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固。
惟昭陵正紅門前栅木。
在風水河北樹木叢中。
紅樁下馬牌。
在風水河南樹木之外。
該處草木茂盛。
多被遮掩。
且近臨河沿。
易緻泡浸。
應請将栅木移于河南樹木外。
舊設堆房、随移于栅木外。
并将紅樁、向南展移二丈。
饬該總管等不時查看。
得旨嘉獎。
○以光祿寺卿紮勒翰、為内閣學士。
兼禮部侍郎。
○以翰林院侍讀學士德昌、為詹事府詹事。
○丁巳。
谕曰、甘省積年帶徵錢糧。
自乾隆三十六年起。
至四十六年止。
尚有未完銀二十四萬六千四百五十六兩零。
糧一百三十八萬九千二百九十一石零。
因思甘省自查辦捏災冒赈一案。
所有民欠耔種。
已屢經降旨、全行豁免。
此項未完帶徵銀糧。
如果系地方實在災歉。
分年遞緩之項。
朕必概予恩免。
此項乃從前該省地方官、通同捏報被災。
其捏稱災重者。
已冒赈分肥。
即必有捏報災輕者。
因予以緩徵。
此乃蠹吏為掩飾地步。
今據李侍堯奏明、此等未完之項。
系從前冒混。
并非實因災歉所緻。
本應按年帶徵。
但念積壓年久。
為數較多。
若令一時徵完。
民力不無拮據。
官吏亦多被處分。
是廉者代貪者受罰也。
着再加恩展限八年帶徵。
以示轸恤窮檐。
有加無已至意。
○谕軍機大臣等、昨據阿桂等奏、壩工日益穩固。
并建築二壩一摺。
覽奏欣慰。
已由驿發還矣。
該處善後事宜。
朕中夜思維。
此次于舊南堤外。
另築新堤。
疏挑引渠。
導河南行。
歸入正道。
得以一舉蒇工。
但地勢北高南下。
南堤之外。
地勢自當更低。
蘭陽十二堡放水歸入新河之處。
形本坐灣。
尤屬頂沖。
所築新堤。
最為着重。
必須加培高厚堅實。
庶将來伏秋大汛。
足資抵禦。
而一經抵禦。
其向南之勢。
必更有恐新築之南堤吃重。
阿桂等現在辦理善後事宜。
曾否籌畫及此。
昨奏報摺内。
亦未據繪圖呈覽。
深為廑念。
因用朱筆将河身堤形畫出。
并将河灣向南吃緊處圈記。
發交阿桂等閱看。
令其熟籌妥辦。
務使新築南堤。
籌辦鞏固。
其如何設法防護。
永保無虞之處。
着詳晰繪圖貼說。
迅速具奏。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吏部帶領京察二三等六十五歲以上之内閣侍讀學士富昆等五十一員、引見。
得旨、富昆、保良、明泰、伊蘭泰、宗室鶴山、本忠、慶安、良成、元保、高謙、武隆額、成德、烏林布、哈山、本珠、博爾敦、巴蘭泰、赫敏、阿杭阿、明祿、齡昌、察郎阿、宗室蘇成額、快亮、覺羅都爾松阿、王顯緒、芳泰、伊明阿、誠明、管繼敬、富勒賀、伊靈阿、專泰、玉麟、賦泰、西平、圖薩布、烏林保、額爾謹、程晉芳、赫達色、延福、佟泰、巴金泰、額倫泰、圖豐額、圖浚、石海、張脈、恽源景、蘇爾德赫、着俱準其留任。
○戊午。
谕軍機大臣等、據戶部議駁、粵海關監督李質頴、所收本年稅銀。
較乾隆四十一、二、兩年。
各缺少銀六萬七千餘兩。
請着落照數分别。
賠補等語。
該關徵收赢餘。
屢形短绌。
該監督自應實力稽徵。
