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在做成六十餘丈。
口門尚寬一百九十餘丈。
其李家莊漫工。
業已做成七十餘丈。
口門僅寬四十餘丈。
月底月初。
即可堵合、等語。
前因司家莊漫工。
系河湖想連之所。
是以谕令該督等、上緊堵築。
目下節屆箱降。
不久立冬。
水勢日就消落歸槽。
于進占下埽事宜。
自更易于着力。
且據奏顧家莊引河。
亦已挑有一半工程。
八月底可以挑竣。
所需正雜料物。
現在源源運工應用。
無難克期堵合。
其湯家莊等處。
亦可次第趱築。
迅速蒇事。
着傳谕李世傑等、督饬工員。
趕緊堵築。
務于九月内。
一律竣工。
俾黃水速歸故道。
以慰廑注。
本年清黃并漲。
所有堵築漫工、赈恤各款。
應用若幹。
前已谕令該督等。
通盤核計實在應需數目此時自已有确數并着該督等、即行據實覆奏。
○又谕、據伊齡阿覆奏、黃梅勒索款迹一摺。
用紫朱謄寫。
批閱殊為詫異。
伊齡阿現在入闱監臨。
雖例不應攜帶墨筆。
但遇陳奏事件。
伊豈無幕友在外。
自可照常繕寫。
何必竟用紫朱。
伊齡阿、何不谙體例若此。
着傳旨申饬。
至此案據伊齡阿所奏。
其意亦自覺前此□□□□爾□奏。
不無冒昧。
看來今日所奏、似有退悔之意。
是窦光鼐所□□□□爾
□、竟有八分屬實。
此時阿桂、闵鹗元、俱已先後到浙。
惟當不存成見。
秉公查訊。
此事不獨阿桂前此查辦時。
因耳目難周。
緻被地方官朦蔽。
并非有心開脫。
本無不是。
無所用其回護。
即海成、系差往查辦司員。
其勢自孤。
外省官官相護。
伊在縣堂放告三日。
并無首告之人。
海成自無從得其底裡。
又何怪其堕伊等術中。
是以朕于海成、尚不加責備。
況伊齡阿甫經到任。
黃梅種種劣迹。
俱在福崧巡撫任内。
伊齡阿未經到任以前将來審明定案時朕惟福崧是問。
至伊齡阿于此案。
祇不審虛實。
聽信屬員一面之詞。
兩次将窦光鼐冒昧□□□□爾□奏。
是其錯謬。
其受屬員慫恿。
朕自能洞悉原諒。
其咎較輕。
伊齡阿亦無庸畏葸也。
此時阿桂、闵鹗元、自已将窦光鼐查出田單印票各項。
确實查究。
務令水落石出。
以成信谳。
以服衆心。
所有審訊情形。
即行迅速覆奏。
将此傳谕阿桂等、并谕伊齡阿知之。
○甲子。
上行圍。
○谕、明歲春闱後。
着加恩将應試舉人。
照例大挑。
分别等第。
帶領引見錄用。
俾得乘時筮仕。
以示加惠寒畯之意。
所有辦理事宜。
該部臨期奏聞請旨。
○又谕。
據劉峨奏、審拟钜鹿縣越獄各犯一摺。
已批交軍機大臣。
會同行在法司。
覆拟速奏矣。
至案内喬興旺一犯。
雖原犯罪止滿杖。
但該犯先經擰鎖欲逃。
經官責處。
複敢起意越獄。
糾約張金祿等、代為擰開項鎖。
先後出籠。
挖牆逃逸。
以緻拟絞情實之張金祿、在逃未獲實屬不法已極該督拘泥原犯罪名。
僅拟絞候。
餘犯概拟發遣。
殊屬輕縱。
目今越獄之犯頗多。
未必非水懦民狎所緻。
正宜猛以濟寬之時。
且越獄者多。
則獲罪者必多。
亦非所以成其寬也。
現在元城縣監犯。
被逆匪砍開監門。
該犯等不肯随賊同行。
因谕令劉峨查明。
特降恩旨。
将原拟斬絞重犯。
俱從寬典。
減等發落。
其情罪稍輕者。
概予釋放。
可見該犯等于獲罪監禁後。
果知安分畏法。
無不予以矜全。
若守法者得邀寬宥。
而兇狡藐法者。
并不寘以重典。
又将何以示勸懲耶。
此等越獄兇悍之徒。
即為亂民。
拏獲後。
原不應按其所犯本罪定拟。
若越獄脫逃就獲。
又因原犯青節較輕。
再予寬縱。
則兇頑何所警懼。
劫獄搶犯之事。
由此而起。
皆姑息之念釀成之。
不可不防其漸也。
況近來直隸、山東屢有越獄之事。
尤不可不從嚴辦理。
以示懲創。
再此案張金祿一犯。
逃竄日久。
迄今尚未就獲又大名案内。
與段文經等通信之王綸。
業經豫省獲犯郝潤成、供出在大名府居住。
自應實力緝拏。
乃據該督奏到、查緝仍無下落。
豈因為日稍久。
視為海捕具文。
該督所司何事。
除此案已令軍機大臣等、從重改拟外。
劉峨、着傳旨嚴行申饬。
所有未獲各犯。
該督倍當遵奉節次谕旨。
嚴饬所屬。
上緊查拏務獲。
迅速具奏。
将此傳谕劉峨、并宣谕各省知之。
○谕軍機大臣等、大名糾衆滋事案内張均德王成功。
二犯同入道署。
動手殺官在逃未獲茲據劉峨訊據獲犯常有良供稱。
張均德王成功。
俱逃往山西潞安府一帶。
業經劉峨開明年貌清單飛咨外着傳谕福崧、嚴饬所屬于潞安一帶。
設法密拏務獲即行訊取确供并向該二犯究明段文經、徐克展、逃竄實在下落。
迅速具奏。
○乙醜。
上行圍。
○定越獄罪名。
谕、近年以來。
各省越獄之案。
不一而足所謂水懦民狎正宜猛以濟寬之時且該犯等狃于法輕。
肆行越獄就獲後。
轉緻身罹大辟。
是亦非辟以止辟之義。
其故由于越獄之案。
向來辦理。
并未明定專條。
無以示懲。
嗣後如有越獄人犯既逃就獲。
其其本罪系屬斬絞。
應入情實者。
俱即行處決。
如本罪斬絞緩決者。
俱入于秋審情實。
其原拟軍流以下人犯。
無論原犯罪名。
概行問拟絞候。
入于秋審緩決。
此非于法外有所加重。
蓋法輕則民易犯。
此等兇頑不法之徒。
必如此嚴立條例。
庶不緻輕蹈前轍。
着交刑部載入則例。
通行内外問刑衙門。
一體遵照辦理。
并着各督撫等、交臬司将此旨刊刻。
發交各屬。
于監獄處所。
懸挂曉示。
俾各監犯等。
知越獄脫逃。
非特不能幸免偷生。
轉足自速其死。
庶獲罪犯囚。
鹹知警懼。
此亦刑期無刑之意。
所有直隸钜鹿縣越獄一案。
着軍機大臣。
會同法司。
即照此定拟具奏。
并通谕知之。
○谕軍機大臣等。
據毓奇奏、前因督催幫船渡黃。
感受風寒。
半月以來。
精神委頓。
請解任回旗調理等語。
覽奏深為廑念。
該督偶感時疾。
加意調理。
自可痊愈。
毋庸解任。
至本年重運。
現在陸續趱過東境。
需人料理。
俟将來船隻回空。
較為易辦。
管幹珍、在彼兩年。
于督催一切。
尚為熟谙。
着傳谕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