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載、壯尼大即護軍校。
他如昂邦章京、阿思哈尼哈番之為子男。
阿達哈哈番之為輕車都尉。
拜他拉布拉哈番之為騎都尉。
拖沙拉哈番之為雲騎尉。
雖不便擅改原文。
亦當加按注明。
或請朕指示。
使後人開卷曉然。
方為傳信。
豈多人無一思及此。
但知遷延其事。
以為領桌飯之計乎。
是鈔史非修史矣。
前因遼金元三史。
人地名原文。
俱系當時國語。
而後之修吏者。
不谙文義。
率以不善語言。
為之譯寫。
是以數年來。
特命館臣按照各史。
不改其事。
但将語言詳加改正。
锓闆重修。
遂使當時名爵山川。
了如指掌。
今以本朝之書。
乃止仍原文開載。
不為分晰注明。
開列凡例。
以定章程。
是為前史盡心改正。
而于本朝返不經意。
不幾贻笑将來。
傳疑後世。
辦理太屬疎漏。
此書着交軍機大臣、會同該館總裁、重加輯訂。
詳悉添注。
加按進呈。
候朕閱定後。
再将文淵等閣陳設之書。
一體改正。
所有原辦此書之總裁及纂修等。
俱着逐一查明。
交部議處。
○谕軍機大臣等、本年桃汛旺盛。
黃水漸緻倒漾。
當經該督李奉翰、将攔湖壩工堵閉。
為蓄清禦黃之計。
但現在湖水、已高于黃水一尺三寸。
且近日淮安一帶。
雨水沾足。
湖水自必日漸增長。
昨廬鳳道王懿德、來京引見。
面據奏稱、安徽鳳穎各屬。
雨澤優渥。
現在祈晴等語。
是該處為淮水上遊。
洪湖水勢。
更當旺盛。
而太平河迤西之四引河攔湖壩工。
尚複堵閉。
湖水自必充裕。
設遇西北風鼓蕩。
高家堰石工。
豈不着重。
高堰為淮揚保障。
關系非淺。
該督職任河防。
并未計慮及此。
總待朕憶及為之籌畫指示。
然後遵辦耶。
着傳谕阿桂、到彼會同李奉翰、洋悉察看。
斐家場等四引河。
酌量于何時啟壩。
現在洪湖水勢。
較前是否增長。
究與高創石工有無妨礙之處。
查明據實覆奏。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據富勒渾奏、柴塘固限之外。
仍應随時粘補一摺。
着鈔寄曹文埴等閱看。
令其查照前奏有無可采擇酌辦之處。
悉心籌畫。
據實具奏。
至浙省倉庫虧空一事。
昨已有旨。
添派窦光鼐、會同秉公據實查辦。
前據曹文埴等奏、分派随帶司員。
前往各府屬清查倉庫。
至今又有十餘日。
并未據曹文埴等奏到。
浙東八府。
距省較遠。
或一時不能逐款查清。
尚需稍稽時日。
至嘉湖二府地方。
接近省城。
往返不過五六日。
有無虧空。
不難立見。
至杭州、則曹文埴等現在彼處。
尤可就近盤查。
将現在情形、先行覆奏。
豈必待彙齊始行入奏耶。
着傳谕曹文埴等、即現已查清各府屬倉庫虧缺若幹。
實存若幹之處。
迅速先行覆奏。
○又谕、昨據阿桂奏、在山東齊河途次。
經明興告稱。
東昌濟南、臨清、泰安等屬。
雨澤短少。
民食未免拮據。
不可不設法籌備。
利津海口。
有自奏天航海販買糧食者。
已密谕各屬派人前往。
平價籴買。
可得數萬石。
酌撥缺雨各屬存貯。
以備赈粜等語。
東省上年秋收歉薄。
本年東昌濟南等屬。
又複缺雨。
雖節經降旨赈恤緩徵。
但麥收未能接濟。
民食維艱。
朕心深為廑注。
該撫所稱、前往海口籴買糧石。
是亦籌辦之一法。
苐現在缺雨地方。
仰資糊口。
實為刻不容緩之事。
奉天節年豐稔。
糧食充足。
若俟東省派人前往籴買。
尚恐往返稽時。
着傳谕永玮等、即行豫備糧石。
派委妥員。
由海道運至東境。
明興仍當派員、前赴海口一帶。
照料接運。
俾得迅抵東省。
以備分撥赈粜。
如此設法調劑。
庶使糧石早到一日。
貧民即早受一日之惠。
永玮等務須兩處相商。
悉心妥辦。
迅速奏聞。
○以副朕轸念民食。
惟恐後時之至意。
将此由六百裡各傳谕知之。
○以睿親王淳穎、為宗人府宗令。
○甲午。
予福建因公猝遇生番戕害之淡水同知潘凱、賞恤如例。
○乙未。
谕、江南鄉試。
向系安徽江蘇巡撫。
輪赴江甯。
入場監臨。
本年丙午科鄉試。
輪應安徽巡撫前往。
但書麟現在淮安清江一帶。
幫辦河務。
計八月入場之期。
正值秋汛。
未便遠離該處。
彼時李世傑、早經到任。
所有本年江南鄉試監臨事務。
即照從前陳宏謀代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