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究訊。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
谕令阿桂等知之。
○兵部奏、定例營守備選用班次。
雙月十二班。
單月七班。
缺出輪流選補。
查雙月内設有勞班。
例應以營守備用之效力期滿差官選用。
此項人員。
自期滿歸班後。
約計選期。
七八九年不等。
現在候選者約三十餘員。
守候需時。
未免壅滞。
查雙單月内。
俱設有分發。
系用年滿千總。
發回本省題補。
此項人員。
每遇到班時。
久經無人應選。
請将營用期滿差官。
仿照武進士借補功班、及候推千總、抵補升班劄班捐班之例。
于單月内分發輪用。
無人時。
抵補一班。
俾得及時效用。
從之。
○己亥。
谕軍機大臣等、據李世傑奏、前往商邱縣查封陳淮家産一摺。
已于摺内批示矣。
陳淮于陳輝祖偷換王亶望金兩一事。
知情徇隐。
罪有應得。
其家産自應查封。
但該撫止須遴委司道大員前往。
饬令據實查辦。
勿緻稍有隐匿寄頓。
不值親去查封。
乃李世傑奏稱、星夜行走。
迹近張皇。
殊屬失體。
伊既前去。
現在查辦完竣。
應速即回省。
着傳谕李世傑。
此後遇事當存大體。
毋涉輕率。
○又谕、據姚成烈覆奏、嚴緝傷差奪犯之要犯胡成性一摺。
止将接奉谕旨。
空文敷衍。
而于如何饬屬設法躧緝。
及現在曾否就獲之處。
并未據實具奏。
似于此等緝拏要犯之案。
可以一奏了事者。
殊屬非是。
着傳谕姚成烈、将胡成性一犯。
是否就獲。
并現在如何饬緝辦理之處。
據實速奏。
至外省于接奉緝拏匪犯之旨。
往往視為具文。
僅以一奏塞責。
而于脫逃之犯。
并不實力擒拏。
克期弋獲。
殊非肅法懲兇之意。
并着傳谕各督撫、嗣後遇有緝犯之案。
務須嚴饬各屬。
勒限擒捕。
毋得視為海捕通緝具文。
緻要犯久稽顯戮。
○旌表守正被戕甘肅蘭州民賀洪道養媳方氏。
○庚子。
命皇子、及軍機大臣、訂正通鑒綱目續編。
谕、朕披閱禦批通鑒綱目續編。
内周禮發明。
張時泰廣義。
于遼金元事。
多有議論偏謬。
及肆行诋毀者。
通鑒一書。
關系前代治亂興衰之迹。
至綱目祖述麟經。
筆削惟嚴。
為萬世公道所在。
不可稍涉偏私。
試問孔子春秋内。
有一語如發明廣義之肆口嫚罵所雲乎。
向命儒臣編纂通鑒輯覽。
其中書法體例。
有關大一統之義者。
均經朕親加訂正。
頒示天下。
如内中國而外夷狄此作史之常例。
顧以中國之人。
載中國之事。
若司馬光、朱子、義例森嚴。
亦不過欲辨明正統。
未有肆行嫚罵者。
朕于通鑒輯覽内。
存弘光年号。
且将唐王、桂王、事迹。
附錄于後。
又谕存楊維桢正統辨。
使天下後世。
曉然于春秋之義。
實為大公至正。
無一毫偏倚之見。
至于東夷西戎。
南蠻北狄。
因地而名。
與江南河北。
山左關右何異。
孟子雲。
舜為東夷之人。
文王為西夷之人。
此無可諱。
亦不必諱。
但以中外過為軒轾。
逞其一偏之見。
妄肆譏讪。
毋論桀犬之吠。
固屬無當。
即區别統系。
昭示來許。
亦并不在乎此也。
況前史載南北朝相稱。
互行诋毀。
此皆當日各為其主。
或故為此讪笑之詞。
至史筆系千秋論定。
豈可騁私臆而廢正道乎。
夫曆代興亡。
前鑒不遠。
人主之道。
惟在敬天勤民。
兢兢業業。
以綿億萬載之丕基。
所謂天難谌。
命靡常。
常厥德。
保厥位。
誠不在乎區區口舌之争。
若主中國而不能守。
如宋徽欽之稱臣稱、侄于金。
以緻陵夷南渡。
不久宗社為墟。
即使史官記載。
曲為掩飾。
亦何補耶。
所有通鑒綱目續編一書。
其遼金元三朝人名地名。
本應按照新定正史。
一體更正。
至發明廣義内。
三朝時事。
不可更易外。
其議論诋毀之處。
着交諸皇子、及軍機大臣、量為删潤。
以符孔子春秋體例。
仍令粘簽進呈。
候朕閱定。
并将此谕。
冠之編首。
交武英殿、照改本更正後。
發交直省督撫各一部。
令各照本抽改。
将此通谕中外知之。
○命館臣于通鑒輯覽入吳三桂擒桂王由榔事。
谕、通鑒輯覽附錄之載唐王桂王。
所以匹于宋之帝昺帝昰。
以示萬世之實錄也。
館臣以吳三桂為叛臣。
不書其擒桂王由榔事。
而以屬之愛星阿。
夫愛星阿、固為定西将軍領兵。
而三桂彼時。
實為平西大将軍。
且必應殄滅由榔。
三患二難之議。
發自三桂。
即後之進兵。
檄緬甸敺李定國、降白文選。
皆出自三桂之籌畫。
其功固不可泯也。
然其諸籌。
豈實為我國家哉。
彼時伊已具欲據滇黔而有之之心。
由榔定國文選而在。
伊豈能據之哉。
蓋自古權奸。
無時無之。
亦無地無之。
三桂之必欲滅由榔。
實猶近日之阿睦爾撒納之必欲滅達瓦齊。
達瓦齊而在。
阿睦爾撒納必不能據準噶爾。
則彼之為我宣力。
皆所以自為也。
今昔相形。
三桂之奸計畢露。
又何不可功則功之、而罪則罪之乎。
其依國史三桂傳。
盡載其入緬事莫删。
昔許子将之相曹操。
兩言撮其要。
而操亦喜。
适所舉二人。
頗甚類之。
亦在用之而已矣。
又在先覺之。
俾毋出我範圍而已矣。
○旌表守正被戕四川灌縣民楊先開妻劉氏。
○辛醜。
谕軍機大臣等。
從前禦批通鑒綱目全書。
系原任吏部尚書宋荦、奉敕校刊進呈。
是書續編發明廣義内。
于遼金元三朝時事。
有議論偏謬之處。
且三朝人名地名。
亦應按新定正史。
一體更正。
現已明降谕旨。
令諸皇子、及軍機大臣、量為删潤。
以符孔子春秋體例。
候朕閱定後。
即照改本更正。
但現在武英殿。
并未存有是書闆片。
是否系宋荦當日刊刻。
其闆片仍存伊家。
即檢齊解交武英殿。
仍嚴饬胥役人等。
毋得藉端滋擾。
○江南河道總督李奉翰等奏、豫省開挖引河。
共分二百五十餘段。
先經臣等、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