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四十八年。
癸卯。
四月。
丙子。
上禦山高水長。
賜哈薩克努喇裡之子阿布賴、素勒坦之來使哈喇托霍、并哈薩克王阿布勒比斯之子噶岱等食。
○谕、山東運河堤閘各工。
現在勘明段落。
一律興修。
着于部庫内撥給銀五十萬兩。
照例解往備用。
該部知道。
○谕軍機大臣等、豫省新工善後事宜。
最關緊要。
前經阿桂等、會商妥議。
于河頭東西兩岸。
斜挑展寬二十餘丈。
并于河尾出水之處。
挑開舊堤一百丈。
又于南岸挑川字溝二道。
以備伏秋大汛。
自應如此辦理。
但閱圖内所繪舊南堤入新河之處。
東面稍覺窄狹。
尚恐逼溜向南。
應再于東面下唇。
将舊堤破寬。
向東取勢。
則大汛水長。
河形直下。
更為暢順。
不緻向南坐灣。
新堤可免着重。
至河尾所挑下唇川字溝迤南。
亦應一律将舊堤酌量破寬。
宣洩下注。
使尾闾益加通暢。
似更有益。
着傳谕何裕城、李世傑、遵照妥辦。
并着随時酌量情形。
相機防守。
以期新堤鞏固。
河流順軌安瀾。
将此随奏摺之便。
谕令知之。
仍将籌辦緣由。
具摺覆奏。
尋奏、遵旨于東岸南堤。
再破寬二十丈。
順長二百丈。
庶河形直下。
可免坐灣。
又于川字溝迤南。
再破堤三十丈。
但距大河尚遠。
請于河尾北灘近河之處。
另開溝一道。
寬五十丈。
再破堤三十丈。
則雖遇盛漲。
不緻壅遏。
得旨嘉獎。
○丁醜。
孝端文皇後忌辰。
遣官祭昭陵。
○兵部等部議覆、雲貴總督富綱奏稱、滇黔兩省。
應補實兵五千二百餘名。
請先盡兵家子弟挑補。
易于操演。
收伍之後。
責令各将弁、朝夕訓練。
務同舊兵一律可觀。
仍咨撫提各鎮。
不時稽察。
至此次新兵挑補後。
即應支給饷銀。
除省會标營。
毋庸豫發。
其離省窎遠之各标鎮協營。
就其應添兵數。
先發一季饷銀。
存貯各該地方官庫。
俟招募新兵驗準後。
即知會文員。
按名公同支放。
庶入伍新兵。
可按期支饷。
而經手各員。
亦可免那移之弊。
均應如所請。
從之。
○以副都統銜甯夏協領善德、為鑲白旗蒙古副都統。
○戊寅。
谕曰、蘊端多爾濟、駐劄庫掄辦事。
并無得項。
着加恩照勒保之例。
每日賞給盤費銀二兩。
○又谕、善德着加恩賞銀二百兩。
為伊搬取眷屬之資。
○谕軍機大臣等、據袁守侗奏、簽升廣東韶州府知府之現任直隸順德府同知嵇瓒、兩耳重聽。
據稱日久未愈。
知府為方面大員。
恐應對遲鈍。
即難勝任等語。
所奏殊屬回護。
嵇瓒既兩耳重聽。
諒已精力衰頹。
不但難勝知府之任。
即同知亦有民社之責。
豈可以衰庸之員。
戀棧贻誤。
是袁守侗業已姑容于前。
恐此次引見。
難逃朕之洞鑒。
先為此奏。
以為掩飾地步。
袁守侗辦事。
不應若此。
除嵇瓒一員。
俟引見後再降谕旨外。
袁守侗、着傳旨嚴行申饬。
再前召見劉峨、詢及袁守侗舊病曾否痊愈。
據奏該督病雖就痊。
尚覺氣喘痰嗽等語。
袁守侗平日氣體。
尚屬強健。
此次病後。
竟似虛弱。
并着傳谕袁守侗、務須加意調攝。
以副朕倚毗之至意。
○已卯。
戶部議覆、漕運總督毓奇奏稱、向惟山東糧道。
督押重運抵通。
餘祇押抵淮安。
請嗣後各省重運。
俱令糧道于到淮盤驗後。
即督押本幫。
直至臨清。
出具船米無虧印結。
再行回任。
其自臨清抵通。
概責令山東糧道。
往來催趱。
較前僅委丞倅督押。
益加詳慎。
應如所請。
從之。
○旌表守正捐軀廣東清遠縣苗民曾永?聘妻李氏。
○庚辰。
上禦勤政殿聽政。
○谕、據何裕城奏、四月十四日。
江南淮安頭幫漕船。
行至昭陽湖邊橋頭店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