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四十八年。
癸卯。
五月。
辛卯朔。
谕、三月二十八日。
京師及近畿得雨後。
近已彌月。
雖屢微雨。
總未優沾。
現在時交芒種。
朕心望澤孔殷。
因思清理庶獄。
或可感召甘膏。
着刑部堂官、查明軍流以下罪名情節。
分别減等發落。
其因事牽涉拘系候質者。
亦速行訊明省釋。
至尋常案件。
并着即行完結。
毋得稽延留滞。
其直隸省。
并交該督袁守侗、一體遵照查辦。
該部即遵谕行。
○壬辰。
谕、京師近日以來。
雖屢得微雨。
尚未沾霈。
朕心深為廑念。
宜申虔禱。
以籲甘霖。
着禮部即速查照定例。
敬謹奉行。
○又谕曰、福隆安、因病後體弱。
不能禦前當差。
屢次奏請、将禦前大臣、領侍衛内大臣開缺。
朕俱未準行。
此次駐跸熱河。
秋間臨詣盛京。
福隆安再三奏請随往。
但伊身軟氣虛。
終日遠行。
不能調攝。
朕啟銮後。
福隆安着留京。
署步軍統領事務。
其原管各處事務繁多。
恐伊精神不能周遍。
所有正黃旗領侍衛内大臣、銮儀衛掌衛事大臣、盟長、總管健銳營官兵大臣等缺。
俱着福康安補授。
○又谕曰、福隆安、現在氣體微弱。
所有清字經館總裁。
并稽察功課。
及四庫全書館總裁。
并稽察功課。
着派八阿哥管理。
○又谕曰、李奉翰、擢用河道總督。
已逾數年。
且辦理河務。
尚屬奮勉。
着加恩仍兼兵部尚書、右都禦史銜。
漕運總督毓奇、甫經擢用。
着照新例。
改授為兵部侍郎、右副都禦史銜。
○旌表守正捐軀安徽廬江縣民汪朝獻妻王氏。
河南甯陵縣民馬谷讓女馬氏。
○癸巳。
孝誠仁皇後忌辰。
遣官祭景陵。
○定月選文武各官豫借養廉、由各省報撥例。
戶部議奏、月選文武官員。
例得在部豫借養廉。
向于到任後扣存藩庫。
遇便解京還款。
查此項銀兩。
每因乏便員。
三四年方彙解一次。
往返查催。
徒塵案牍。
請嗣後即歸于各該省春秋二撥冊内。
報部聽候撥用。
從之。
○前署福建巡撫楊魁疏報、閩縣、侯官、長樂、同安、浦城、霞浦、福鼎、福安、漳平、龍岩等十州、縣、乾隆四十五年分、開墾荒地十六頃七十三畝有奇。
○甲午。
谕軍機大臣等、據何裕城奏、東省湖河水勢。
及籌濟重運情形一摺。
内稱、河南衛輝、彰德、一帶。
雨水稀少。
以緻衛源日弱。
亟須籌濟等語。
豫省河北一帶。
既經缺雨。
何以未據該撫奏及。
現在于大田有無妨礙。
曾否續得<雨澍>雨。
着傳谕何裕城、據實迅速覆奏。
再東省泰安、東昌等府屬。
雨澤缺少。
曾降旨詢問。
現在曾否得雨。
并着明興據實覆奏。
至所稱衛河淺弱。
咨會明興、分檄臨清等州縣。
多雇剝船之處。
刻下重運銜尾北上。
所有沿途河道淺澀之處。
亟應籌辦。
并着傳谕蘭第錫、督率所屬。
于水淺段落。
設法疏浚。
并相機啟放湖水。
酌量接濟。
務使濟甯迤北河道。
一律寬深。
足資浮送。
以利重運遄行。
不緻逐段起剝。
方為妥善。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乙未。
谕、據李世傑參奏、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