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
得旨、曹仁虎、德昌、翁方綱。
季學錦、俱準其一等。
覺羅麟喜、李殿圖、施學濂、楊壽楠、馮堉、馬和龍、和齡、塔克圖、興智、王廷瑛、達沖阿、富爾德赫、豐延泰、盛露、英保、文溥、富盛、李炤、讷清額、張霁、索興阿、戈源、德賓、伯岱、隆安、興昌、伊靖阿、嵩山、兆英、鄂祺、王讱、福順、祝德麟、鄭際唐、百齡、裴謙、王增、汪如藻、戴衢亨、善寶、庫蒙額、覺羅經德、九德、赫倫泰、牛稔文、福均、倭什洪額、覺羅鳳泰、多永武、德齡、噶勒炳阿、永良、昆成、覺羅和泰、長昇、崇文、金棨、書芳阿、文通、文會、果興阿、同安、德慶、陳聖瑞、德楞額、瑭五珠、周炎、楊桑阿、田起莘、伊克坦布、明泰、何廷瓒、金廣義、德齡阿、覺羅海昌、存格、白貴、玉成、成甯、泰費音、常明、覺羅鶴齡、■光、傅昇、巴尼泰、科布通武、高璐、趙元搢、嵩齡、懋圖、俱準其一等、加一級。
并谕、此次京察一等圈出人員。
着交各該堂官、将各該員是否堪勝外任之處。
會同出具考語具奏。
○蠲免江蘇銅山、豐縣、沛縣、邳州、宿遷、睢甯、山陽、阜甯、清河、桃源、安東、鹽城、海州、沭陽、高郵、泰州、東台、興化、寶應等、十九州縣。
并淮安、大河、徐州等、三衛。
乾隆四十七年分、水旱災丁屯租賦有差。
○旌表守正被戕直隸平泉州民傅守榮妻張氏。
○乙卯。
上詣恩慕寺行禮。
○谕曰、刑部題、廣東省譚亞仲等、挾讐殺死梁倫泰一家五命。
将先經自盡之兇犯譚亞仲、照例锉屍枭示一本。
已依議行矣。
此案譚亞仲、因梁倫泰、向伊索欠。
輙敢挾讐起意。
邀同譚亞娣、譚二弟、譚亞平、殺死梁倫泰一家五命。
并殺死同行之梁士?。
兇暴殘忍已極。
乃首惡譚亞仲、既畏罪自缢。
為從之譚亞娣、譚二弟、又于被拏時各自戳傷。
先後斃命。
俱已幸逃顯戮。
雖将譚亞仲锉屍枭示。
尚不足以懲兇暴而伸國法。
此案内尚有逸犯譚亞平一犯。
緝獲後必當按律斬決。
以正刑誅。
着傳谕巴延三、尚安、嚴饬所屬文武員弁。
勒限躧緝。
并着傳谕與廣東接壤之廣西、福建、江西、各督撫。
一體饬緝務獲。
勿緻該犯遠揚漏網。
仍将曾否緝獲之處。
迅速覆奏。
将此由四百裡各傳谕知之。
○又谕、前因披閱禦批通鑒綱目續編内、發明廣義各條。
于遼金元三朝時事。
多有議論偏缪。
及肆行诋毀之處。
特交諸皇子、及軍機大臣、量為删潤改補。
粘簽呈覽。
并遇便發交直省督撫各一部。
令其照本抽改。
現在将次辦竣。
陸續頒發。
各該督撫等、務須實力妥辦。
總在不動聲色。
使外間流傳之本。
一體更正。
不緻遺漏。
亦不得滋擾。
至各該省自接奉頒發原書後。
遵照抽改共若幹部。
仍着各該督撫、于年前彙奏一次。
以憑查核。
将此遇便各傳谕知之。
○禮部議覆、禦史覺羅拴住奏稱、外省主考。
派出之日。
賓客照舊往來。
恐有交通情弊。
請嗣後照順天例、欽命題目。
封交考官。
限五日内起程。
即于起程日、赴軍機處請領。
伏思曆科以來。
從無洩漏試題之事。
且各省每次封發。
并有同日應發數省。
