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家。
并無段文經蹤迹一摺。
内稱重犯雇車逃竄。
自必隐姓埋名。
斷無向張二小自道名姓之理。
即李端士等各飯鋪。
亦何由而知未經留歇段文經等語。
書麟所奏。
頗為有見。
已于摺内批示矣。
段文經、系大名首逆。
自該犯逃逸後。
各省畫影圖形。
通行緝捕。
該犯自知罪大惡極。
到處自必易姓移名。
希圖竄匿。
斷不肯向張二小自稱姓段之理。
或系張二小素與段文經認識。
恐幹容隐之咎。
故将段文經說出。
為卸罪地步。
或系地方官向其嚴訊。
張二小畏刑妄供。
俱未可定。
着傳谕明興、即提張二小、反覆開導。
令将前此所供。
是否屬實。
如果實系段姓。
即将段文經實在下落、該犯是否确知之處。
逐一根究。
務令據實供吐。
即行覆奏。
毋得回護原奏。
稍存諱飾。
将此傳谕明興、并谕書麟知之。
○兩廣總督孫士毅奏、台匪糾衆滋事。
臣密劄鎮将等訪查。
凡在漳泉遊食民人。
有回潮形迹可疑者。
一面盤诘。
一面拘管。
毋許輕易釋放。
谕、現在台灣剿捕賊匪。
即有粵東義民在彼。
幫同官兵出力殺賊者。
此時如有回潮民人。
正系不肯從賊。
及避亂回籍之人。
該督應令地方官收恤安慰。
何得轉令拘管。
不準釋放。
是敺良民轉令從賊。
更屬不成事體。
着傳旨嚴行申饬。
該督系軍機司員出身。
曾經随同出兵。
非若未經軍務者可比。
乃于事體輕重。
毫無定見。
适足為朕所輕矣。
孫士毅、當于該處明白曉谕。
以此事辦理錯誤。
現奉谕旨訓饬。
所有回潮民人。
仍俱各安生業。
毋須拘管。
俾該處民人。
安居樂業。
不緻驚疑。
設遇有漳州台匪餘黨。
竄匿粵省。
自應訪拏究辦。
○軍機大臣奏、查閱大清會典。
載有固倫額驸服色與貝子同一節。
其一切穿戴。
并未詳細開載。
複詢之從前固倫額驸色布騰巴勒珠爾、未襲王爵以前。
及緣事革去王爵以後。
皆系戴紅寶石帽頂三眼花翎。
金黃帶。
紫缰。
服色與貝子同。
得旨、固倫額驸豐紳殷德、即着照此例。
○戊子。
禮部題、朝鮮國王李算、遣使表賀萬壽、冬至、元旦、三大節。
及進歲貢方物賞赉筵宴如例。
○己醜。
谕、據李世傑奏、查辦狼山鎮統轄之鹽城等營。
歲需硝磺均有缺額一摺。
内稱推求欠解之故。
因各營硝觔。
向在徐州各屬采辦。
長途往返。
不無折耗。
是以每年查辦之硝。
不能一一清款。
其磺觔一項。
系委員赴山西采辦。
兩年并辦一次。
每屆辦磺之年。
又搭買運司衙門歲需煙盒磺觔。
此項價銀。
各屬催解不前。
委員守待需時。
不能适合兩年一辦之期。
遂緻支绌等語。
此事昨據陳傑、于到任後。
查出各營火藥短少情形。
據實具奏。
已有旨查辦矣。
今李世傑、因該鎮陳奏在先。
知難掩飾。
方以一奏塞責。
為此取巧之言。
已大屬非是。
而摺内并以歲需煙盒為詞更無此理。
硝磺為軍火要需。
向來俱系委員采辦足額。
如期運送到營。
即以兩江而論。
如安徽省亦有采辦硝磺。
據奏足額。
何獨江蘇遂形短缺。
不能年清年款。
其兩淮年例。
每歲不過煙盒七架。
大小爆竹一筒。
所需能幾。
較之京師每歲制辦煙火等項。
尚不及十分之一。
而内府花爆作。
每歲開銷。
僅需硝磺一千餘觔。
是兩淮承辦煙盒。
所用硝磺。
更屬無幾。
且此項系鹽商自行買辦。
年例進貢。
與通省營伍。
毫無關涉。
何得以此藉口。
況硝磺産自民間。
鋪戶制造花爆售賣者甚多。
