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将應賠漕米豁免一半。
并傳谕該督等、将有無淹斃人口之處。
詳查具奏。
本日據何裕城奏、漕船失風情形。
各船丁舵人等、落水甚多。
除設法撈救正丁邱世泰等六名外。
尚淹斃大小男婦十一名口等語。
淮安幫船。
猝遇暴風。
人力難施。
以緻沉溺。
所有淹斃人口。
着即行照例賞恤。
其漂失米石。
着照上年江西贛州衛幫船失風之例。
加恩全行豁免。
以示體恤。
該部即遵谕行。
○谕軍機大臣等、據毓奇奏、淮安頭幫漕船。
在橋頭店遇風沉溺一事。
應即親赴該處确勘辦理。
但現在浙江、湖廣、江西、各幫。
源源渡江來淮。
必須親加盤驗。
是以不能分身親往等語。
所奏是。
糧船過淮。
必須總漕親加盤驗。
若毓奇因東省沉溺漕船。
立即馳往履勘。
則各幫在淮。
必緻守候需時。
遲誤期限。
毓奇之不親往。
深知事理輕重。
若明興安坐省城。
又去失風處所甚近。
何以不行親往。
乃僅委之道将查勘乎。
是同一事。
而應親往與不親往。
各有所宜。
在毓奇又以不去為是。
而明興則以去為是也。
再本日何裕城奏到、漕船失風情形。
各船丁舵人等、落水甚多。
除救起正丁邱世泰等六名外。
尚淹斃大小男婦十一名口等語。
是此次漕船。
實系遭風沉溺。
人力難施。
業經查明。
并無别項情弊。
已明降谕旨、令将淹斃人口。
即照例賞恤。
漂失米石。
加恩全行豁免。
着遵照妥辦。
将此傳谕毓奇、明興、并谕何裕城知之。
○又谕、據福康安奏、通計川省緝獲逃兵分數一摺。
内稱、至本年九月。
業經屆滿。
現在未獲各犯。
尚有六百十七名。
設立章程。
檄饬承緝各員。
如一年之内。
果能按名全數獲首。
并于别屬逃兵招首弋獲多名者。
準其專摺保薦。
若首獲逃兵。
審出曾在某處久匿。
及出入境汛。
并不查拏者。
從重參革。
如有怠玩之員。
仍随時密察嚴參。
其餘分晰等差。
專立檔案。
記功記過等語。
前因川省逃兵。
各省奏報緝獲、及自首者。
甚屬寥寥。
曾将承緝不力之員。
明定降調處分。
後因人數未免過多。
加恩再予展限一年。
以期按名弋獲。
今川省扣至本年九月。
展限業經屆滿。
而未獲之犯。
尚有六百餘名之多。
如再逾定限。
其處分自難寬貸。
現在福康安、雖已設立章程。
饬令上緊躧緝。
但為期不遠。
其承緝逾限各員。
應行處分者。
人數必多。
着傳谕李世傑、詳晰熟籌。
上緊嚴辦。
并将議處人員共有若幹。
作何辦理之處。
查明覆奏。
再川省谳案紛繁。
臬司缪其吉又屬初任。
所有本年秋審。
事關重大。
并着傳谕李世傑、務須督同司道、悉心商榷。
妥協定拟。
毋得畸重畸輕。
緻有出入。
○又谕、據福康安奏、川省逃兵。
節年拏獲。
及自行投首。
共二百餘名。
尚有未獲逃兵六百餘名等語。
金川軍營脫逃兵丁。
節經降旨加恩。
令其自首免死。
并于原限外加恩展限一年。
将承緝不力之文武各員。
寬其處分。
俾感激奮勉。
實心查辦。
今四川省經福康安認真辦理以來。
而未獲者尚有六百餘名。
其各省之未能實力查辦、奏報寥寥者。
未獲之數。
自必更多。
現在扣至本年九月初。
即屆限滿。
況此等逃兵。
為數尚多。
其中又有死亡事故。
搜捕匪易。
而逾限之地方文武員弁。
一屆限滿。
即行降調。
自必甚多。
着傳谕各該督撫、将現在如何設法曉谕。
饬屬擒捕。
并将來逾限後。
該地方文武應行議處人數若幹。
即行查明據實覆奏。
候朕另降谕旨。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四川總督福康安奏、灌縣西門外之鎮夷關。
路通桃關。
為新疆要路。
請于灌縣汛新募實兵數内。
撥駐五名。
設為一汛。
從之。
○丁亥。
谕、朕于五月啟銮。
駐跸熱河。
七月十一日起程。
前往盛京。
恭谒祖陵。
着質郡王、克勤郡王、大學士阿桂、英廉、留京辦事。
所有吏兵二部。
應行引見官員。
文職知縣以上。
武職守備以上。
着于未啟銮赴盛京之前。
該部每月派堂官一員。
輪流帶赴熱河引見。
其文員内。
佐雜等官。
武員内。
八旗護軍校、骁騎校、及外省送到之補放水手官、骁騎校、并年滿千總等官弁。
仍着王大臣照例驗放。
至七月以後月選等官。
亦照向例辦理。
其東三省補放水手等官。
即就近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