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明興速辦。
不必以遵旨來行在為急。
至此案匪犯。
籍隸大名元城者多。
且為首之段文經、即系大名道衙門皂頭。
其往來糾約。
必非一日。
該道熊恩绂、夤夜被殺。
固屬猝不及防。
而其在任時。
不能先事訪察。
及早查拏。
實有取死之道。
再署副将舒通額、差弁跟緝。
拏獲匪犯多名。
且賊匪滋事之夜。
各賊聽聞槍聲。
始行跑至西門。
砍傷門軍逃逸。
被兵役追趕。
槍傷數賊。
是兵丁尚知奮勉捕賊。
其被賊殺傷。
由于衆寡不敵。
事起倉猝。
非平日廢弛怠玩者可比。
着傳谕劉峨、查明該署副将、于賊匪滋事時。
如曾率兵擒捕。
将來定罪時。
即可稍為輕減。
至該犯等糾衆不法。
據供欲救單縣劉洪。
況段文經在外歛銀。
托呂棟送入單縣監内。
轉交劉洪。
是該縣監獄。
竟毫無防範。
匪犯得以肆行出入。
已可概見。
前經有旨。
令明興速往單縣。
監提劉洪究問。
并查拏段文經、徐克展、呂棟等。
此時自早已馳抵彼處。
何尚未據該撫奏到。
着傳谕明興、即将現獲幾犯。
及訊問劉洪口供。
迅速覆奏。
此外未獲要犯。
着将劉峨奏到名單。
鈔寄閱看。
各按姓名住址。
令該撫躧緝務獲。
審明正法。
毋使一名漏網。
以淨根株。
又據劉峨奏到單内。
未獲逸犯張均德一犯。
系肥鄉縣人。
據稱已赴河南汝陽縣東西韓洞集村趙姓家藏匿等語。
着傳谕畢沅、迅速饬屬嚴密查拏務獲。
審明取供具奏。
○戊戌。
谕、據窦光鼐奏、親赴平陽。
查出黃梅以彌補虧空為名。
計畝派捐。
每田一畝、捐大錢五十文。
又每戶給官印田單一張。
與徵收錢糧無異。
又采買倉谷。
并不給價。
勒捐錢文。
莅任八年。
所侵吞部定谷價。
與勒捐之錢。
計贓不下二十餘萬。
并據各生監繳出田單、印票、收帖。
各檢一紙呈覽等語。
前據伊齡阿奏、窦光鼐回省。
攜帶生監多人。
以為質證。
舉動颠狂。
且恐煽惑人心。
啟讦抗告官之漸。
是以降旨。
将窦光鼐拏交刑部治罪。
今觀窦光鼐所奏。
又似黃梅實有勒派侵漁之事。
且有田單、印票、借票、收帖各紙。
确鑿可據。
豈可以人廢言。
前因浙省勒限彌補虧空。
恐該州縣中有不肖之員。
藉端勒派。
擾累闾閻。
屢降谕旨饬禁。
今黃梅借彌補而勒捐。
既勒捐仍不彌補。
以小民之脂膏。
肥其欲壑。
婪索不下二十餘萬。
似此貪官污吏。
而不嚴加懲治。
俾得網漏吞舟。
不肖之徒。
轉相效尤。
于吏治大有關系。
若窦光鼐果有賄買招告。
及刑逼取供各情節。
一經質訊得實。
其獲戾更重。
今觀其呈出各紙。
此事不為無因。
又有原告吳榮烈、随伊到杭。
願與黃梅對質。
若朕惟阿桂、曹文埴、伊齡阿之言是聽。
而置此疑案。
不明白辦理。
不但不足以服窦光鼐之心。
且浙省現值鄉試。
生監雲集。
衆口藉藉。
将何以服天下輿論。
此事關系重大。
不可不徹底根究。
以服衆懲貪。
阿桂現已起程。
在途接奉此旨。
仍着回至浙江。
秉公審辦。
此時窦光鼐、業已由浙赴解。
阿桂于途次遇見。
即将伊帶回浙省。
以便質對。
此案若止派阿桂。
伊受朕深恩為大學士。
自不肯心存回護。
但究系原審之人。
着添派闵鹗元、會同審辦。
闵鹗元以科目出身。
久任巡撫。
辦事認真。
且籍隸浙江。
見聞更為真切。
自當秉公無所回護。
該撫現在江甯監臨鄉試。
着布政使長麟、馳驿前往。
代辦監臨事宜。
闵鹗元即回至蘇州。
等候阿桂經過時。
一同馳往。
務将窦光鼐摺内所奏黃梅勒派貪黩各款。
逐一根究。
其稱黃梅母死緩報丁憂。
借演戲以便催糧。
似非人情所有。
且此案内緊要關鍵。
亦不止此。
阿桂、闵鹗元。
總須将黃梅勒捐派累。
實在情形。
審訊明确。