事涉紛繁。
況道途跋涉。
設有密封破損可疑。
彼時如何辦理。
再前經奏準。
分别遠近。
酌定十日、七日、五日之限。
亦未便概令一例。
所奏毋庸議。
惟是起程之前。
或有該省官員士子相見。
誠恐易啟弊端。
應請嗣後責令巡城滿漢禦史嚴查。
違者參奏。
從之。
○兵部奏、武進士、向由臣部奏請欽派揀選。
一二等以營守備用。
三等以衛守備用。
嗣因衛守備人多缺少。
奏準每屆十年。
将以衛用之武進士揀選。
拔置營用。
自乾隆三十七年、遵旨于紫光閣試定等第。
停止揀選之例。
臣等查營守備、歸部選者二百餘缺。
每科以營用者十餘人。
一二年内。
俱已選用。
衛守備、歸部者止十餘缺。
而以衛用之武進士、與各班輪用。
數年始選一人。
應請仍照前例。
奏派揀選。
其拔用營缺者。
引見注冊。
其年邁技庸者。
即将衛缺選用之處注銷。
從之。
○丙辰。
谕、向來滿漢官員人等家奴。
在本主家服役三代。
實在出力者。
原有準其放出之例。
此項人等。
既經伊主放出。
作為旗民正身。
亦未便絕其上進之階。
但須明立章程。
于錄用之中。
仍令有所限制。
嗣後此等旗民家奴。
合例後、經該家主放出者。
滿洲、則令該家主于本旗報明、咨部存案。
漢人、則令該家主于本籍地方官報明、咨部存案。
經部覆準後。
準其與平民一例應考出仕。
但京官不得至京堂。
外官不得至三品。
以示限制。
着為令。
○又谕曰、刑部奏、審拟失察哈密通判經方虧空之前任辦事道員明琦、應分賠銀二萬兩。
除估變房産外。
尚有八分未完。
應照例杖徒折枷。
并将伊弟明祿、及伊侄恒齡、呈出地畝。
咨行戶部變價入官一摺。
自應如此辦理。
至明祿等呈請将所得俸銀、按年扣繳之處。
該二員系明琦弟侄。
并非本身應行賠繳之項。
且又現在當差。
若令按年扣俸。
行走未免拮據。
着加恩免其扣繳。
此外未完銀兩。
仍查明确數。
着落失察此案虧空之各上司名下攤賠。
○谕軍機大臣等、據袁守侗奏、保定省城。
于三月二十三日戍時得雨起。
至二十四日寅時止。
入土四寸。
雖田間尚未深透。
而得此甘霖。
大田俱可布種等語。
此次京師得雨。
不及一寸。
正殷望澤。
保定得雨入土共有四寸。
已較優沾。
何以又稱田間尚未深透。
是否因土脈久乾。
及雨澤未能普遍之故。
着傳谕袁守侗、查明實在情形。
及省城附近各屬。
曾否一體得雨沾透之處。
迅速覆奏。
以慰懸注。
将此由四百裡谕令知之。
尋奏、土脈久乾、雨澤未能深透。
然大田已可及時布種。
現據順天、保定、河間、正定、易州、趙州、深州、定州等各屬。
均報于本月二十三四日得雨。
二麥可期豐收。
報聞。
○盛京将軍宗室永玮奏、恭查三陵殿内桌衣。
有用明黃行龍緞。
有用明黃雲緞。
繪畫藍龍、及彩鳳。
未歸畫一。
且繪畫易于脫落。
應請嗣後大祭、小祭、桌張。
一體改用明黃雲緞四面套帏。
以昭整肅。
仍饬敬謹收貯。
十年一次更換。
得旨、是。
○又奏、恭查三陵周圍設立樁栅堆房。
俱整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