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界地方。
本應陝甘總督、會同烏噜木齊都統。
彼此設法稽查。
方不至複有透漏。
但奎林現赴伊犁。
永铎甫經前往署事。
恐其辦理未能妥協。
或緻滋擾。
鎮迪所屬地方亦系總督管轄。
呼應較靈。
此事着交福康安督饬該處員弁。
嚴密訪緝。
如果有聚稷偷采情事即行查拏懲治。
勿任滋生事端。
所有崔學莫一犯。
并着嚴切審明。
定拟具奏。
或有當與永铎同辦之處。
亦可咨會辦理。
○禦史胡翹元奏、外城街道。
向委廳員、及五城坊官、設立鋪頭坊役。
督催鋪戶雇夫平治。
日久因循。
又因地勢高下不齊。
低窪水集。
遇大雨時行。
路心低陷。
兩旁官溝滲洩不及。
緻衆車轚互。
易啟忿争。
請饬整理。
得旨、知道了。
至情民于土道低窪處所。
暗掘坑坎。
緻車行陷入泥淖。
及令幫同挽曳。
複從中索錢漁利。
殊屬可惡。
着将原摺、交留京王大臣。
會同步軍統領、都察院、詳晰妥議具奏。
○甲戌。
谕、據福康安奏、巴裡坤總兵佛喜、因虧短屯糧。
那借公項賠補。
殊負專阃之任。
請将佛喜革職等語。
此事佛喜那借公項。
系因買糧交官。
并無侵蝕情弊。
其過止于冒昧見長。
以緻辦理錯誤。
尚不至遽予斥革。
所有巴裡坤總兵員缺。
着和倫補授。
其所遺大通協副将員缺。
即着佛喜補授。
○直隸總督劉峨奏。
钜鹿一縣。
與被災較重之廣宗接壤。
雨水缺少。
秋收必減。
請添借貧民一月口糧。
得旨允行。
○乙亥。
谕曰、蘊端多爾濟等奏、據賽因諾顔部落之璘齊爾瑪卡台吉三都布報稱、親王齊巴克多爾濟旗下圖魯蒙額等三人。
出卡打牲。
竊俄羅斯馬匹。
經台吉三都布、佐領沙拉布。
尋蹤拏獲。
嗣俄羅斯密薩爾、遣人诘問。
三都布并未提及偷盜。
将馬匹給還。
以示體面。
辦理錯謬請将三都布、革去台吉。
齊巴克多爾濟、交部嚴加議處等語。
所奏殊屬過當。
宵小乘間竊發。
不能保其必無。
該親王旗下所屬甚多。
能遍行稽察耶。
齊巴克多爾濟、毋庸交部議處。
台吉三都布、佐領沙拉布、于該犯行竊。
即能迅速弋獲。
又将馬匹給還。
頗為得體。
着蘊端多爾濟、量加獎賞。
○又谕。
據永铎奏。
伊勒圖于本月初十日病故等語。
伊勒圖久任伊犁将軍。
辦理蒙古、厄魯特、各處事宜。
極為鎮靜。
衆部落亦甚輸服。
朕前聞伊患病。
即命侍衛豐紳濟倫、持朕禦用荷包等物。
前往賞給。
并令伊弟薩哈蘇、帶領禦醫馳往診視。
乃豐紳濟倫未到之先。
遽已溘逝。
朕心轸恻。
着由彼處庫内。
賞銀一千兩。
料理喪事。
即着豐紳濟倫、馳往奠醊。
伊勒圖本襲有雲騎尉。
着加恩晉一等伯甚爵。
令伊子哲臣泰承襲。
所有應得恤典。
照公爵例給予。
以示朕轸念勳臣至意。
○以烏噜木齊都統奎林、為伊犁将軍。
伊犁□□□□爾
□贊大臣永铎、為烏噜木齊都統。
正藍旗漢軍都統阿克棟阿、為正白旗領侍衛内大臣。
○丙子。
谕軍機大臣等、據畢沅奏。
五月分糧價單。
朕詳加披閱。
内開封、衛輝、彰德、等府屬黑豆谷子俱較上月稍減。
惟汝甯、陳州、光州、三屬。
糧價俱較上月稍增。
本年豫省被旱。
衛輝、彰德、積歉之區。
即糧價稍增。
尚為事理所有。
乃竟稍減。
至南、汝、光、三屬。
雨水調勻。
陳州府屬亦未缺雨。
何以糧價轉較上月稍增。
此自系小民因收成稍稔。
附近災區。
商販前往籴賣者多。
遂爾囤積居奇。
以緻糧價昂貴。
畢沅當饬令地方官設法勸化。
谕以該數屬幸而未經被旱。
糧石充餘。
若因鄰近州縣收成歉薄。
因而遏籴居奇。
是幸災昧良。
豈能仰邀嘉佑。
獨享盈甯。
如此剀切曉示。
小民具有天良。
自不敢複萌故智。
倘愍不畏法。
亦當懲治一二。
着畢沅即行遵照辦理。