且窦光鼐進呈田單印票、飛頭谷領收帖、借票各件。
俱系黃梅勒派勒借。
及采買倉谷。
不發價值。
虛填收領。
實在憑據。
窦光鼐進呈者。
不過每樣各檢一紙。
其留浙省者甚多。
以此觀之。
則伊齡阿不免為屬員所欺矣。
此事卻有關系。
伊齡阿尚可。
朕與阿桂、可受其欺乎。
必應審明。
朕不回護。
惟有大公至正而已。
闵鹗元、亦應知此。
阿桂等到彼。
止須就此各項字帖。
并吊齊控案。
逐款根究。
即無難水落石出。
況票内一半钤有官印。
及伊私用圖記。
斷非捏飾。
黃梅如果有此種種劣迹。
即應審明定罪。
以儆奸貪。
不可颟顸完結。
緻滋物議也。
将此通谕知之。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窦光鼐複有五百裡馳奏之摺。
朕猶謂其不過仍執前見。
具摺陳辯。
意存必實其說。
及詳閱摺内所奏、黃梅貪黩款迹。
并将借票捐單呈覽。
看來竟系顯有憑據。
并非捏飾之言。
其随摺進呈田單領票等字帖。
始閱之。
未能明晰。
因令軍機大臣。
詳加閱看。
逐紙查對。
并傳詢熱河地方官。
有無似此給用票單之事。
當據逐一覆奏朕再加詳閱。
其催帖系催徵錢糧之用。
或為無弊。
即飛頭印票、領紙收帖。
摺内稱、黃梅采買倉谷。
并不給價。
止将此項印票等紙。
為設法收錢之具。
或尚推窦光鼐招告所得。
其間虛實未定。
猶可抵賴。
至向戶民按畝派捐錢五十文。
公然寫給印票。
又借部民吳榮烈等錢文。
于借票上用贻谷堂圖記。
俱系證據鑿鑿者。
若謂該戶民等捏造字帖。
希圖讦告。
止可捏造字迹。
豈圖記亦能捏造乎。
即此二款。
黃梅斷無從抵賴。
而窦光鼐今日之奏。
不得謂之欲實其事。
妄誣人矣。
朕辦理此案。
于窦光鼐、并無絲毫愛憎。
豫設成見于中。
前因阿桂等、查審此案完竣。
窦光鼐仍複執持己見。
親赴平陽訪查。
續據伊齡阿、兩次□□□□爾□奏窦光鼐、抵彼處招告。
傳集生監人等。
于明倫堂逼寫親供。
千百成群。
紛紛若狂。
恐其煽惑人心。
緻啟讦訟之風。
是以将伊革職拏問。
是政體國法。
必當如此辦理者。
非朕之憎窦光鼐也。
今據奏到黃梅贓款确谷。
則是阿桂等前此在彼查審時。
竟為地方官瞞過。
然朕知阿桂必非有心為黃梅開脫。
不但阿桂無此心。
伊齡阿甫任巡撫。
亦無所用其回護。
想亦為地方官所朦蔽。
即派往訪查之司員海成。
與黃梅素無交谙。
亦不值代為掩飾。
祇以地方事件。
猝往查辦。
不能得其底裡。
而知府範思敬、為之詭詞遮飾。
海成即堕其術中。
此等情節。
朕無不洞悉原諒也。
但此時既經窦光鼐按款陳奏。
并将田單借領等紙呈覽。
而該處生監戶民等呈出、未經進呈者。
尚有二千餘張。
朕豈肯稍為回護。
将就留此疑案。
颟顸一事。
而阿桂前往查審。
又豈可回護原辦。
俾貪污敗檢之劣員。
仍得幸逃法網乎。
且窦光鼐性情堅執。
而浙省士子。
議論風生。
若阿桂等稍存袒護。
不将黃梅款迹。
徹底查辦。
以服人心。
仍複含糊結局。
将來窦光鼐到刑部時。
豈能箝其口而不言。
而該處輿論藉藉。
倘經禦史複行□□□□爾□奏。
朕将何以中止。
阿桂等、亦不值為此劣員任咎也。
着傳谕阿桂、闵鹗元、會同前往浙省。
将黃梅款迹。
逐一根究。
并将該處生監等。
傳集質對。
無論各款俱實。
固應将黃梅按律定拟。
寘之典刑。
即有一二款得實。
亦應從重治罪。
以為州縣勒派殃民。
虧缺倉庫者戒。
倘窦光鼐所奏竟屬虛誣。
諸借票捐單。
皆窦光鼐所僞為。
亦必得有實在虛誣逐款确證。
使窦光鼐俯首心服。
而該處輿論。
亦再無異詞。
方為信谳。
否則阿桂等惟當不設成見。
平心确究。
使黃梅在任八年。
種種劣迹。
徹底查出。
明正其罪。
方不失為公正而免後患也。
此事之始。