乃年複一年。
逐漸虧绌。
本年竟短少赢餘至六萬七千餘兩之多。
即雲船隻稀少。
亦斷無每年俱系船少貨粗之理。
恐不無以多報少。
借端侵蝕情弊。
巴延三兼管關務。
自不便責令查核。
着傳谕尚安、即提齊該關徵收号簿。
與該年所到船隻貨物數目。
逐一秉公切實嚴查。
有無侵隐情弊。
據實覆奏。
候朕再降谕旨。
戶部摺、着鈔寄閱看。
○又谕曰、鑲白旗蒙古都統奏、據古北口外通判管理豐甯縣事德謙呈報、住居博爾腦村之鑲白旗蒙古那爾松阿佐領下閑散格斯圖、因控告種地。
請交本旗嚴管。
查格斯圖系奏準住居遊牧之人。
本旗不敢收留。
請交熱河副都統就近管理等語。
格斯圖住居遊牧地方。
距熱河較遠。
着傳谕袁守侗、将格斯圖即饬交該縣德謙、嚴行管束。
倘格斯圖再有滋事逃回等情。
即着該縣枷責懲治。
毋得寬縱。
○己未。
上禦勤政殿聽政。
○谕、朕禦門辦事。
有關大典。
今日嵩貴讀本。
多所遺忘。
甚屬非是。
嵩貴、着照全魁例黜革。
令聽禦前乾清門侍衛差使。
效力贖罪。
○兩江總督薩載奏、江甯府屬上元、江浦、二縣濱江地方。
漲有新灘。
從前随潮出沒。
無從勘丈。
至四十六年、查該處嫩淤漸實。
勘明上元縣、泥灘五千四百九十畝有奇。
拟名宜昌洲。
江浦縣、蘆灘一千四百七十畝有奇。
泥灘二千八百畝有奇。
拟名永定洲。
應照上元縣八卦洲例估計。
召民繳價充公。
給照管業。
谕部知之。
○以正藍旗蒙古副都統巴忠、戶部銀庫員外郎松筠、俱為内閣學士。
兼禮部侍郎。
○以光祿寺卿梁英佐、為太常寺卿。
侍講學士世魁、為太仆寺卿。
○豁除湖北監利縣挖壓屯田、四頃三十畝有奇。
○庚申。
上幸靜宜園駐跸。
翼日如之。
○谕曰、文绶年老。
着施恩令其自行來京。
○是月。
兩江總督薩載奏、來年南巡。
沿途應需分設台站。
接遞文報。
請照乾隆二十七年、三十年、四十五年例。
将已奉裁減驿馬七百匹。
暫行複額。
即于驿站項下借支采買。
差竣、變價歸款。
報聞。
○又奏、南巡随從官兵執事人等、所需馬匹。
除将江甯、京口、駐防馬撥用外。
仍應照上屆、酌調江西營驿馬數百匹協濟。
再京口自奉裁馬甲二千。
所有額馬。
不敷添換。
亦應照舊于豫省旗營、撥用協馬六百匹。
差竣、即留江甯京口駐防。
為補額之用。
至江省綠營馬。
不無倒傷。
向借司庫馬價銀購買。
現因各營養廉名糧。
已挑補實兵。
應即以所添額馬撥抵。
毋庸另購。
報聞。
○閩浙總督富勒渾奏、來春南巡差務。
應需馬匹。
請照三十年、四十五年例。
豫支大報馬價銀。
委員赴宣化、大同、張家口、古北口等處、購買應用。
将來差竣、撥給各标營官兵騎操。
即補該年倒馬應買之額。
報聞。
○湖廣總督舒常、湖北巡撫姚成烈奏、武昌金沙洲江工内、金字号迎水壩、長十七丈。
高二丈七尺。
馬頭一座、寬二丈。
斜高一丈。
又湯字号正岸一段、長十六丈。
高一丈一尺。
第一層、二層護岸、長各十六丈。
高九尺、至七尺。
均被江水沖坍。
應動項修砌。
報聞。
卷之一千一百七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