣等、朕昨欲将林俊補授查禮之缺。
福隆安奏稱、林俊系伊家奴林國泰之子。
從前因林國泰出力。
将伊一族放出。
其子林俊、遂得自雜職洊升道員等語。
福康安昨來陛見。
惟保舉林俊結實可用。
而此故并未奏及。
伊豈不知耶。
或伊從前年幼。
謂之不知猶可。
今任四川總督。
林俊乃其屬員。
谒見時自必感念舊恩。
叙及前事。
使林俊不言及。
則為昧良。
林俊既必言及。
福康安何得诿為不知。
本應交部嚴議。
姑念伊兄福隆安據實具奏、從寬免究。
福康安、着嚴行申饬。
嗣後益當感激朕恩。
凡事實心辦理。
若再有諱飾。
朕必将伊治罪。
○陝甘總督李侍堯奏、西安提标、新移駐固原。
所有舊制提标中軍參将衙署。
可撥給新設軍标副将居住。
其新設副将中軍都司。
以裁缺守備衙署撥給。
至提督衙署。
存留交地方官照料。
報聞。
○原任閩浙總督署浙江巡撫陳輝祖疏報、乾隆四十六年分、嵊縣、蘭溪、金華、分水等四縣。
改墾田一頃七十五畝有奇。
景甯、常山、開化等三縣。
開墾田地塘九頃五畝有奇。
○予福建南澳鎮标左營出洋遭風淹斃兵謝有章等賞恤如例。
○癸亥。
孝敬憲皇後忌辰。
遣官祭泰陵。
○谕、此次承辦玉冊玉寶之大臣官員。
着加恩查明交部議叙。
○是月。
調任盛京将軍慶桂覆奏、定例龍毯曆二十五年更換。
今昭陵隆恩殿龍毯。
系乾隆二十二年鋪設。
至四十三年。
質已漸朽、而絨毳尚存。
今又四年。
絨毳盡脫。
因請更換。
再更換後。
舊龍毯、例應于歲暮、會同盛京工部焚化。
報聞。
○漕運總督鄂寶覆奏、奉旨令将江西回空漕船。
不必拘例按府分兌。
俾早回水次者。
即先受兌開行。
臣現嚴饬沿途運委各官、星速催趱。
及早歸次。
得旨。
事事皆代汝辦。
汝實可謂稱職矣。
○巡視濟甯漕務内閣學士毓奇覆奏、贛州等幫漕船沉溺。
河臣何裕城、在豫省工次。
聞報、即行奏聞。
至臣等俱在東省。
必須派員詳查漂沒船隻人口米石确數。
始能具奏。
是以時日遲緩。
得旨、此過不在汝。
鄂寶應于聞信時。
一面奏聞。
一面詳察。
是其糊塗處。
○陝西巡撫畢沅奏、延榆綏三屬。
七月中被旱。
八月中被霜。
秋成難免歉薄。
現饬該道府查勘妥辦。
得旨、覽奏俱悉。
如有成災。
毋得諱飾。
○廣東巡撫尚安奏、鳥槍例應查禁。
惟合浦縣所屬之歸德圖。
設有狼兵分守隘口。
連山縣所屬猺人。
素以射獵為生。
所用鳥槍。
請免查繳。
報聞。
○廣西巡撫朱椿奏、民間鳥槍。
應照例分别查禁。
惟粵西各屬境内。
猺獞人等、類多山居。
時有虎狼出沒。
必需鳥槍防禦。
應請毋庸收繳。
報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