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
毋庸撥解甘省。
并着傳谕福康安、即将藩庫實存銀數。
通盤籌畫。
是否足敷甘省應用。
或因款項較繁。
現存銀兩。
尚有不敷支發之處。
即行據實具奏。
另俟酌撥也。
○是日、駐跸準烏拉岱大營。
翼日如之。
○丙午。
世宗憲皇帝忌辰。
遣官祭泰陵。
○軍機大臣等奏。
考試滿洲蒙古繙譯生童。
請改為三年一次。
報聞。
○丁未。
上行圍。
○是日、駐跸都穆達烏拉岱大營。
○戊申。
上行圍。
○谕曰、福康安奏、逆回攻擾通渭縣時。
有告休在籍之知縣李南晖、帶領子侄家丁。
督率民夫。
上城協力守禦。
迨縣城失陷。
該縣罵賊格鬥。
遂為所害。
其子貢生李思沆、同時被殺。
伊侄監生李師沆、亦即投缳殒命等語。
通渭當賊人滋擾時。
該縣知縣王慺。
尚腼顔苟活。
李南晖。
以緻仕在籍之員。
竟能率領子侄家丁。
督同民夫。
守護城池。
迨賊匪進城。
複格鬥捐軀。
父子暨侄。
同時畢命。
深堪嘉憫。
李南晖、着加恩賞給知府職銜。
并着該部即照知府陣亡例。
議給恤蔭。
又前據剛塔奏、大莊回民馬世雄。
于賊匪至莊。
糾約入夥時。
攜眷赴通渭縣城首告。
業經降旨将馬世雄拔補千總。
茲據福康安查奏、馬世雄已于賊回攻破縣城時。
被賊殺害。
現将伊子馬得榮。
給予把總頂帶。
并賞給銀兩等語。
馬世雄不肯從賊。
且赴縣舉首。
以緻為賊戕害。
情亦可憫。
伊子僅賞給把總頂帶。
尚覺稍輕。
着福康安、即将馬得榮拔補千總。
以示獎勵。
該部知道。
○浙江巡撫福崧疏報、鄞縣、開墾額外田地塗地五十二畝有奇。
定海縣、開墾鹽課項下額外蕩田十一項四十六畝有奇。
開化縣、開墾額外山田七十二畝有奇。
○是日、駐跸巴顔布爾噶蘇台大營。
○己酉。
上行圍。
○旌表守正捐軀直隸武強縣民張才祿女張氏。
○是日、駐跸巴顔溝大營。
○庚戌。
上行圍。
○谕軍機大臣等、據毓奇奏、籌辦截留江廣漕船事宜一摺。
内稱本年重運漕船。
因沿途阻淺。
以緻抵壩需時等語。
前年豫省黃河北岸漫口。
據阿桂等奏、微山湖、及運河。
并無淤墊。
其濟甯以南運河。
舊歲曲家樓堵閉後。
又複重加挑浚。
乃本年春間。
朕南巡經過時。
見湖河之内。
即露有淤淺。
今複據毓奇奏、漕艘因沿途阻淺。
以緻抵壩需時。
而現在河南睢州下汛二堡。
黃水漫溢。
乃在漕船抵濟之後。
可見運河淤墊已久。
并非因此次漫工所緻。
漕運為天庾攸關。
若河道似此淺阻。
年複一年。
伊于何底。
着傳谕阿桂、薩載、李奉翰、蘭第錫、即将微山各湖、暨運河。
究因何受病。
及如何設法辦理。
可以蓄水接濟。
一律深通之處。
據實覆奏。
薩載等、不必以身任河防。
稍存回護也。
将此由五百裡各傳谕知之。
○命修撰戴衢亨、提督山西學政。
○是日、駐跸額爾克哈達大營。
○辛亥。
谕軍機大臣等、據毓奇奏、江境運中河内。
淤淺阻運。
業經會同李奉翰奏請。
俟回空過完。
勘估疏挑等語。
運河于上年豫省曲家樓堵閉後。
今歲春夏。
又無河決之事。
何緻漕運遲誤。
其病究在何處。
昨已降旨詢問矣。
又據奏、江南邳宿一帶河道。
挑挖極深。
則上遊八閘内。
地勢愈加高仰。
恐微湖放出之水。
直洩無餘等語。
是疏浚與不疏浚。
兩皆違礙。
将何适從。
且前歲黃河北岸漫口。
據阿桂等奏、黃水于金鄉、魚台以上。
沿途沉淤。
其入湖河者。
皆系清水。
是以并無淤墊。
入運既系清水。
則河道自當沖刷益深。
何以轉有淺阻。
且微湖為濟運水櫃。
從前運河深通時。
并未聞湖水瀉洩無餘。
何以現在一加挑挖。
即緻難以攔蓄。
恐系前年豫工北岸漫溢。
究不免有黃水灌入。
以緻湖心何底。
俱緻墊高。
漕運為天庾攸關。
若如毓奇所奏。
河道不加挑挖。
重運既虞淺阻。
而河道挑挖極深。
湖水又無從攔蓄。
則挑與不挑。
均無善策。
豈有束手坐視不辦之理。
雖據奏、已将應加挑浚之處。
按段記明。
咨明蘭第錫、俟回空過竣。
即确加覆勘。
大加估挑。
但豫省睢州、現有堵築漫工之事。
蘭第錫勢難分身前往。
所有估挑各工。
如何辦理。
及煞壩興挑之事。
系交何員承辦。
湖河蓄水利漕。
最為緊要。
着将朱筆點出毓奇摺。
鈔寄阿桂等閱看。
令其公同商論。
并集思廣益。
将如何設法辦理。
庶湖河均無妨礙。
重運得以遄行之處。
據實覆奏。
将此由五百裡傳谕阿桂、并谕毓奇知之。
○又谕、前據劉峨面奏、本年宣化一帶。
因雨水稍稀。
間有旱災處所。
欲親往該處履勘等語。
其于崖口送駕後。
即起程前往。
抑或俟朕回銮後。
始行前往之處。
未據詳悉奏明。
本日據托賓泰奏、宣化所屬收成分數。
約有七分八分九分等語。
農民心望有秋。
往往貪圖少報。
是其常情。
若果如托賓泰所奏。
則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