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
仍屬有名無實。
且兵丁等耕作三時。
不免頻年受罰。
亦不足以勵其力穑之心。
所有該屯收成分數議罰之處。
着照福康安所請。
悉依舊例辦理。
○旌表守正捐軀山東甯陽縣民王玉林妻殷氏。
○浙江巡撫福崧疏報。
仁和縣鳴鶴場開墾沙塗地三百三十六畝有。
○奇甲子。
聖祖仁皇帝忌辰。
遣官祭景陵。
上詣。
奉先殿、壽皇殿、行禮。
○谕軍機大臣曰、伊勒圖奏、伊犁遣犯麻三兒、吳棟、于本年九月内。
先後乘間脫逃業經行文緝拏等語。
麻三兒。
系内地積匪吳棟。
系捕役得贓捏禀。
從重問拟。
均系情罪重大。
改發伊犁之犯。
膽敢乘間脫逃。
殊為可惡。
該犯等籍隸順天、福建、其脫逃後。
或潛回原籍。
亦未可定。
着傳谕直隸、福建、及沿途各督撫、速派妥幹員役。
于關津隘口。
實力嚴密查拏務獲。
照例辦理。
毋任遠揚漏網。
○又谕、向來每歲冬季。
于人薓銀内。
撥四萬兩。
分賞侍衛、及軍機章京、提督衙門、内務府等員。
作為飯食銀兩。
若因去歲挖薓。
山場封閉。
今冬即停止分賞。
恐伊等不無拮據。
着加恩于廣儲司庫銀内、賞撥銀四萬兩。
照例分給。
○乙醜。
上幸瀛台。
○谕、向來秋朝審人犯内。
有業經緩決三次以上。
人數積多。
每屆數年。
敕令刑部堂官、量為查奏減等。
以示法外之仁。
今自乾隆四十七年十一月查辦之後。
至今秋谳拟入緩決者。
又積有六千三百四十八起。
人犯六千三百七十二名。
其數已為不少。
着刑部堂官。
将本年秋朝審緩決至三次各犯。
照前次查辦之例。
逐一查明。
各按所犯情節。
分别減等發落。
以昭矜恤。
○谕軍機大臣等、前令各省督撫、抽改通鑒綱目續編。
務将外間翻刻之本。
一律挖改。
複因江浙為人文之薮。
流傳翻刻之本必多。
曾降旨令該督撫、饬屬留心訪查更改。
現在又系應行彙奏之時。
據江西、湖廣等省奏到。
查獲通鑒綱目續編。
照本抽改。
而江浙二省。
尚未據該督撫奏到。
着再傳谕闵鹗元。
書麟、福崧、即将本年搜獲幾部。
挖改若幹部之處。
詳晰覆奏。
○以兵部尚書慶桂吏部右侍郎彭元瑞、充經筵講官。
吏部右侍郎宗室玉鼎柱、禮部右侍郎陸費墀、署經筵講官。
○丙寅。
谕曰、順天府府尹所管地方。
與刑部交涉事件較多。
即如昌平州趙子明争地自戕一案。
刑部并未悉心研鞫。
以緻供情不能詳盡。
昨又有通州民人侯銳、控告頂兇之案。
已交軍機大臣、會同刑部審辦。
胡季堂、現系刑部尚書。
兼管府尹年久。
恐司員等、于順天所屬地方案件。
不免心存回護。
胡季堂。
不必兼管府尹。
所有順天府府尹事務。
着曹文埴兼管。
○谕軍機大臣等、據劉峨奏、接奉谕旨。
查辦西洋人勾引傳教。
現訪有民人王天德、劉三等。
均系祖父在日。
曾經供奉天主教。
現在徹底嚴究。
如與陝省查出漢色勒木等。
有傳教接引情弊。
即将一幹人等解部。
歸案審辦等語。
西洋人潛赴内地傳教惑衆。
最為人心風俗之害。
自不可不按名查拏。
前所以降旨令該督撫等。
實力辦理者。
原以陝省搜獲西洋人呢嗎方濟各。
馬諾、二人。
訊明羅瑪當家。
本年新派西洋神甫十人。
分往直隸山東、山西、湖廣、傳教。
是以令該督撫等、一體嚴密查拏。
蓋專指西洋人至内地傳教者而言。
劉峨接奉谕旨。
止應饬屬留心訪緝。
将分往直省之西洋人漢色勒木、阿頭大多等。
嚴緝務獲。
解京收審。
其餘如内地民人。
因祖父傳習供奉。
業經自知悛改。
與現在西洋人并無關系者。
即當将呈出經卷等項銷毀。
毋庸深究。
仍不動聲色。
為之以漸。
以期盡絕根株。
劉峨此奏。
未免不審事體之輕重。
着傳谕該督、所有現獲之王天德、劉三等、如訊無與漢色勒木等、勾結接引情弊。
即可照例辦理。
毋庸解京。
以省繁擾。
将此傳谕劉峨、并谕令特成額、陸燿、農起、明興、一體遵照妥辦。
○又谕曰、阿揚阿奏稱、衮之伯克沙莽蘇爾。
沙赫爾格斯兄弟。
與西克喃伯克沙旺第等。
互相攘奪控告等語。
看來沙旺第、人衆力強。
是以沙莽蘇爾、沙赫爾格斯兄弟、攜眷請于色哷庫勒地方遊牧。
阿揚阿、遣密喇布伯克頗拉特等、前往确查。
緣沙旺第、沙赫爾格斯、素相交好。
結為姻親。
嗣因沙莽蘇爾、沙赫爾格斯、将沙旺第之親戚額裡布伯克殺害。
占據沙克達喇遊牧。
沙旺第始發兵侵掠。
索其妺女。
各自挾嫌。
互相誣控。
夷人等行同鳥獸。
絲毫不必管理。
沙赫爾格斯、親來告請發兵辦理。
已經阿揚阿正詞駁饬。
姑允伊弟兄所請。
準其在色哷庫勒過冬。
俟明春雪融。
仍回舊地。
又沙旺第之弟沙哈薩。
亦來投控。
準其同住過冬。
着如所奏。
俟明春雪融。
即行逐回外。
如沙旺第、沙莽蘇爾、沙赫爾格斯、複來控告。
阿揚阿、即以已意曉示雲。
爾等均受大皇帝深恩。
安居已久。
若如此挾嫌。
互相劫掠。
倘将來遇布噜特将爾等蹂躏。
我亦斷不救援。
爾等甯不慮及乎。
布噜特人強。
專好劫掠。
今惟感激大皇帝深恩。
畏懼王法。
是以不敢劫奪。
爾等若不靜處。
任意滋事。
布噜特必來乘間劫掠。
孰得孰失。
爾等惟宜自審。
嗣後與各部落。
均宜和輯安居。
着将此傳谕阿揚阿、特通額、色提巴爾第、妥協辦理。
卷之一千二百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