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
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五十二年。
丁未。
春。
正月。
庚午朔。
上詣奉先殿行禮。
○詣堂子行禮。
○禦太和殿受朝。
作樂宣表如儀。
○詣大高殿、壽皇殿、行禮。
○遣官祭太廟後殿。
○禦乾清宮。
賜皇子、皇孫、宗室王公等宴。
○辛未。
上禦紫光閣。
賜蒙古王貝勒貝子公台吉、年班回部伯克、暹羅國使臣、并金川土司等宴。
○召大學士内廷翰林等茶宴。
以開國方略集成聯句。
○谕、上年江蘇淮揚等處。
因河水漫溢。
下遊安東、山陽、清河、桃源等縣。
田禾被淹。
業經降旨。
令該督撫加意撫綏。
蠲赈兼施。
災民自可不緻失所。
第念今春正赈已畢。
青黃不接之時。
民食恐不無拮據。
着再加恩将淮安府屬之清河、桃源、安東、三縣。
揚州府屬之高郵、寶應、二州縣。
勘明成災十分之各村莊。
無分極次貧民。
各加赈兩個月。
又淮安府屬之山陽、清河、桃源、鹽城、阜甯、五縣。
揚州府屬之江都、甘泉、泰州、東台、高郵、寶應、興化、七州縣。
直隸海州。
勘明成災九分八分之各村莊。
無分極次貧民。
各加赈一個月。
以資口食。
其餘淮安府屬之山陽、清河、安東、桃源、鹽城、阜甯、六縣。
揚州府屬之江都、甘泉、高郵、泰州、東台、五州縣。
直隸海州。
并所屬之沭陽一縣。
又江甯府屬之江甯、上元、江浦、三縣。
勘明七分五分。
及勘不成災之各村莊戶口。
俱着酌借耔種口糧。
以資接濟。
該督撫務董饬所屬。
實心經理。
俾茅檐蔀屋。
均沾渥澤。
以副朕轸念窮黎。
普錫春祺之至意。
該部即遵谕行。
○又谕、上年安徽省安慶、鳳、廬、滁、泗、等府州屬。
夏間雨澤過多。
山水漲發。
低窪地畝。
間被淹浸。
節經降旨。
令該督撫詳晰查明。
分别蠲赈。
俾災黎口食有資。
不緻失所。
第念今春正赈巳畢。
青黃不接之時。
小民生計維艱。
着再加恩将鳳陽、懷遠、定遠、靈璧、鳳台、壽州、泗州、旴<日台>、天長、五河、滁州、全椒、來安、合肥、廬江等、十五州縣。
被災八九十分貧民。
無論極次。
概行加赈一個月。
以資接濟。
其衛所饑口。
及貧生兵屬。
并着照正赈之例。
一體辦理。
至被災七分五分貧民。
及勘不成災之區。
仍着該督撫察看情形。
或借給口糧耔種。
或減價平粜。
分别酌辦。
該督撫務須督饬所屬。
實心經理。
俾災黎均沾恺澤。
以副朕惠愛闾閻。
用普春祺至意。
該部即遵谕行。
○谕軍機大臣等、現在台灣彰化地方。
有賊匪林爽文等、糾衆滋擾。
劫縣戕官一案。
水師提督黃仕簡。
陸路提督任承恩。
俱已帶兵渡台剿捕。
漳泉地方緊要。
不可無大員彈壓。
藍元枚、系福建世家。
衆所深悉。
于該處情形。
自能熟谙。
着傳谕藍元枚、即行馳驿。
迅速前往泉州。
署理福建陸路提督。
即駐劄蚶江一帶。
幫同常青、調度接應一切事宜。
以期迅速蒇事。
所有江南提督印務。
着李世傑于該省總兵内。
揀選暫行署理。
○閩浙總督常青奏、接據台灣鎮道會禀。
賊匪于十一月二十八日夜。
攻陷彰化縣城。
都司王宗武被害。
複欲由鹿仔港、笨港一路。
來犯府城。
當即飛饬員弁。
帶兵救援。
又據興泉永道禀稱。
賊匪攻陷彰化。
複于十二月初六日。
攻陷諸羅。
現在柴大紀帶兵。
并召募鄉勇守城。
遣員來廈請救。
查林爽文籍隸漳州。
其附從率多漳屬。
難保無内外勾連。
漳泉兩郡。
為内地根本。
尤為緊要。
臣一面移咨兩廣督臣。
于漳州連界之潮州等境。
一體防範。
一面督催兵弁渡台。
協力進剿。
務期克日蕩平。
知府孫景燧、業已被害。
現饬福州府海防同知楊紹裘署理。
其餘被害文武。
容俟查明具奏。
又福建巡撫徐嗣曾奏、彰化諸羅俱陷。
賊勢方張。
必須厚集兵力。
以速蒇事。
現于臣标及督标水師。
撥兵一千五百名。
并調上遊之建甯、延平、兵一千名。
來省備調。
又飛咨廣東、浙江。
撫提各臣。
于附近水師營内。
酌撥備戰兵二三千名。
于本境駐劄。
以備徵發。
又據淡防新莊巡檢王曾錞禀稱。
賊人現踞後壟。
當即招集鄉勇捕剿。
現聞塹城已失。
程同知被圍。
不知着落。
淡水都司全營兵丁。
俱駐艋舺堵禦。
但兵力單弱。
必須發兵赴援。
臣即将現派備調之省兵一千五百名。
饬令閩安協副将徐鼎士等、帶赴該處剿捕。
谕曰。
常青此次所奏派兵剿捕各事宜。
較從前稍有主見。
略知鎮定。
但常青摺内、稱逆首林爽文。
系漳州人。
其附從之徒。
率皆籍隸漳屬。
其中難保無内外勾連情事等語。
此等匪徒糾衆滋事。
無論何處民人。
其從賊者即系夥黨。
自應按名骈戮。
若漳泉民人鄉勇。
果能應募拒賊。
出力堵禦防守。
自應加以獎賞。
不應豫存歧視。
稍露形迹。
轉緻漳民心生惶懼。
别滋事端。
此時水陸兩提督、先後帶兵渡台。
已有六千餘名。
徐嗣曾、又經派撥兵丁一千五百名。
渡台協剿。
兵力不為不厚。
但閩人性本慓輕。
若零星打仗。
緻有挫失。
是輕為嘗試。
轉足以張賊勢而餒官軍之氣。
于事尤屬無益。
着黃仕簡、任承恩、務須俟各路兵丁到齊。
約會日期。
同時并力夾攻。
自無難一舉蒇事。
該督等、總須鎮定持重。
再徐嗣曾奏、飛咨廣東、浙江、二省督撫提督。
于附近水師營内。
酌撥戰兵二三千名。
各于交界本境駐劄。
如需策應。
便于徵發。
亦可藉為聲援等語。
此時似可無需鄰省接濟兵力。
然備撥亦可。
總宜不動聲色。
密為布置。
不可稍涉矜張。
驚動衆聽。
至台地會匪。
究系何會。
興有幾年。
聚衆數千。
蔓延滋擾。
劫縣戕官。
該地方文武。
平日所司何事。
豈竟漫無覺察。
并着常青于事定後。
查明嚴參示儆。
但非目前急務。
此時惟當鎮輯内地。
速剿賊匪為要。
○壬申。
谕、現在熱河備工銀兩較少。
着于廣儲司撥銀十萬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