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漸氣餒。
徒使有用之兵。
亦歸無用。
此番新調之兵。
初抵台灣。
聽常青帶領。
其銳氣方盛。
正可資其生力。
轉于軍務有裨。
至黃仕簡、任承恩、玩誤緊要軍務之罪。
均應按律正法。
但念黃仕簡年老。
又系病後。
且伊從前辦事。
尚屬黾勉。
姑貸其一死。
令其退廢家居。
自思咎戾。
所有公爵。
仍加恩令伊長孫承襲。
至任承恩之父任舉、前在金川陣亡。
任承恩又現無子嗣。
朕轸念前勞。
不忍令捐軀徇忠者絕嗣。
任承恩俟刑部照例定拟具奏時。
尚可加恩貸其一死。
但老師糜饷之罪。
伊二人百身難贖。
若使幸免餘生之人。
坐享豐厚。
不足以示廢弛軍旅之戒。
将來事竣後。
所有多延時日。
糜費之軍需銀兩。
均應于黃仕簡、任承恩、名下追賠。
以示懲儆。
至常青于初六日放洋。
現在早抵台灣。
務照節次所降谕旨。
悉力籌畫。
妥速督辦。
○壬辰。
谕、據書麟奏、安省連年災歉。
蒙恩蠲緩。
司庫耗羨。
不敷支用。
請于鄰省協撥銀十五萬兩。
以資接濟等語。
着照所請。
于江甯藩庫、協撥耗羨銀十萬兩。
蘇州藩庫、協撥耗羨銀五萬兩。
照例解往備用。
○又谕、據長麟奏、濟南兖州府各屬。
上年雨雪短少。
麥田未能普種。
現屆青黃不接之時。
應完地糧米谷、及耔種銀兩。
數目繁多。
小民輸将稍形竭蹷等語。
東省濟南等府屬、頻歲歉收。
上年雖秋。
成豐稔複因雨雪短少。
麥田未能普種。
今春雨澤亦尚未一律優沾。
際此青黃不接之時。
若新舊并徵。
民力不無拮據。
所有濟南府屬之曆城、章邱、長清、齊河、禹城、平原、齊東、鄒平、長山、新城、兖州府屬之峄縣、滕縣、鄒縣、陽谷、壽張、泗水、東昌府屬之聊城、高堂、莘縣、思縣、茌平、清平堂邑、博平、冠縣、館陶、青州府屬之益都、昌樂、高苑博興、樂安、壽光、臨淄、臨朐、泰安府屬之東平、東阿、平陰、萊蕪、武定府屬之濱州、利津、沾化曹州府屬之菏澤、單縣、濮州、城武、定陶、钜野、郓城、範縣、觀城、朝城、并臨清州。
共五十三州縣。
及坐落衛所。
除本年新糧。
照例徵收外。
其五十一年分應徵地糧米谷耔種。
及前次未經分年帶徵之項。
俱着加恩。
緩至本年秋後。
分作二年帶徵。
節年地糧米谷耔種定限二年之項。
着分作三年帶徵。
定限三年之項。
分作四年帶徵。
統于本年秋後開徵為始。
俾得從容輸納。
民力益資寬裕。
副朕惠愛闾閻。
有加無已之至意。
該部即遵谕行。
○谕軍機大臣曰、徐鼎士于上年十二月。
即經常青、徐嗣曾、派令帶兵一千五百名。
赴台灣進剿。
乃該副将所帶之兵。
屢稱因風阻滞。
直至二月初旬。
始據禀報陸續前赴淡水。
已不免遲延。
及到鹿仔港。
總未報其剿殺一賊。
現經任承恩檄令帶兵會攻。
複以艋舺民人。
懇求留駐。
并未前往會剿。
看來究系有心逗留。
畏懦不前。
藉詞支飾。
不可不嚴行查辦。
行軍之道。
全貴紀律嚴明。
信賞必罰。
若将弁臨陣出征。
心懷怯懦惟恐遇賊接仗。
而畏葸退避者。
即可幸免無事。
使人人效尤。
則将弁兵丁。
孰肯奮勇直前。
緻命效死耶。
着常青即嚴查該副将前赴台灣。
曾否稽遲。
及現在任承恩檄調。
何以不行前往。
若徐鼎士果有畏縮逗留。
托詞規避之處。
即應立行拏問。
據實參奏。
當按軍法。
從重辦理。
俾在事兵弁。
鹹知儆畏。
并着李侍堯一體嚴切訪查。
據實參奏。
至柴大紀、自派往諸羅以後。