原非案内緊要情節。
而此時則為重大之件。
關系匪輕。
且黃梅如果贓款屬實。
從前曆任督撫。
因循不辦。
及阿桂等前此審辦時。
又為地方官所欺。
幾至吞舟漏網。
而窦光鼐執辯不撓。
獨能列款入奏。
雖其舉動乖張。
固有應得之咎。
而始終不肯附和。
亦屬人之所難。
如果所奏不誣。
朕尚欲加恩原宥。
阿桂遇彼時。
不妨即以此旨給其閱看。
令伊心服也。
阿桂系受恩深重之人。
自不緻稍有回護。
闵鹗元素能辦事。
亦當深體朕懷。
秉公查訊。
朕因此事。
思之再三。
本日三次召見軍機大臣。
恐阿桂因從前未經查出稍存偏袒芥蒂之見。
故特再為逐層諄切開導。
阿桂等當知朕辦事之苦心。
總無成見也。
将此由六百裡傳谕知之。
仍即由六百裡加緊回奏。
朕計日以待也。
○又谕、據常青等奏、接奉谕旨。
查審粵省海陽縣拐騙幼孩。
傷殘肢體之陳同彪案内。
夥犯閩縣人陳古董、誘拐侯官縣卞和尚緻死一摺。
内稱、訊據卞和尚之毋卞官氏稱、伊子卞和尚、三□山戊不□時。
因患毒瘡。
爛去兩腳左右手指。
四十九年八月。
被拐無蹤。
與粵省究出陳古董、将卞和尚用灰水泡浸。
割下一手之供不符。
而訊之陳古董。
則供陳同彪帶同行乞之殘廢幼孩。
即系卞和尚。
并不知有謝阿淺。
供詞互異。
顯系事涉兩省。
該犯等各自狡展。
現已将陳古董、卞官氏、及應質犯證。
委員押解赴粵質審等語。
匪犯拐騙幼孩。
毀傷肢體。
與采生折割無異。
情節最為可惡。
乃以事涉兩省。
該犯陳古董供稱、卡和尚即陳同彪所拐之謝阿淺。
冀圖影射。
欲嫁禍與陳同彪。
其情尤屬狡黠。
但謝阿淺、與卞和尚。
究竟是一是二。
孰真孰赝。
必須徹底根究。
方成信谳。
現在閩省應質人犯。
已據常青等全解赴粵。
着傳谕孫士毅、秉公嚴審。
究出實情實據。
定拟具奏。
常青等摺。
并着鈔寄閱看。
○吏部議準、署河東河道總督蘭第錫奏稱、新設睢甯通判。
前議建署于孔家集。
以防甯陵汛要工。
後因四十九年。
睢州下汛二堡漫溢。
該處築壩圈堤。
比孔家集更為緊要。
請将該廳衙署。
改建睢州下三堡駐防。
從之。
○赈貸湖南武陵、龍陽、二縣。
續被水災貧戶。
○己亥。
谕、據陳步瀛奏、查明安省被水各處。
如定遠等九州縣。
因夏間雨水過多。
河湖并漲。
民間田禾房舍。
均被淹漫。
秋收失望。
其靈璧等四州縣。
亦因山水陡發。
田廬多有淹浸。
請旨分别賞恤等語。
上年安省旱災較重。
該州縣俱系積歉之區。
今夏複因雨水過多。
河湖并漲。
兼之山水長發。
以緻民田廬舍。
均被淹沒。
民力實屬拮據。
殊堪憫恻。
所有定遠、鳳陽、懷遠、鳳台、壽州、五河、泗州、旴<日台>、天長等、九州縣。
被災較重。
奏請賞給一月口糧者。
着加恩賞給兩月口糧。
其靈璧、滁州、來安、全椒、四州縣。
被災較輕。
小民亦不無失所。
若僅借給一月口糧。
尚恐民力維艱。
着加恩賞給一月口糧。
并交該撫督率陳步瀛、饬屬妥辦。
俾災黎均沾實惠。
毋任胥吏從中侵漁滋擾。
以示體恤。
餘着照該藩司所奏辦理。
該部即遵谕速行。
○谕軍機大臣等、據劉峨奏、現又續獲馬廷選、李培元二名。
均系前開未獲單内有名之犯。
又據差往單縣緝犯之千總楊三泰禀稱、已将呂棟拏獲。
呂棟家、查無段文經等蹤迹。
惟搜獲元城縣人李得祿、範縣人張理、現解來直候訊。
等語。
本日又據畢沅奏、聞大名府有糾衆殺官之案。
即饬委臬司穆克登、馳赴彰衛一帶。
于大名交界地方。
嚴拏逸犯、等語。
此案段文經、徐克展、首先起意。
糾合匪衆。
殺害道員。
搶劫監庫。
本欲謀為不軌。
恐同教之人。
不肯同行。
故以救單縣劉洪、為煽惑同教之計。
實屬首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