仍将現在糧價情形。
據實覆奏。
○又谕、據德成奏。
金簡條陳酌減浮費摺内。
陳設壇廟器皿、以及抅抿粘補油飾等項工程。
嗣後制造庫食錢糧匠役辦理一款。
經軍機處查交工部。
金簡一人酌定咨覆。
殊于體制未合。
且金簡覆片内、酌添鋸瓦、石三項匠役九名。
多寡懸殊。
勢所難行等語。
此事如系軍機處止交金簡查覆。
自應金簡一人酌定登答。
今既交查工部。
則不但德成理當□□□
□爾□酌咨覆。
即各堂官亦應與聞。
公同熟商。
乃金簡竟自酌定。
獨行咨覆。
原屬不合。
德成固好與人争執。
而此事尚為得理。
至此條業經據軍機大臣等、議令将營繕司琉璃等匠内、裁去九名。
抵補添設鋸、瓦、等匠役之數。
已依議行。
諒德成尚未接閱。
而該侍郎又稱、所添鋸、石、瓦、匠役九名。
常年有空曠缺之處。
多寡懸殊。
勢所難行等語。
此事朕亦難以懸定。
着将原摺發交留京王大臣、傳集金簡、德成、令其質對是非。
并各抒所見。
秉公酌議。
據實具奏。
○又谕、留京王大臣等奏、審拟宗室慶愛、串通族兄珠豐阿等、捏造假契、诓騙銀兩一案。
細閱所拟罪名。
殊屬失之寬縱。
殊豐阿身系宗室。
乃不知安分自愛。
辄與伊族弟慶愛、捏契诓借。
緻騙至回子等錢文。
如此敗類。
豈容其仍列近支。
即舒永阿等均系宗室。
永清等俱屬旗人。
既已知情分用銀兩。
何得止照例圈禁折枷。
現已令軍機大臣。
逐一分别拟加。
發交留京王大臣、遵照改拟具奏外。
留京王大臣等。
承辦此案。
瞻徇情面。
定拟寬縱。
殊屬非是。
着傳旨申饬。
○丁醜。
谕、據舒常奏、審拟因奸毒死親姑之陳桂氏、淩遲處死。
奸夫賴耀衿。
拟斬。
請即行正法一摺。
已批交行在法司核拟速奏矣。
定律因奸謀死親夫。
由奸婦起意者。
将奸夫問拟斬候。
此案桂氏與賴耀衿通奸。
系桂氏起意。
将伊姑楊氏毒死。
賴耀衿止于代買毒藥。
律應斬候。
即因其助逆情節較重。
亦不過趕入本年秋審情實辦理。
已足蔽辜。
舒常遽請即行正法。
殊屬錯誤。
至桂氏系蔑倫重犯。
淫惡已極。
與謀殺父母者無異。
審明後理應恭請王命。
即行淩遲處死。
何必複行請旨。
緻往返需時。
有稽顯戮。
舒常于例應斬候之犯。
遽請立決。
而于決不待時之犯。
轉遲自延待旨。
殊不知例案輕重。
着交部察議。
○又谕、朕長輩内、惟二十三貝勒獨存。
前聞患病。
當遣皇八子、帶領禦醫。
前往診視。
冀其速痊。
茲據弘<曰融>等奏、已于二十七日薨逝。
聞之深為憫恻。
仍派皇八子往奠茶酒。
應得恤典。
照郡王例辦給。
○是日予告大學士蔡新奏、起程回籍日期。
得旨、好。
一路平安。
俟再來相見也。
○直隸總督劉峨奏。
派委鎮道等官。
分段催趱漕船。
得旨、遲滞之過。
不在直隸。
盡力催解而已。
迩來雨水略勤。
幸而即晴。
田禾無礙否。
速奏來。
○漕運總督毓奇奏、本年二進尾後鎮海等十七幫。
及浙江十幫。
湖廣六幫。
雖止渡黃起剝。
而邳宿運河。
頂阻久候。
及水長倍加挽纖。
請每船賞銀三兩。
其自頭進淮安頭幫起。
至二進甯太幫。
共二十八幫。
自渡淮至貓兒窩、黃林莊、等處。
節節起剝。
勞費較重。
每船加賞銀六兩。
得旨允行。
○署河東河道總督蘭第錫奏、運河廳屬南旺迤北袁口閘。
每當汶河發水。
首受其沖。
因修建年久。
金門閘牆等工。
諸多損裂。
亟應拆建。
得旨允行。
○四川總督李世傑奏、請嗣後槍兵止令專習烏槍。
至三缺後。
輪應拔補馬糧、及千把外委時。
即閱看鳥槍之精熟。
比較拔補。
無庸兼試弓箭。
如拔至千把。
即令教演鳥槍兵。
于訓練更為得力。
得旨、以實為之。
毋為空言。
卷之一千二百三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