即如京城、每遇除夕元旦燈節。
居民所放花爆。
晝夜喧阗。
不可勝計。
從未聞有關礙健銳、火器、骁騎、巡捕、各營軍火之需。
此人所共知者。
若果于軍器所儲有礙。
國家早有定制。
禁止民間花爆矣。
即如江浙等省。
商賈輻辏之區。
此風尤盛。
而兩淮商人。
争新鬥勝。
煙盒花爆。
備極繁靡。
由來已久。
即該處地方官衙門。
遇新年令節亦豈竟不施放花爆。
此等硝磺。
所用不知凡幾。
又從何而來。
豈皆官為采辦。
緻與營伍軍火。
有關礙乎。
明系承辦委員。
采運遲延。
故創為此語。
以為卸罪地步。
乃該督不以為怪。
轉以此牽涉聲叙。
巧為支飾。
有是理乎。
李世傑向來辦事。
尚為細心。
今乃為此奏。
看來該督、竟系因病精神惝恍。
颠倒瞀亂。
而本來又不通文理。
于此等事不能認真查核。
輕聽承辦之藩司委員等巧飾之詞。
一任庸劣幕友。
率行繕摺入告。
李世傑、着交部嚴加議處。
并着将采辦硝磺不敷。
由于歲需煙盒之處。
此語得自何人。
會同徵瑞據實具奏。
毋得稍有諱飾。
緻幹咎戾。
又據另片奏稱、江南沿海各營火藥。
本屬急需。
現在台匪滋事。
尤應豫為儲備。
已于附近各營内。
借動火藥。
撥赴狼山、崇明、各營等語。
台灣匪徒。
不過一時烏合之衆。
現在官兵會剿。
無難立時撲滅。
何至需用他省兵力。
即廣東、浙江、鄰省。
朕尚以其張皇。
屢行申饬。
李世傑以此為詞。
尤為不知事體輕重。
總屬一錯百錯。
籍詞掩咎。
欲蓋彌彰耳。
至各營火藥。
關系緊要。
乃節年解送短缺。
其弊自非一日。
非李世傑一人所能查辦。
徵瑞向來細緻。
着會同該督、秉公嚴查。
據實參奏辦理。
其現在短缺火藥。
務須嚴饬委員。
采買足額。
迅速解營。
若再因循玩誤。
恐李世傑不能當其咎也。
将此并谕知之。
○又谕曰、魁亮、自發遣以來。
業經十有餘年。
當亦自知前罪。
痛加省改矣。
着加恩寬免。
令其來京。
○又谕曰、江甯副都統武德禮、年力衰邁。
着以原品休緻。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據李世傑奏、江南各營歲需硝磺。
不能依限到營。
實因各屬采辦。
往返遲延。
并搭買運司衙門歲需煙盒磺觔等項。
價銀催解不齊。
不得不為守待。
以緻支绌等語。
業經明降谕旨。
交該鹽政會同李世傑查辦矣。
向來鹽運司衙門。
承辦年例呈進煙盒花爆。
硝磺如何采買。
系屬何商承辦。
每年發價若幹。
共采買硝磺若幹。
是否商人自行備辦。
該鹽政到任數月。
自當訪問明悉。
着傳谕徵瑞、即将向年采買磺觔。
如何辦理。
因何于營伍硝磺搭解。
緻相牽涉之處。
詳悉查明。
據實覆奏。
李世傑原摺、及朕朱筆谕旨、并着鈔寄閱看。
其通省遲延買運之故。
着徵瑞認真嚴查。
并申明通省應買硝磺。
鹽商進煙盒花爆。
所用幾何。
并其中有無弊窦。
據實明白查奏。
不可颟顸了事。
○閩浙總督調任湖廣總督常青奏、台地将賊目楊振國、高文麟等解到。
據供、逆犯林爽文、住彰化大裡杙莊。
平日窩賊搶竊。
樹黨結會。
經該縣俞峻訪聞。
差役楊詠、即楊振國往拘。
嗣知從前林爽文犯竊被獲。
系該役賣放。
遂将該役收禁。
又聞别案逸犯張烈等、亦逃避林爽文處。
該縣即禀知鎮道。
帶兵搜捕。
林爽文起意戕官。
占據縣城。
即于十一月二十九日。
攻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