于剿捕一切。
不能如從前之出力。
并着常青一并查奏。
○旌表守正捐軀廣東曲江縣民張文魁妻華氏。
○癸巳。
谕曰、直隸提督李國梁、宣力有年。
奉職勤慎。
茲聞溘逝。
深為轸恤。
着加贈太子少保銜。
所有應得恤典。
該部察例具奏。
○又谕、直隸提督員缺。
着俞金鳌調補。
俞金鳌未到任以前。
着李奉堯署理。
閻正祥、着調湖廣提督。
其甘肅提督員缺。
着蘇靈補授。
所遺河州鎮總兵員缺。
着福康安于總兵中揀選一員調補。
所遺員缺。
着佛喜補授。
○甲午。
禮部以會試中額請。
得旨、這會試、滿洲蒙古取中三名。
漢軍取中一名。
直隸取中十四名。
奉天取中一名。
山東取中十一名。
山西取中八名。
河南取中七名。
陝西取中四名。
江南取中三十一名。
浙江取中十八名。
江西取中十二名。
湖北取中四名。
湖南取中三名。
福建取中七名。
廣東取中四名。
廣西取中二名。
四川取中三名。
貴州取中二名。
雲南取中二名。
○谕軍機大臣等、昨據李封來京陛見。
詢以該處地方情形。
據奏湖北吏治。
甚為廢弛。
遇有地方事件。
經督撫交辦。
屬員疲玩成習。
并不認真辦理。
一味延緩等語。
各省地方事務。
全在督撫實力整饬。
随時董戒。
俾屬員有所畏憚。
方能吏治肅清。
諸務就理。
今湖北省怠玩相沿。
至屬員不畏上司。
事多阘茸。
自系從前曆任督撫。
因循日久。
不加整饬所緻。
即舒常已不能辭其咎矣。
李侍堯在彼。
尚能振作。
今已調任閩浙。
新授巡撫姜晟。
到任尚需時日。
現在舒常兼署督撫兩篆。
務宜董率屬員。
遇事認真督辦。
如有仍前懈弛不職者。
即當據實嚴參懲治。
庶積年玩愒習氣。
日漸改觀。
若舒常于此時、再不實心整理。
則日甚一日。
伊于何底。
恐不能當其咎也。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曰、黃仕簡、任承恩。
于本月十三四等日奏到之後。
迄今将屆半月。
何以并未将剿捕情形。
随時奏報。
況朕因黃仕簡畏縮不前。
是以特派常青前往督辦。
伊二人一聞此信。
苟稍有人心。
即當自知愧懼。
趁常青未到之前。
親帶弁兵。
迅速進剿。
以冀将功抵罪。
乃竟閱多日。
并未将如何剿捕情形。
具摺馳奏。
可見伊二人、竟系自甘頹惰。
觀望玩延。
其贻誤之罪。
更無可逭。
着該督即将黃仕簡、任承恩、于前次拜發奏摺後。
此十餘日内。
在彼辦理何事。
何以并無一字奏及之處。
據實查明參奏。
○乙未。
谕軍機大臣等、前據舒常奏、接準陝省咨會。
有颍州民人張良功。
資給段文經錢文。
逃往陝西之語。
即經降旨。
傳谕巴延三等。
嚴密查拏。
并令将此語得自何處緣由。
據實覆奏。
茲據秦承恩等奏稱、正月初八日。
接準河南藩司江蘭來劄。
轉據大名道龍舜琴來信稱、奉直隸總督劄查。
聞得段文經在颍州張良功家。
窩藏半月。
現今拏獲。
訊出資送錢文。
逃往陝西等語。
段文經系大名案内首逆。
張良功膽敢窩留半月。
資送錢文。
即為此案要犯。
既在安徽颍州地方拏獲。
究出段文經有逃往陝西之語。
該州豈有不禀知本省巡撫之理。
書麟自當一面飛咨陝省緝拏。
一面即行奏聞。
何以事隔數月。
竟無一字奏及。
再張良功供出段文經逃往陝西之語。
系直隸寄知豫省。
又豫省複寄知陝西。
是劉峨早經得有此信。
何以并未具奏。
即朕巡幸途中。
屢次召見劉峨。
亦無一語提及。
朕因段文經日久未獲。
時切憤懑。